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

時間:2022-01-27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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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方向,堅持整體規劃、分類改革、銜接配套、穩步實施的原則,按照建立政事分開和精簡、效能、統一的要求,著力于調整結構、優化布局、轉換機制、理順關系,實現事業單位機構設置科學規范、人員編制配備合理精干、自我約束及活力不斷增強,進一步減輕財政負擔,促進我區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事、事企分開的原則。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要求,合理劃分行政管理職能與事業單位職責任務,逐步剝離事業單位未被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職能,分離中介組織和改企轉制的事業單位。

2、精簡、優化、效能的原則。各項改革必須有利于事業單位資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減編增效,有利于減輕財政負擔,有利于經濟和社會發展。

3、社會化、市場化的原則。凡可面向社會經營的事業單位,要積極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要改變政府統包的局面,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充分挖掘和廣泛利用社會資源,逐步實現事業單位主體多元化。

4、分類規范的原則。根據事業單位職責任務,進行科學分類;針對各類事業單位不同特點,實施科學規范管理。

5、積極穩妥的原則。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按照分級負責、強化領導的總體要求,做到區別情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穩步推進,不搞一刀切,確保社會穩定。

二、改革的范圍

全區各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包括黨政機構改革中已撤銷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所屬事業單位。

三、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清理整頓,優化布局結構

全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采取撤消、合并、轉制、脫鉤的方法,對事業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優化布局結構,逐步建立起結構布局合理、資源有效配置的事業單位發展新格局。

1、撤銷。對職能已轉移,經費無來源或長期不出成果,經濟、社會效益差,市場無需求的事業單位,予以撤消。

2、合并。對設置過于零散、規模過小、服務對象單一、職責相近、市場需求不足和因部門所有重復設置的事業單位,要適當合并。

3、轉制。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資源配置以市場為主、能夠自負盈虧、已經具備市場化條件的事業單位,要進行轉企改制或實行企業化管理,使其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

4、脫鉤。對各類經濟鑒證類、職業介紹所、信息咨詢等具有社會中介服務性質的事業單位,要進行清理整頓,不能撤銷的,原則上財政不予補助,實行經費自理;具備條件的,要逐步與主管部門脫鉤,面向市場。

(二)科學分類,轉變管理方式

要按照分類改革的要求,依據職責任務,將保留的各類事業單位分為行政支持、純公益、準公益和經營四種類型,逐步實現分類管理。

1、分類標準

(1)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國家法律和法規授權、受政府委托承擔具體行政行為或具有為政府行政行為提供行政支持、執法監督、行政保障職能的單位。如各類行政執法機構、獨立監督機構等。

(2)純公益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承擔國家交辦的發展公益事業任務,面向社會提供普遍服務的單位。如義務教育、信息統計、公共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公共衛生服務、環境保護、體育運動、社會福利等單位。

(3)準公益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承擔國家交辦的發展公益事業任務,面向社會提供普遍服務但不是國家指定性任務,而是國家允許、提倡和鼓勵發展的公益事業。這類單位主要包括非義務教育、非營利醫療衛生、文化藝術、水利資源維護、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基層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等單位。

(4)經營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承擔的不是國家指令性任務,而是國家允許、提倡和鼓勵的公益事業,其產品帶有一定公益性的單位。如大中專學校所屬的實習工廠、農場、俱樂部、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房屋維修隊、勞動服務公司、物資供應站、開發性科研機構、市政施工單位、房地產管理單位、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非公益性地質勘察單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電影公司、各類農林牧漁場等單位。

2、分類管理

(1)行政支持類。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只允許政府舉辦,經費來源完全靠政府財政撥款,有執法收費職能的單位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依照國家有關標準配備編制,嚴格控制總量和編制規模,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可依照國家機關進行管理。

(2)純公益類事業單位。要合理布局,這類事業單位要嚴格控制發展規模和增長幅度。在控制總量和編制規模的同時,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按照其所承擔的社會公益性、基礎性及業務項目的多少核定人員編制和財政補助,實現宏觀控制、科學管理和合理布局,適應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需要。

(3)準公益類事業單位。要建立政府補貼和收費相結合的、非營利的成本補貼機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公益服務價格進行收費,收不抵支時,政府核撥一定經費予以支持。這類的事業單位要實行社會化、市場化運作,逐步削減財政補貼。凡涉及由財政支持的單位要嚴格控制機構編制。

(4)經營類事業單位。按照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的要求,從有利于事業發展需要出發,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由區編委審批后,其內設機構編制調整均實行備案制。對這類單位實行社會化管理,逐步由依法進行法人登記取代機構編制行政審批。

(三)實施“九定”,規范機構編制管理

按照依法規范的原則,通過審批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辦法,對保留的事業單位實施“九定”。具體操作中要注重合理配置職責任務,精簡人員編制,規范機構管理。

1、定機構名稱。名稱要體現事業單位的自身特點,要與黨政機關、企業和社會團體單位的名稱有所區別。事業單位的名稱由三部分組成:機構的地域位置或隸屬關系;基本工作內容或工作性質;機構組織方式的中心詞。中心詞一般稱院、校、館、所、臺、站、社、團、隊、園、中心。

