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7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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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通過競爭上崗、擇優聘用以及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等方式,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類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增強職工隊伍素質,提高事業單位整體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貫徹黨的干部路線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三)堅持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化組合、優勝劣汰原則。

(四)堅持群眾路線,尊重、維護和保證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實施范圍

全區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及轉制為企業的除外)及與之建立人事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總體目標

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保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制度向合同用人制度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逐步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和省、市的總體部署,到20*年底,全區應實行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基本完成人員聘用工作;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規范化的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五、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

1、統一思想認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要認真學習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文件精神,領會實質,維護大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推行聘用制度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2、成立工作組織。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要成立推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人員聘用的全面工作。各事業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聘用工作組織(聘用工作組織構成見《哈爾濱市*區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第八條),負責對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提出意見,報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沒有條件成立聘用工作組織的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的推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聘工作的實施。

3、制定實施方案。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要制定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方案,并報區人事部門備案。各事業單位要從本單位實際出發,研究制定推行聘用制度工作方案和崗位設置方案;工作方案要經單位全體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推聘工作方案和崗位設置方案均要報主管部門審批、報區人事局備案后實施。

4、搞好崗位設置。凡實行機構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都要在編制數額和領導職數范圍內科學合理地設置崗位,明確不同崗位的職責、權利和任職條件。對專業技術崗位,要按照規定的各等級專業技術職務比例和要求進行設置;對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嚴格控制增加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5、人員清理清退。推行聘用制度前,凡未進行清理清退工作的事業單位,要對長期病休人員、停薪留職期滿仍不回單位的工作人員、無故長期不上班人員、因公因私出國逾期不歸人員、長期借調人員等進行全面的清理。由所在單位按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進行處理,并履行相應手續。因各種原因在編不在崗但應參加競聘的人員,都應參加本單位的崗位競爭(停薪留職人員和長期出國人員依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動態》第八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辦理未聘人員(自謀職業人員、內退人員和病退人員)有關手續,具體按《哈爾濱市*區事業單位未聘人員安置意見》第9、10、11條規定辦理。

(二)實施階段

1、召開動員大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要召開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學習國家和省、市、區關于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文件精神,進行廣泛動員和周密部署。各事業單位也要在其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召開職工大會進行動員。

2、進行人員聘用。

(1)公布崗位、名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等事項;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公示;

(4)組織應聘人員進行崗位競爭;

(5)聘用工作組織根據崗位競爭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

(6)單位領導集體討論,確定擬聘用人員;

(7)在單位內部公示擬聘用人員;

(8)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聘用合同期滿,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人員聘用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受聘人員,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聘用工作組織成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遇有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實行分類任用的辦法。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特點和崗位要求,可采取單位內部競爭聘任、公開招聘、委任、選任等多種任用形式。具體辦法可由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決定。

3、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由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一式3份,合同雙方各執1份,存入本人檔案1份。在簽訂聘用合同的同時,應辦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職務、工勤崗位的聘任手續,頒發給聘任證書,作為聘用合同的附件。

4、進行合同鑒證。為保證聘用制度的順利實施,維護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聘用合同在簽訂、續訂和變更后,按黑辦發[20*]7號文件的規定,可由聘用單位按照隸屬(代管)關系,在30天內到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經其授權的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辦理合同鑒證手續。因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國辦發[20*]35號文件的規定處理。

(三)管理階段

1、妥善安置未聘人員。對未聘人員要以單位和行業內部消化為主,采取高職低聘、內部交流、轉崗培訓、跨行業和跨系統調劑、創辦經濟實體和服務實體等形式進行妥善安置。有條件的部門對接近退休年齡或體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員也可采取政策性分流安置的辦法。暫無條件安置的,實行下崗待聘制度。

2、建立和完善與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實行聘用制度的基礎上,要建立和完善各類人員考核、獎懲、培訓、退休與保險、未聘員工托管、解聘、辭聘等各項配套的管理制度,規范事業單位法人的管理行為,維護單位與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3、在推行聘用制度的基礎上,要進行工資分配制度改革。通過搞活工資分配,擴大事業單位的分配自主權,解決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逐步建立起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納入日程,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要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加強領導。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為本級黨委、政府或部門當好參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肩負起指導本系統改革的重任,加大協調力度,加強檢查指導,確保本系統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調研工作。要按照全區統一部署,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摸清本部門、本單位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現狀和存在問題,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要按照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思路,有計劃地分期推進,不搞“一刀切”。要注意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采取積極措施解決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

(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行聘用制度涉及到職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在確保穩定的前提下推進改革。要切實做好職工的思想發動和政策宣傳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于改革的全過程。教育廣大職工顧全大局,提高對用人制度改革的認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四)加強組織人事紀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照全區統一的方法、步驟開展工作,不允許簡化程序,更不允許暗箱操作,確保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違背原則、借機挾私報復的,要給予必要的組織人事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