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建立殘疾人補貼制度意見
時間:2022-05-19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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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切實解決殘疾人基本生活,根據《省殘聯、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陜殘聯〔2011〕150號)和《市殘聯、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延市殘發〔2011〕31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實施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是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讓廣大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一項惠民工程。要堅持城鄉統籌的原則,以利于縮小城鄉差距;要堅持優先優惠照顧生活困難殘疾人的原則,以確保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要堅持先行實施、逐步提標擴面的原則,以實現殘疾人事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以確保殘疾人真正受益。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對象
凡戶籍在本縣,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生活困難的各類貧困殘疾人以及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各類殘疾人。
(二)補貼標準
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元執行。
補貼對象范圍和標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低保標準的調整適時進行調整。
三、補貼申請、審批程序
(一)個人申請。凡符合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的須填寫《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并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二)審批程序。村(居)委會對提出申請的殘疾人逐一核對并進行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無異議后上報鄉(鎮)政府審核,經鄉(鎮)政府審核后匯總上報縣殘聯,縣殘聯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省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證》。
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縣殘聯要在每年年初對補貼對象重新進行審核、審批。
四、資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
(一)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預算安排,省財政負擔50%,市、縣各負擔25%。
(二)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由縣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專戶管理,??顚S?,專賬核算。縣財政部門會同縣殘聯要在每年年初核定補貼人數和標準,確定預算方案??h殘聯應根據當年審批通過的補貼人數和標準,于9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預算方案,報縣財政部門。
(三)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由縣財政部門根據縣殘聯提供的補貼名單和確定的補貼標準,由縣殘聯按季度發放到殘疾人。當年形成的結余資金,要結轉到下年繼續用于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
(四)補貼發放時間起執行。
五、加強領導,強化監督,確保補貼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建立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是一項提高廣大殘疾人生活待遇,保障廣大殘疾人基本生活權益,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實現殘疾人事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夯實責任,嚴格政策,不折不扣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讓廣大殘疾人充分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要嚴格有關政策規定,嚴把審核關、發放關,確保殘疾人生活補貼公平公正、按時足額發放??h殘聯要加強對殘疾人數量、殘疾等級、貧困程度等基礎信息的管理,實行動態監控,為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縣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發放使用情況依法進行審計和監督,對發現弄虛作假、瞞報等現象,要及時進行糾正,對亂發、套取資金等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鄉鎮和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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