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民間糾紛整治意見
時間:2022-07-05 11: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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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2012年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及時消除和化解各種矛盾糾紛,進一步打造“平安”,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現根據上級有關部署,區司法局決定自2004年12月20至2012年3月底,開展為期百日的民間糾紛排查調處活動?,F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嚴打”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在街道黨工委和人民調解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深入扎實開展排查調處活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糾紛激化,鞏固“嚴打”整治斗爭成果,為我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階段
各單位要根據區司法局的要求,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省、市對當前穩定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建設“平安”的戰略部署上來,把維護穩定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做好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二)實施階段
各單位要發揮廣大調解員、糾紛信息員貼近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從社區、廠企、學校、集貿市場等基層單位入手,自下而上,深入扎實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一事,對重點單位、重點行業,實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糾紛,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等手段,及時、妥善地進行化解,做到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
(三)總結階段
各單位從現在起至2012年3月底每周一報一次排查調處情況,對在排查中的好做法及典型案例及時上報,對重大糾紛或群體性、突發性案件隨時報告。排查活動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于3月底前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區司法局。
三、排查的重點
此次排點圍繞著以下幾方面: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糾紛
(二)企業轉制改制過程中職工安置、困難職工生活保障等問題引發的各種糾紛
(三)征地拆遷糾紛
(四)“有關方面人員”引發的糾紛
(五)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糾紛
(六)易造成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各種問題
(七)婚姻家庭糾紛
(八)鄰里糾紛
四、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將此次排查調處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將其做為創建“平安”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加強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的高度,充分認識排查調處活動的重要意義,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扎實開展排查調處工作,真正將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統一行動。各單位在排查中注重整合資源,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積極參與排查調處,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形成共同作戰的強大合力。
(三)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排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因領導不重視,制度不落實,調處不及時,措施不當而造成糾紛激化的要實施責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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