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防治瓦斯事件辦法

時間:2022-06-2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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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防治瓦斯事件辦法

為堅決遏制煤礦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促進全區煤礦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責任,強化基層基礎管理工作,抓好培訓教育和隊伍建設,健全完善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體系,全面提高煤與瓦斯突出防治水平,促進全區煤礦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安監局,負責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日常事務。

三、工作安排

(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堅持“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各煤礦企業要根據自己特點,加強與徐礦集團公司、重煤集團南桐礦務局、六枝工礦集團等專家聯系,聘請專家制定一套適合自己礦區特點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措施和辦法。煤礦企業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現狀,查找不足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解決辦法,對癥下藥;要按照省、市、區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開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方案。

(二)各煤礦企業要進一步理清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思路。認真落實綜合防突措施,下決心解決區域措施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各瓦斯突出煤礦要嚴格按規范進行煤層瓦斯壓力預測(驗證)、煤層瓦斯含量預測(驗證)、區域預測、效果驗證操作。

(三)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要督促煤礦企業全面開展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完善瓦斯地質資料,并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完成防突設計,配齊防突設備、工具、儀表,健全防突工作機構,落實防突人員,開展防突工作。嚴格執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嚴格落實石門揭煤安全措施。堅持嚴格的瓦斯檢查制度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度。

(四)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聘請專家對區內煤礦企業貫徹落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進行專項檢查。按照“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體系的要求,以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為核心,深化瓦斯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通風系統的管理,不斷優化、完善礦井通風系統,確保礦井、采區和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的可靠運行。

(五)各鎮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督促煤礦企業設立必要的防突機構,配備相關工作人員,把瓦斯研究、區域防突等關鍵性技術工作正常開展起來,形成常態化,使瓦斯防治、防突工作有序推進。認真組織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和礦長按時參加省、市、區舉辦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培訓。

四、工作要求

(一)把開展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與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深化煤與瓦斯突出隱患排查治理,嚴格瓦斯防治技術標準,認真排查礦井通風、瓦斯抽采、瓦斯監控、壓風自救、供電、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仔細、徹底、不留死角。對嚴重違規違章或拒不整改隱患的煤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因工作不力發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二)把開展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與“安全生產月”活動相結合,大力宣傳《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加強瓦檢員、監控員、防突員安全技術培訓,增強防突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的防突工作氛圍。

(三)把開展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與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結合起來,以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煤礦“一通三防”等重點部位的標準化建設,促進煤礦安全質量達到標準化等級,提升煤礦本質安全水平。

(四)為確保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由區安委會將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納入今年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防突工作進展達不到要求的,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同時,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各鎮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