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環境保護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29 08: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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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把環境保護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以改善生態環境優化經濟增長,以污染減排倒逼轉方式調結構,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三條主線,鞏固和完善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環保工作大格局,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查和省級生態市驗收,解決影響經濟發展和群眾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完成“十二五”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
二、工作目標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以“調結構、控新增、減存量”為主攻方向,強化目標責任考核,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實現持續、均衡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1.6%,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下降2.0%,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下降1.9%,氨氮排放總量下降1.9%。
(二)環境質量目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表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城市地下水水質達到Ⅲ類標準;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功能區劃要求,市區達到二級標準,優良率達到98%以上;市區環境噪聲、交通干線噪聲保持或優于國家相應標準。
(三)環保模范城市復查目標。按照新的標準要求,整改完善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查各項工作任務,順利通過國家環保部模范城市復查驗收。
(四)生態市建設目標。完成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書年度任務,通過省級生態市驗收。
(五)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完善開發區和大秦家辦事處排污管網建設,提高污水管網覆蓋率,市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污水處理廠運轉負荷率達到95%,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泥干化處置設施建成并正常運行,中水回用率達到20%。
(六)環境監管目標。重點污染源排放達標率達到98%以上,污水處理廠排放達標率達到98%以上。
(七)環境安全防控目標。圍繞預防、預警、應急三大環節,落實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四項工作機制,開展環境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超標即應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以危險廢物和重金屬污染為重點,規范固體廢物管理,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
(八)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目標。積極開展生態建設示范,推進農村環境保護連片綜合整治,推廣行之有效的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以及農業生產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強化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環境監管制度,開展污染土壤環境修復。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減排責任,扎實推進總量減排。2012年重點抓好燃煤電廠脫硫、脫硝,粉絲和化工行業氨氮削減,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削減等工程建設,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實行屬地管理及主管部門條、塊雙向責任追究制,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二)加快重點工程建設,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市委關于印發《招遠市迎接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招發[2010]22號)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按照新的標準和要求,全面抓好各項工作的整改、完善工作,加快界河流域污染治理步伐,持續改進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機動車尾氣檢測、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管理、重金屬污染企業監管、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等重點工程,確保年內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
(三)強化城鄉環境和生態保護,通過省級生態市驗收。認真貫徹落實省《關于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的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大力推進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加大生態村和國家級生態鎮創建力度,不斷改善農村環境質量。推廣發展農村沼氣,減少農村人畜污水污染。進一步抓好秸桿綜合利用;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控制,大力發展畜禽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強化畜禽環境污染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快推進畜禽飼養方式由庭院分散飼養向小區集中飼養、由粗放型經營向規模化、標準化經營的轉變;阜山、夏甸、蠶莊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玲瓏、辛莊、金嶺鎮加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和管網建設步伐,確保5月底前投入運行;要全面建設“村收集、鎮運輸、市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各鎮(街道、區)要建設垃圾周轉站或有防滲處理的固定垃圾填埋場,每個村要建立2-6個垃圾收集點;要繼續推進全市植樹造林工作,實施生態修復工程,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確保6月底前通過省級生態市驗收。
