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意見
時間:2022-11-05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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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水平,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區實際,現就加強市區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有效整合資源,建立科學合理的組織機構,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提升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組建綜合機構。各區政府成立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安監局、公安分局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局長兼任。各鄉鎮政府建立“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鄉鎮綜合監察中隊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下設六個站,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站、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站和消費維權監督管理站。從鄉鎮實際出發,除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必須單設外,其他四個站內部可根據監管工作量實行合署運作。**開發區、太湖度假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區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轄區內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協調轄區內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的日常事務?!爸行摹必撠熭爡^內各項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下設的各站行政上由屬地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執法上由上級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工作職責既要與上級主管部門職責趨于一致,又要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具體化并明確工作權限,理順條塊關系。
(三)落實工作人員?!爸行摹敝魅斡舌l鎮政府分管安全的領導兼任;設兩名副主任,一名專職副主任由鄉鎮國家公務員中層干部或優秀后備干部擔任,另一名副主任由鄉鎮派出所副所長兼任。下設六個站的站長原則上由在編行政或事業人員擔任;每個站原則上配備2人以上(消防和交通安全工作站人員配置按原文件精神執行),具體視鄉鎮的人口、區域范圍確定。人員來源原則上從鄉鎮行政和事業干部中內部調劑解決(原則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年齡50歲以下),不足部分面向社會招聘,但要體現精減原則,從嚴控制招聘數量。同時,在行政村(居委會)聘用信息監督員一名,實行多員合一,由村(居委會)干部兼任(支部書記、主任不再兼任)。
(四)落實工作經費?!爸行摹钡慕涃M,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爸行摹敝械男姓蚴聵I編制人員的工資,按原渠道執行;招聘人員的工資,按每人每年2萬元的標準,由市、區財政各50%下撥至鄉鎮;辦公經費及裝備費用等由鄉鎮負責解決。行政村(居委會)聘用的信息監督員的工資,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標準,由市、區財政各50%下撥至鄉鎮,原則上不得超過信息監督員所在行政村(居委會)支部書記、主任的工資。
二、工作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精心實施、規范運作、平穩推進”的原則,分三個階段:
(一)準備醞釀階段。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和制定建立“中心”的具體方案,細化工作內容,明確工作責任。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努力營造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各區和鄉鎮政府要落實“中心”辦公場地、必需的辦公經費和必要的交通等裝備,做好“中心”工作人員選調配備和新增人員的公開招聘,組織“中心”工作人員上崗前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做到平穩有序推進。
(三)規范運作階段?!爸行摹苯M建后,要盡快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組織開展工作,努力實現規范運作。要大膽實踐,不斷探索新時期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的新思路新舉措,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加強學習,著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突出針對性和有效性,真正發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的作用;要著眼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三、工作機制
為有效推進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三項工作制度:
(一)建立中心運作制度。“中心”要強化內部管理,實行“人員集中辦公、裝備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共用”。要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各司其職、有分有合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建立教育培訓制度。各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公共安全監督管理的教育培訓工作,使所有的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通過專業培訓,做到持證上崗。要以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為重點,突出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創新培訓形式,嚴格培訓考核,提高培訓質量,并建立培訓臺帳。
(三)建立目標考核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和公共安全監管指標,定期組織檢查考核。對工作成效顯著、在全市創造工作經驗、形成工作特色的“中心”,每年按照市區鄉鎮總數20%的比例給予先進集體表彰獎勵。制定對“中心”工作人員的獎懲制度,表彰獎勵先進個人,做到人員能進能出。
四、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任組長,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任副組長,組織部、人事局、財政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工商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分級負責,建立領導機構,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穩妥地做好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的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社會各界要大力支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進市區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切實加強鄉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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