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意見
時間:2022-05-05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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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諧穩定和新農村建設,根據《關于建立“書記抓、抓書記”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制度體系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加強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決定推行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黨在農村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圍繞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著力解決影響農村規范化管理的突出問題、影響農村發展穩定的根本問題、影響村級班子自身建設的主要問題。逐步實現村級組織“管理規范化、工作制度化、決策民主化、服務人性化”“四化”基本要求和“領導班子好、黨員干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小康建設業績好、農民群眾反映好”“五個好”基本目標,切實提升村級黨組織班子領導水平和新農村建設工作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基層組織建設方面?;鶎咏M織建設是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中心,要圍繞打造過硬班子、建設過硬隊伍、完善決策程序等目標,重點抓好“兩委”班子建設、黨員隊伍建設、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的規范管理。
1、村(居)“兩委”班子建設。
一要明確界定“兩委”關系。要確定村(居)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明確村(居)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的領導、被領導關系,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居)內全面工作,村(居)委會在黨支部領導下依法行使職權,管理村務。要進一步細化村級組織、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的職責任務,嚴格界定職責范圍,使村級組織有職有責、分工明確、運轉有序。
二要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結合“民主議政日”活動,黨支部、村(居)委會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討論、協商決定村級事務。要根據村干部所任職務、個人能力、文化程度等差別,合理進行分工,既發揮本人特長,又確保事有人干。
三要規范考核獎懲。不斷完善村級工作考核辦法,注重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注重考核實績和群眾評議,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村干部補貼、獎勵、培訓、調整的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2、黨員隊伍建設。
一要規范黨員發展工作。嚴格按照《縣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和《關于實行農村發展黨員全程紀實等三項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和發展黨員程序,保存好有關影像、紀實資料,確保不出問題。實行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對不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發展黨員的村支部書記,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要規范黨員定期評議工作。區分在職干部黨員、普通黨員以及黨員的年齡、文化等差別,分別制定評價標準,每半年開展一次評議工作,評議結果進行公示并存檔。
三要規范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暢通黨員出口,對宗旨觀念淡薄、不能堅持組織原則、長期不交納黨費、無故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黨員,通過勸退、除名等方式,清理出黨員隊伍。
3、村級重大事項決策。
一要明確重大事項范圍。村級重大事項主要包括土地調整、村莊規劃、農村宅基地安排、集體資產處置、修建公益基礎設施、村(居)民福利發放、發展黨員、土地補償等事項。
二要嚴格決策程序。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應按照“1+5”黨內基層民主運行機制要求實施,一般由黨組織書記、黨組織班子或黨員、村民代表聯名提出,召開村“兩委”聯席會議確定初步方案,召開全體黨員、群眾(代表)會議進行票決,票決結果應當場公布,并進行公示。
三要嚴格實行報批制度。對于票決通過的村級重大事項,需提交上級黨委、政府批準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將票決結果上報,有關部門應根據管理權限及時進行審批備案,經審批后方可實施。
(二)農村財務管理方面。農村財務是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重點,也是農村工作的焦點、農村穩定的熱點,應著重在集中核算、逐級審批、定期審計等方面加強規范管理,確保農村財務管理規范、監督到位、運行安全。
1、實行委托、集中核算制度。鎮設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在堅持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監督權、收益權、處置權不變的前提下,經村“兩委”或村(居)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托鎮核算中心代為管理并正式簽訂授權委托書。核算中心專業人員擔任各村的主管會計,撤銷各村出納崗位,村內只設會計一名,負責本村的報賬業務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管理等工作。村會計在每月的規定時間到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進行集中核算,建立手工帳和電子帳。
2、推行民主理財、逐級審批制度。村(居)建立5—7人的民主理財小組,一般從無職黨員和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報鎮政府審核備案,負責對村級財務的監督、審查。村內開支應附有正式單據,經經辦人簽字后,由黨支部書記簽字確認,提交民主理財小組初審并加蓋村民主理財小組印章,初審不合規定的直接予以否決,經初審,報鎮財務核算中心審計把關后,方可進行記賬。嚴禁村內坐收坐支和私設小金庫、賬外賬等現象,嚴禁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收支單據入賬。
