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指導意見
時間:2022-01-27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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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業技術崗位設置
(一)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要按照《哈爾濱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與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的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因事設崗、整體協調、突出重點、動態管理的原則,做到有利于人才脫穎而出,有利于形成激勵競爭機制,有利于事業發展。
(二)事業單位要在《哈爾濱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控制標準》的指導下,規范、科學、合理地設置專業技術崗位,確定崗位職責、權限和聘任條件。
(三)崗位設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進行。要對本單位的專業技術工作任務進行調查分析,分類分解,以一個專業技術人員滿負荷工作量為標準,劃分崗位任務范圍,確定崗位數額。根據崗位的工作性質、難易程度、責任大小、所需職務系列和檔次,提出高、中、初級職務的數額,制定設崗議案。區所屬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的設崗方案需經同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事局審定;其它事業單位的設崗方案報區人事局備案。
(四)按照國家關于實施執業資格的規定,加大關鍵崗位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力度。
(五)事業單位要將崗位設置情況及專業技術人員狀況等如實填入《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管理手冊》,做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和晉升職務工資的依據。
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一)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專門知識、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才能勝任的工作崗位。職務有數量限制,由單位在規定的人員結構比例內擇優聘任,在聘期內領取相應職務工資和享受相應職務待遇。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只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水平,表明具備擔任某一職務所要求的學術水平和能力,不與工資和待遇掛鉤,其評定不受指標數量限制。
(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由聘任單位按照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自主聘任,并實行聘約管理。
(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必須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競爭上崗應實行政策、崗位、聘任條件、程序、聘任結果“五公開”制度。
(四)事業單位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范圍內及編制定員和崗位設置的基礎上,主要從本單位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本單位無合適人選的,按管轄權限,經政府人事部門同意,可面向社會招聘。
(五)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形式有同級聘任、低職高聘和高職低聘,對不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也可聘用到非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上,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低職高聘需經人事部門批準。區所屬專業技術人員高聘為中級職務的報區人事局批準,高聘為高級職務的報市人事局批準。
(七)事業單位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時要按照《哈爾濱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和《哈爾濱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實施辦法》(哈職辦[2001]2號文件)的要求,與專業技術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同時要下發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文件,頒發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作為聘用合同的附件。
三、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可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二)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實績和成果以及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己私Y果可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己私Y果及時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考績檔案。
(三)按照客觀、民主、公正的原則定性、定量地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標準、辦法、程序和結果在單位內部公開。
(四)考核結果要與職務的聘任以及資格的晉升結合起來,合格或優秀的可續聘,其中優秀的可優先推薦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基本合格的,給予3至6個月的告誡期,告誡期內有明顯改進的,可確定為合格,仍無改進的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晉升上一級職稱(資格),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工資福利待遇
(一)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應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確定。同級聘任人員在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職務的工資福利待遇;低職高聘人員在聘期內,享受高聘職務的工資待遇;高職低聘人員工資就近就低套入新聘用職務的工資標準。
(二)有職稱(資格)但未聘任職務的人員,不能申報高一級職稱(資格)。在聘人員(必須被聘1年以上)取得職稱(資格)的時間和被聘任職務時間可以合并計算,達到《評審標準》規定任職時間的可以申報高一級職稱(資格)。
(三)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而未聘相應職務的人員,可以使用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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