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養老保險補充意見

時間:2022-06-2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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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養老保險補充意見

根據縣政府《關于印發縣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和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就今年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試點工作提出如下補充意見

一、擴大試點范圍

自2012年10月1日起在徐家莊鄉、燕崖鄉、張家坡鎮進行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試點工作。

二、參保范圍

年滿18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為繳費人員,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為免繳費人員。

三、資金籌集

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擴大試點期間繳費基數仍為全縣2007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5000元。

1、個人繳費。繳費人員按不低于繳費基數5%的最低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今年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為2012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計15個月(即62.5+250=312.5元),養老保險費繳納時間截止到12月10日前,過期不再辦理。

繳費人員年滿45周歲未按期參保或中斷繳費的,可于60周歲前補繳,按補繳時當年的繳費基數×(個人繳費比例+2%)的標準補繳,未按期參?;蛑袛嗬U費年限的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2、集體補助。

(1)對農村干部集體補助。現任村干部(村兩委成員、計劃生育主任)每干滿一年補助一年,補助標準由鄉鎮根據村人口多少、農民人均純收入等情況,按繳費基數的10%-20%之間確定。

(2)對村民集體補助。對于有補助能力的村集體應對參保村民進行適當補助,具體補助人員和補助金額須經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議事會討論確定。

(3)個人不參保繳費,集體不予補助。

3、政府補貼。政府補貼分為繳費補貼、領取補貼、養老補貼和計劃生育養老補助四部分。政府補貼由縣、鄉鎮兩級財政共同承擔。政府對年滿45周歲以上的參保繳費人員,每年按繳費基數的2%給予繳費補貼。

4、繳費程序。新農保繳費以行政村為單位,由村委安排專人負責本村參保人員保費收繳,保費收繳完畢后要及時上繳到所在鄉鎮財政所,再由鄉鎮財政所集中上繳到縣財政局。

四、養老金計發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生。養老金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

五、養老補貼計發

自2012年10月1日起,未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免繳費人員享受養老補貼,養老補貼計發標準根據每個行政村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繳費人員當年的參保繳費率確定;對免繳費人員的配偶、兒子、兒媳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屬參保繳費人員范圍無特殊情況不參保的,免繳費人員不發放養老補貼。

1、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繳費人員參保繳費率不足50%的行政村,本村免繳費人員不發放養老補貼。

2、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繳費人員參保繳費率達到50%不足70%的行政村,對本村60-69歲、70-79歲、80歲以上的免繳費人員分別按繳費基數的2%、4%、6%發放養老補貼。

3、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繳費人員參保繳費率達到70%的行政村,對本村60-69歲、70-79歲、80歲以上的免繳費人員分別按繳費基數的5%、7%、9%發放養老補貼。

六、相關制度銜接

試點工作開展前,已參加原農村養老保險尚未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終止繳費,按本辦法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達到領取年齡后,養老金分別計算,合并領?。灰褏⒓釉r村養老保險并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原養老金繼續領取,其中,年滿60周歲的另外計發養老補貼,不滿60周歲的按本辦法規定參保繳費。符合被征地農民條件的人員,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后,可按本辦法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達到領取年齡后,養老金分別計算,合并領取。試點期間暫不辦理轉、退保手續。

七、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縣里成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縣勞動保障局要組織工作人員,靠上指導工作。各試點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要求,配強配足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確保試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政策性、專業性強,牽涉面廣,關系到試點鄉鎮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一要廣泛宣傳發動??h勞動保障部門、各擴大試點鄉鎮要采取發放宣傳資料、舉行咨詢活動等多種形式,將宣傳發動工作做到各村各戶,達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h廣播電視等有關新聞單位要把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作為當前宣傳工作的重點,經常組織宣傳報道,強化輿論引導,形成濃厚的氛圍。二要嚴格執行政策。各擴大試點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施辦法》和《補充意見》規定,在人員界定、基金征繳、待遇享受等方面,不得放寬或提高標準、亂開口子,要嚴格執行政策,保證政策的嚴肅性。三要加強檢查督促。縣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擴大試點鄉鎮的實施進度、完成情況、政策落實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擴大試點鄉鎮要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和建議。同時,要切實加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排查可能引發矛盾的重點村和相關人員,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要采取措施及時化解,為擴大試點工作營造一個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