2、定隸屬關系。屬于主管部門設立的,要明確由哪個主管部門管理;屬于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設立或雙重領導的,要明確主管、協管部門和各自的管理范圍;屬于委托管理的,要明確委托管理關系和管理范圍。要結合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的機構改革,對為行業服務所設置的機構,要按行業分類明確其隸屬關系;其它事業單位,要按照政府職能調整渠道和專業職能相關聯確定隸屬關系。

3、定職責任務。界定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要實事求是、準確具體、條理清楚的反映其專業性的特點。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原則上要交歸行政機關。對承擔行政管理職能既有公益性、又具有技術性服務等職責的混合型事業單位,政事分開確有實際困難而不能一步到位的,要按照行政審批權限,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或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可通過委托方式交由其承擔。除法律、法規授權或者法律、法規、規章委托外,事業單位不得承擔行政處罰職能。

4、定機構規格。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按現行制度分別按處級、副處級、科級、副科級、股級確定。直接隸屬黨委、政府的,一般按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的規格確定;隸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的,一般按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規格確定。要本著逐步規范、從嚴掌握的原則,嚴格控制機構升格。

5、定內設機構。要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按照新確定的職責任務、編制,統籌考慮設置內設機構。編制在12名以內的原則上不設內設機構;編制在20名的,可設3—4個內設機構;編制在21名以上的,按精簡原則適當設置。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等非業務性機構應綜合設置,不得超過內設機構的30%。內設機構的設置要規范化。處級、副處級事業單位,其內設機構規格分別按科級、副科級確定;科級、副科級事業單位,其內設機構規格按股級確定。

6、定人員編制。要根據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職責任務,精簡核定編制。區屬和各部門所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補助事業單位的編制要精簡10%以上。職責弱化和編制數額與職責任務不相適應的事業單位要壓縮編制,原則上收回其空編;行政事業收費和實行市場化、企業化運作并有空編的事業單位要適當收減編制;已超編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也要按精簡比例削減編制,超編人員要逐年遞減。今后超編單位不能再增加人員編制;經營型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編制全部收回。除原由省、市核定的事業單位編制外,其他事業單位的編制,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和市編委《〈關于印發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通知》(哈編發[20*]80號)文件規定的權限進行核定。

7、定人員結構。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分五類:(1)專業技術人員;(2)業務人員;(3)管理人員(含黨政領導人員);(4)生產工人;(5)工勤人員。人員結構核定標準,仍按省編委《關于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結構管理的通知》(黑編[1991]74號)執行。各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行政后勤人員增長,本著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壓縮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比例的原則,核定事業單位的人員結構。

8、定領導職數。事業單位領導職數以事業編制數為依據,具體核定標準:處級或副處級事業單位的處級(副處、正科)領導職數,編制5—8名,原則上設1—2職;8—21名設2—3職;101名以下或以上設3—4職。工作量較大的事業單位可增加1名副職。合署辦公和掛牌的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可增加1名副職。副處級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中副職為正科級。科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參照處級或副處級事業單位核定標準,從嚴控制。核定領導職數要按照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核定后,寫入機構編制規定中。

9、定經費形式。嚴格按照公共支出范圍,界定規范事業單位的范圍及經費形式。經費形式由區機構編制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確定,經費形式分為財政全部供給、財政部分供給、自收自支。要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增強創收能力,逐步減少財政補助額度,向經費自理過渡。

四、實施步驟

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要在區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并在20*年11月底結束。具體步驟:

(一)準備階段(20*年12月至20*年7月底)

區機構編制部門及各主管部門通過認真調查研究,摸清底數,掌握事業單位機構、職能、人員編制、人員結構、財政支出狀況、承擔職責任務及發揮作用等相關情況,為全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的實施做好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20*年8月至20*年10月中旬)

1、按照事業單位分類管理的要求,區機構編制部門對全區事業單位進行類別劃分,并提出擬保留、撤銷、合并、轉企的初步意見,報區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結合實際制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2、審核各單位、各部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事業單位職責任務、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下簡稱《九定規定》)。由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和《九定規定》;并附事業單位擬保留、撤銷、合并、轉企的具體意見和理由依據及原機構批復等報區編委辦公室審核。

3、區編委會審批《九定規定》,區編委辦公室代區編委會進行批復。各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九定規定》批復,認真組織實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20*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

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本單位、本系統機構改革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編委辦公室。區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任務艱巨而且難度大、結構復雜,各單位、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按照統一部署,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主管領導要親自抓,切實把改革工作納入重要日程。

(二)主動配合,搞好協調。區機構編制部門,要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配合,切實搞好協調,確保機構改革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三)推進改革,保證穩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客觀需要。但是,事業單位改革將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調整,必然會引發諸多矛盾。因此,各單位、各部門要從改革和穩定的大局出發,始終注意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要主動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

(四)嚴肅紀律,強化管理。在機構改革期間,原則上不再進人和提拔干部,實行機構、編制、人員凍結。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人、財、物的嚴格管理,防止改革中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各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要緊密配合,上下聯動,保證改革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