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向派無黨派人士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09 10:09:00

導語:定期向派無黨派人士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定期向派無黨派人士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

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為進一步拓寬民主監督的渠道,根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號)、《中共中央關于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中發〔200〕15號)以及省委、溫州市委相關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委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紀委、市監察局每年向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主要采取會議通報的形式,通報會由市紀委、市委統戰部、市監察局共同組織。

二、通報的內容由市紀委、市監察局會同市委統戰部根據參加通報會的對象結構共同確定,在執行保密規定的前提下,應當盡量擴大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知曉范圍。

三、參加通報會的對象由市委統戰部會同市紀委、市監察局根據通報內容的知曉范圍提出邀請方案,經與各派、市工商聯、市無黨派人士聯誼會協商后確定,要兼顧代表性和廣泛性。

四、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戰工作需要,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召開征求意見會,聽取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

五、市紀委(監察局)和市委統戰部要有專門科(室)和干部負責通報工作,要加強溝通、聯系,健全有關工作機制和載體,為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做好基礎性工作。

六、各鄉鎮、市直機關、有關單位紀檢部門和統戰工作(政工)機構要根據本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地、本系統、本單位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市紀委(監察局)和市委統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