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教育督導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17 03:59:00
導語:縣委教育督導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對教育工作的行政監督,完善教育督導制度,確保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教育目標的實現,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教育督導工作的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中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建立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制度的意見》,《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幼兒園)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黔教督〔2011〕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縣教育督導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對教育督導工作的認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把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法定為教育的一項基本制度。因此,加強教育督導工作,建立與教育改革和發展相適應的督導評估制度,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實施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環節;是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保證教育改革發展目標實現的強有力的法制監督和制度監督;是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統籌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力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有力保障。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配合、大力支持和服務教育督導工作,自覺履行教育工作職責。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確教育督導的職責和任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執行教育法律法規為根本,以全面推進實施素質教育為中心,以鞏固“兩基”成果為主線,以理順督導體制和創新工作機制為關鍵,以建立一支專業化的督學隊伍為保障。要加快建立健全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各項督導評估制度,不斷提高教育督導工作質量和水平??h政府教育督導室的主要任務是:圍繞教育工作的總體目標,認真履行教育督導“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的職能,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和督導評估方案,組織開展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對鄉鎮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全縣中等及以下各類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等情況實施督導;組織開展全縣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對全縣教育工作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督學培訓,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辦理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各項教育督導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學校綜合督導評估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幼兒園)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黔教督〔2011〕3號)的要求,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督導評估,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辦學條件、教育經費、校長教師、教學管理、教育質量、安全衛生等全部納入綜合督導評估體系,3—4年完成一輪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的綜合督導評估。促進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通過建立健全督學責任區,進一步推進教育督導工作機制的創新,充分發揮教育督導職能,全面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全面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校內涵發展??h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根據全縣學校分布的實際情況,按照相對就近整合的原則,將所轄學校劃分為幾個督學責任區,每個責任區至少設1名專職督學和若干名兼職督學,負責對責任區內學校教育工作的經常性督導,并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督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工作建議。
(三)建立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實績督導考核制度。通過督導考核督促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職責,保證工作目標任務實現,助推農村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按照中共縣委組織部、縣教育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建立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制度的意見》(納教字〔2010〕67號)的要求,從履行教育職責、教育發展環境、教師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教育事業發展等幾個方面對鄉(鎮)政府及其黨政主要領導進行教育工作實績督導考核,并根據年度教育工作重點增加考核內容。原則上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在每屆任期內要接受一次督導考核。
(四)建立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制度。進行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基礎工程?;A教育質量監測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基礎教育質量標準進行,要結合工作實際確定監測的對象和內容。監測工作要在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質量監測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教研室、基教股和督導室組織實施。要通過科學的監控和測評體系,指導和改進我縣基礎教育工作,促進教育決策和管理科學化,促進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全面落實,促進教育質量有效提升,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促進學生學習能力不斷提高,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實現教育部抽樣我縣作為2012年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樣板縣的相關監測指標。
(五)建立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自查自評制度??h政府教育督導室要督促教育行政部門及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認真對照《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標準》及《省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評分說明》,切實做好全縣教育工作的自查自評。2012年要做好迎接省對縣人民政府及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突破工程督導考核、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攻堅工程考核的自查自評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學校完善自查自評制度,對鄉(鎮)政府和學校進行督導評估時,要將自查自評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進行檢查,自查自評結果的真實程度將作為督導評估的重要依據。鄉(鎮)政府和學校的自查自評每年進行1次。
(六)建立專項督導檢查和督導調研制度。教育督導部門要緊緊圍繞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年度教育工作重點和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和專項督導調研,提出工作建議,為政府教育決策提供參考,為推動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發揮積極作用。
(七)建立督導結果公告制度、反饋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h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的重大督導評估活動,要按規定程序進行,并反饋督導結果,及時下發督導通報,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予以公示。被評估單位要按照督導意見和建議進行整改,并在限期內對整改情況進行回復。教育督導部門要及時組織回訪或復查,切實促進整改工作的落實。
(八)建立黨政領導干部聯系學校教育工作制度。縣鄉兩級黨政領導干部定點聯系學校教育工作,是切實幫助解決學校存在問題和困難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轄區內學校辦學水平進一步提高的有效途徑。聯系點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學校調研,充分了解學校發展現狀,聽取學校領導、老師反映的問題和意見,每年幫助學校辦1至2件實事。
四、理順督導體制,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導機構??h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是縣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導職能的專門機構,代表縣人民政府依法對鄉(鎮)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因此,要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督導職能”的要求,理順教育督導工作體制機制,真正使縣政府教育督導室成為定位明確、建制合理、職責清晰的教育督導機構,切實解決督導機構建制不能適應“督政、督學”的問題。
(二)進一步加大教育督導隊伍建設力度??h政府教育督導機構人員配備根據《關于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機構升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納機編〔2011〕31號)要求,縣教育局要加強協調,做好內設股室建立及人員配備的相關工作。合理配備兼職督學,明確專職督學的職級和待遇??h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擬定督學聘任管理辦法,完善督學聘任制度,按照督學的任職條件,縣政府將聘請一批專業知識豐富、管理能力強的教育工作者和懂教育工作、熱愛教育事業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兼職督學。逐步建成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督導隊伍。
(三)加強培訓學習,不斷提高督導隊伍素質。要將督導人員培訓納入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培訓計劃,完善督學培訓體系,采取多種形式組織督導人員參加培訓和學習考察,開展督導交流和工作調研,不斷提高督導人員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
五、努力增加投入,切實保障督導工作條件
隨著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入,教育督導工作的任務將會越來越重。為進一步提高督導工作效率,適應教育信息化、教育現代化發展的需要,安排必須的工作經費,改善督導工作條件,創造良好的督導工作環境,為縣政府教育督導室開展正常的督導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h財政局要按照部門預算的原則核定經費,將辦公經費、督學學習培訓經費、監測評估經費、督導結果獎勵經費、兼職督學參加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的督導評估活動的工作補助等費用列入教育經費預算,確??h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正常運轉。
六、切實加強領導,推動教育督導持續健康發展
(一)進一步加強對教育督導工作的領導。把教育督導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教育督導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聯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教育局、發改局、財政局、編委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食藥監局、督辦督查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縣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教育督導工作的匯報,進行教育決策時,充分聽取教育督導部門和督學的意見。各級各部門要大力支持和協助教育督導部門依法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為教育督導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要大力宣傳教育督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形成社會各界重視、支持教育督導的濃厚氛圍。
(二)高度重視督導考核結果的運用。要把教育督導考核作為黨政領導干部和中小學校長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把對鄉鎮政府和學校的督導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獎勵懲罰、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對督導考核為優秀的黨政主要領導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責令其限期整改,考核對象當年不得評優和提拔使用??h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學校督導評估結果,表彰先進學校和校長,對一定時期內工作停滯不前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根據管理權限,對學校校長進行調整。
(三)大力表彰教育督導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h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在教育督導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積極有效地推動我縣教育督導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 上一篇:教會學校英語教學特點及啟示
- 下一篇:室內設計專業教學創新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