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勞動關系建設意見
時間:2022-06-19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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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和諧勞動關系是社會和諧的基礎,事關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為確?;顒訄A滿成功,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一六五一”的思路舉措,把“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作為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載體,在全區形成和諧創建的良好氛圍,努力構建和諧融洽的勞動關系,實現職工根本利益和企業長期發展的有機結合,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建設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上取得新突破,著力構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促進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使勞動關系各方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共謀發展。
三、活動內容
(一)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宣傳創建和諧勞動關系對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有效解決“招工難”問題的重要意義,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企業、職工和社會各界對創建和諧勞動關系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創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面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加大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力度。在全面推進勞動合同簽訂的基礎上,重點實施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和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著力提高小企業、農民工等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相對薄弱的用人單位或群體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力爭年底前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確保城鎮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
(三)進一步推進實施集體合同制度。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對于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促進作用。按照《關于深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的意見》要求,積極開展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一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核心,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內容,以非公企業和勞動密集企業為主要對象,推動建立工資分配共決機制和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進一步規范工資集體協商程序,保證協商過程充分表達職工和企業的意愿。加強對集體協商的指導,加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為集體協商提供技術支持。加強集體合同審查備案管理和履約監督,做好集體合同審查情況統計等工作。力爭年底前在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集體合同覆蓋率達到85%以上。在未建立工會的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通過大力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努力提高覆蓋比例。
(四)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工作。繼續組織企業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把擴大創建范圍與提高創建水平結合起來,按照“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選標準,命名表彰一批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同時對我區歷年來評選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進行一次檢查,對降低標準、出現勞動關系不和諧情形的企業取消其“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
(五)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園區”創建活動。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在轄區企業普遍建立“單位和職工自我調節、自我規范、平等協商、勞動保障制度落實、勞動關系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扎實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向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工業園區拓展,積極組織參加市級“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園區”的推薦、申報和評選工作。
(六)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勞動關系協調員管理辦法,按照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加強對已聘任的勞動關系協調員的培訓、考核,全面提高勞動關系協調的能力和水平,積極推動協調員持證上崗,實現規范化管理,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宣傳員、維權工作指導員、維穩工作信息員、勞動糾紛調解員和落實職工權益監督員的“五大員”作用。
(七)進一步健全完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加強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是新形勢下協調勞動關系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關于在企業普遍建立和完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意見》、《關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年活動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設,為企業開展自主調解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對已經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進一步完善內部調解程序、規則和職責,使調解工作更加程序化、規范化,不斷提升調解工作的效能。年底前,在全區已建立工會的各類企業建立起多層次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機構,充實工作人員,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措施,發揮好職能作用。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爭議預警機制,加強勞動爭議預防,柔性化解爭議糾紛,力爭將爭議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發揮好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和社會穩定。
(八)加強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勞動監察主動預防、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的作用,綜合運用日常巡查、舉報投訴調查、書面審查、專項檢查和大要案專查等5種主要檢查方式,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以查處中小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加大對職業中介機構監管力度和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為主要內容,集中力量對用工量大、工資水平低、勞動條件差的重點企業進行檢查。堅持把宣傳法律、服務企業、規范用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周密制定日常巡視計劃和書面審查方案,發現問題主動介入、及時化解,做到檢查一戶、宣傳一戶、服務一戶、規范一戶。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春季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夏季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以及冬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專項執法檢查。進一步提高勞動者舉報投訴的接待服務質量和案件查處效率,確保舉報投訴渠道暢通、案件查處及時高效、問題解決令勞動者滿意,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普遍達到98%以上。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積極探索建立重大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等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對重大違法行為實施社會公布,提高用人單位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服務員工的社會責任意識,督促違法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為。
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統領,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豐富完善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觀念和勞動管理水平。不斷增強監察源頭預防的主動性,提高主動查處的有效性,形成預防違法為基礎、重點查處為手段、維權維穩為目標的執法工作格局。
(九)繼續推進“關愛與奉獻”活動。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在全市企業組織開展關愛與奉獻活動的通知》和《關于在全區企業組織開展關愛與奉獻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督促和指導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更多關心和愛護勞動者,切實保障職工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履行質量,完善職工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斷改善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和生活條件,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報酬吸引人、以感情留人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同時,積極教育和引導企業職工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義務,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和主人翁精神,不斷提高生產效益和服務質量,為企業穩定和發展奉獻自己的才能,創造更多效益,進而形成企業關愛職工、職工奉獻企業、共謀企業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十)深入開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務活動。按照《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勞動關系工作聯系點開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務到企業活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通過定期走訪企業,組織企業經營管理者、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工作人員、工會組織人員開展培訓、研討活動;與職工代表座談,了解職工的維權需要和訴求;為企業和職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服務等措施,進一步加大活動力度,擴大活動覆蓋面,推動勞動保障法律的貫徹落實,促進企業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實施,幫助企業完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解決企業勞動關系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排查和預防可能發生的勞動爭議糾紛,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四、工作要求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同時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加強對創建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共同推進活動的開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處理等職能作用,推進工作開展。對勞動關系不和諧、勞動糾紛較多的企業,要向其警示信息并嚴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工會組織要進一步發揮法律監督和勞動爭議調解作用,宣傳發動并主動帶領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創建活動,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建設,提高基層工會和職工代表的協調能力,組織好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選活動,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各項目標的全面實施,維護好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切實做好企業經營者的組織引導工作,提高經營管理人員對“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活動的思想認識,進一步指導企業經營者加強對國家有關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依法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引導企業牢固樹立依法管理、共享成果、和諧發展的經營理念。
企業是和諧勞動關系的建設主體。各企業要積極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活動,認真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規范用工行為,積極開展集體協商,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改善生產條件,嚴格工時制度,加強勞動保護,塑造良好企業文化環境,確保企業勞動關系和諧融洽。
活動結束后,各部門、各單位要將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年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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