城管局清理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06 1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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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全區清理違法建筑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提高清理違法建筑工作效能和社會滿意度,以優美、和諧的城市環境迎接旅游季節的到來,按照區委區政府“清違月”工作要求,結合市、區公開電話轉辦的熱點、難點問題,我局決定從2012年5月20日起,開展“集中清理違法建筑月”活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清理違法建筑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副局長
成員:各科室部門長,各中隊中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拆違辦,由拆違辦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二、清違重點
2012年以來的市長公開電話督辦件和5月10日區長公開電話拆違專題接聽日反映的違法建筑舉報件。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送達法律文書階段:(2012年5月11日—5月19日)
由轄區各街道辦事處進行入戶宣傳、發動,做好違法亂搭亂建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為集中拆違打好基礎。由轄區各中隊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下達相關法律文書。
(二)強制拆除階段(2012年5月20日—6月20日)
自2012年5月20日起,對轄區19處(附后)領導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建筑,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四、參加單位及責任分工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耐心細致做好違法建設當事人思想工作,并做好各參與單位的組織協調及后勤保障,安排準備拆除過程中保全物品的存放地點并負責保管。
執法局:負責現場協調、指揮、取證及拆違宣傳報道,并協助維護現場秩序。
拆違施工準備:拆違人員10人、挖掘機1臺、大錘10把、鐵鍬10把、電氣焊2套及其他拆違工具。
公管大隊、轄區派出所:負責拆違現場秩序維護,對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的違法當事人,采取治安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密切協作。各參與單位及人員要按本方案分工的要求,服從安排,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為防止拆違工作“回潮”,對未按規定自行拆除的,堅決實施強拆并收繳其建筑用材,統一處理。
2、拆違過程中,要堅持“親情執法、有情拆違”,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結合,以人為本,和諧推進。
3、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積極邀請新聞媒體對專項清違活動進行宣傳報道,擴大清違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4、此次集中清理違法建筑月活動作為清違工作的一次專項行動,其完成情況將納入中隊的月度考核中,請各中隊一定要高度重視,全力以赴,確保清違月活動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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