(四)構建安全防控體系,維護環境安全。全面落實《關于構建全省環境安全防控體系的實施意見》,夯實預防、預警、應急工作基礎,健全環境安全防控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應急能力和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危機水平。建立重點行業新建項目環境風險評估制度,把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作為風險項目環評審批的必要條件和日常環境監察的重點內容。落實環境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建立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檔案并及時更新,加強對化工企業和重金屬、輻射、危險廢物等的監管,建立隱患排查報告制度。完善環境預警體系,切實加強環境預警能力建設,合理設置環境風險預警監測點位。加強河流控制斷面水質監測、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監測,重點加強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在線監測作用,金潮宇科蓄電池有限公司、國大、金翅嶺金礦、金寶電子、招金貴和、黃金礦業(玲瓏)有限公司等6家重金屬涉及企業在線監測裝置正常運行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點防控企業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五)狠抓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保護,維護飲水安全。水環境質量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飲水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嚴格執行省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嚴禁審批、建設有污染項目,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產或停產治理;對治理無望的,依法關停其產生污染的生產環節。對水源地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嚴格清理一、二級保護區內有污染的工業和畜禽養殖業,確保全市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
(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進一步優化經濟增長方式。凡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流域、區域開發和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履行環境影響評價程序,切實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格執行《招遠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前置審查規定》,建立健全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根據省廳《關于全面推進“十二五”時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未履行環評程序的園區規劃,入園區項目將實行區域限批,以推動規劃環評的貫徹實施;強化項目建設全過程環境監管,定期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正確處理準入把關和審批服務的關系,嚴格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及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堅持分類指導,“疏堵”結合,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等高新技術產業,大力支持;對“兩高一資”或者重復建設的項目,堅決“堵”住,推動全市經濟實現轉調發展。
(七)加大界河流域污染治理力度,鞏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界河流域水質能否達到功能區劃標準是我市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的關鍵,是環保工作惠民生、促和諧的重要體現,也是全市人民多年來的共同要求。各鎮(街道、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大流域內點源治理,特別是要加大粉絲、化工、黃金、針紡等行業的治理力度;要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重點是開發區和大秦家辦事處),減少工業廢水進入量和污染物排放濃度,提高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能力,確保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同時要加強其他流域的監管,所有河流水體沿岸無垃圾堆存,水面無漂浮生活垃圾和雜物。
(八)大力開展粉絲、石材專項整治活動。以治污設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排污不達標為整治重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粉絲、石材行業專項整治活動。各有關鎮和部門要按照《粉絲行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對沒有治污設施的,要督促加快建設;對有治污設施的,要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出效果、見實效。所有石材開采、加工企業必須加大投入力度,建設廢水沉淀池,確保廢水循環利用,鋸泥及時清理。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無證經營、鋸泥亂堆、廢水亂排等企業的查處力度,做到該停產的停產,該處罰的處罰,該關閉的關閉,消除石材加工對周邊環境的污染,切實改善界河流域水環境質量。
(九)實施空氣污染綜合整治,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進一步完善自動監測系統,年內開展PM2.5監測和環境空氣質量日報,提高日常監督監測效率和頻次,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督促加快工藝改造和技術升級,達到國家、省規定的新的排污標準,減少污染物排放。對建筑施工揚塵、裸露地面揚塵和道路運輸揚塵等問題,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分口把關、形成合力、綜合治理。要抓好機動車尾氣檢測和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機動車污染監督管理辦法,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構建監控網絡,對全市機動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科學監管,有效防治機動車尾氣污染。
(十)狠抓環?;A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大環保資金投入和基礎能力建設力度,環境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監控能力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著力加強監測數據質量控制。提高環保宣傳水平,完善環保網站管理和建設,保障社會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健全完善重點污染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飲用水源地、空氣監測點位等自動監測體系,督促全市燃煤電廠、城鎮污水處理廠健全完善DCS(脫硫中控)系統和中控系統。加強重金屬污染監測能力,以重金屬污染土壤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專項行動,強化對石材、粉絲、化工等行業監管治理力度,從重從嚴處理環境違法行為,保持嚴厲打擊和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積極穩妥處理環境信訪案件,維護好群眾的環境利益。
(十一)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定期調度重點污染防治工程和項目的進展情況,對治污減排工程進展遲緩、不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雙超”、“雙有”企業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危險廢物產生、處置單位管理不符合環保要求、污水處理廠不正常運行、在線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企業超標排污、公眾對轄區環境不滿意等問題,要區分情況,實行掛牌督辦、企業限批或區域限批。要把環境保護作為考核鎮(街道、區)及有關部門工作實績的依據之一,對任務完成較好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凡完不成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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