3、實行定期審計、定期公開制度。對農村財務實行年度審計、換屆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由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牽頭,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每年年底或“兩委”班子換屆前或村主職干部調整前進行財務審計,審計結果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并作為干部評先樹優、調整獎懲的依據。依托“民主議政日”活動,堅持每月對財務收支情況公開一次,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推行開支授權、賬務交接制度。鎮黨委對村主職干部的開支權限進行限定,超過開支權限的,應當召開“兩委”聯席會議或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確定大額開支。建立備用金制度,按照村人口多少,可分別提取一定數量的備用金,具體數額由鎮黨委統一明確規定。在村級主職干部或會計更換時,應及時交接各類賬務、資產、債權債務、有價證券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制定統一的財務交接辦法,并抓好監督落實。
(三)村級日常事務管理方面。村級日常事務直接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要切實加強規范管理,實現好、維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
1、規范村莊規劃建設、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根據縣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小城鎮建設規劃的要求,科學制定好本村新農村建設規劃,按照《土地管理法》、《村鎮建設規劃》及《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基本制度,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抓好農村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的審批、使用工作,嚴禁亂圈亂占、亂搭亂建現象,建設、規劃、國土等部門應加大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2、規范各項惠農政策落實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種糧直補、農機直補、良種直補、家電汽車下鄉補貼等惠農政策的貫徹執行力度,規范補貼資金發放程序、簡化發放手續、加大公開力度,保證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3、規范村級辦公場所使用管理。按照“一室多用、一屋多能”原則,注重整合辦公資源,充分發揮村級辦公場所聯系、服務黨員群眾的功能。村級辦公場所的黨員干部遠程教育設施、黨員活動室、計生服務室、計生學校、民兵之家、文化閱覽室等服務設施資源應分別安排村干部負責管理維護,并定期對黨員群眾開放,提高辦公場所的利用率。
4、規范印章、檔案管理。明確印章管理人員。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印章,黨支部公章一般由黨支部組織委員保管,村(居)委會公章一般由村會計股長(或報賬員)保管,個別情況復雜、矛盾較多的村,可由上級黨委負責代為管理。嚴格印章使用程序。一般情況下由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批準使用,村級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并經黨員大會、村(居)民代表大會通過,方可使用公章,并建立公章使用記錄檔案,以備查閱。規范村級檔案管理。安排專人負責村級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堅持及時歸集、定期建檔,保證檔案材料的規范、完整、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督導。由鎮組織辦公室牽頭,成立鎮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督導小組,將農業、財政、建設、國土、規劃等有關職能部門納入督導小組范圍,切實加強對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的督導。
(二)深化“三務”公開。鎮黨委結合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工作,進一步深化農村“三務”(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拓寬公開范圍,加大公開力度,暢通公開渠道。要積極借鑒博昌街道農村“三務”公開試點工作經驗,出臺措施,鼓勵有條件的村,利用觸摸查詢機、電子顯示屏、互聯網等現代公開手段,抓好農村“三務”信息公開工作。
(三)定期對村主職干部進行考察。鎮黨委開展對村主職干部的考察工作,每年圍繞主職干部“德、能、勤、績、廉”進行一次考察,充分聽取“兩委”班子成員、黨員和群眾代表對村主職干部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特別是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有的放矢,做好村主職干部的教育和調整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各辦事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作為深化學習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檢驗學習實踐活動成效的重要標準、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平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開展。
各辦事處、各村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領導小組,將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納入黨組織議事日程,堅持定期研究部署、定期調度推進。各辦事處書記為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工作開展負總責;各村黨支部書記為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直接責任人,對制度落實力度小、規范化管理效果差、黨員群眾滿意程度差的應負主要責任。鎮黨委將及時總結推廣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方面的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營造出開展農村工作規范化管理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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