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業發展中心工作計劃
時間:2022-03-12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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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發展工作
貫徹落實中央、省、和我市出臺的應對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文件,從穩定信貸供給,要求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降低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機構壓降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暢通信貸服務,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服務便利度等方面,強化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
二、強化銀行融資主渠道作用
一是不斷完善發展金融服務體系,積極引進銀行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鼓勵銀行機構設立小微、科技等專營部門和特色支行。二是一月一會、一事一議搞好政銀企合作對接,強化對2021年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產業、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融資支持,做好金融支農、金融扶貧工作,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脫貧攻堅的能力。三是開展轄內銀行機構優化營商環境服務質量評比活動,引導銀行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優化服務方式,開展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以及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產品,大力推廣“銀稅互動”“無還本續貸”“人才貸”等融資服務模式,為轄內中小微企業提供更為專業化、個性化、差異化服務。力爭2021年全市存款余額增幅8%以上,達到450億元;貸款余額增幅10%以上,達到275億元;進一步提高余額存貸比。
三、 助推企業對接資本市場
鞏固擴大改制工作成效,及時將優質完成改制企業列入全市上市掛牌后備資源庫。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加大對入庫企業的培訓輔導力度。以重點企業為突破口,深入實施 “510”企業培育工程,力爭晶導微電子2021年上市,加快焦點生物、圣香遠生物等企業改制上市步伐。落實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扶持政策,減輕企業改制掛牌上市負擔,提高對接資本市場積極性。
四、推動地方金融組織發展
配合上級金融監管部門及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地方金融組織的年審、分類評級、現場檢查等工作,引導地方金融組織合規經營、規范發展。按照省、市相關要求,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設立3—5億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工作,健全擔保服務體系,發揮國有資本增信助貸作用。成立2000萬元轉貸基金,降低企業轉貸成本,緩解企業融資壓力。
五、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一是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分類施策處置原則,加快推動重點風險企業有序退出。二是降低存量不良貸款,加大對關注類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同時優化增量貸款,防止產生新的不良貸款,控制不良貸款率在1%以內,實現持續下降。三是協調推進農商銀行問題股權、公職人員不良貸款清收、抵債資產處置、涉訴案件和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等工作,加快幫扶農商銀行處置化解不良貸款。四是在全市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充分運用各類宣傳陣地、宣傳載體、宣傳手段,持續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掃黑除惡”和“套路貸”等涉金融領域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村組、進社區、進工地、進市場、進景區、進人員密集場所的“九進”宣傳活動,不斷普及金融知識,引導居民遠離非法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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