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中醫藥發展指導意見
時間:2022-08-17 09: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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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是我國醫學科學和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中醫藥,對于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扶持和促進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省發展中醫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皖政〔2009〕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省發展中醫條例》以及中央和省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堅持中西醫并重方針,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統籌城鄉中醫藥發展,以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需求為宗旨,以傳承和發展中醫藥事業為主線,以中醫藥特色建設為重點,以深化中醫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預防控制疾病、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快發展我市中醫藥事業。
(二)主要目標:通過5年的努力,建立完善全市中醫藥服務體系。實施中醫名院、名科、名醫戰略。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科、中藥房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10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和中藥房達到建設標準,100%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100%的基層醫療機構中醫醫務人員接受規范化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在基層醫療機構推廣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10種以上。進一步加強烈山區全省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內涵建設。每千人中醫床位數、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量同比增長50%以上。推進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工程,加快中藥加工、生產基地建設,中藥產業總產值增長50%以上。
二、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三)健全中醫藥服務網絡。將中醫藥服務機構建設納入區域衛生發展總體規劃,合理配置中醫藥服務資源,進一步完善以市、縣中醫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中醫科室為重要力量,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為補充的中醫藥服務網絡,形成涵蓋預防、治療、康復、保健養生等功能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允許符合條件的中藥特色藥品零售企業開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四)加強中醫醫院建設。重點辦好承擔本區域中醫基本醫療服務的市、縣級中醫醫院。明確功能定位,完善運行機制,穩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積極推進市中醫醫院的國家“十一五”重點項目建設,提升服務能力,在規模及內涵建設上3年內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形成有較大影響力和輻射力的三級中醫醫院。濉溪縣要加快縣中醫醫院新院建設,加強二級甲等中醫醫院內涵建設。
(五)推進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綜合醫院要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意見》精神,將中醫工作納入醫院整體規劃統籌發展,加大對中醫藥科室的診療設施設備、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經費投入,每年用于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不低于總體收入的2%。3年內,市人民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縣人民醫院所屬中醫科、中藥房要達到《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設置中醫病床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礦工總醫院及其二級以上醫院規模分院、皖北集團總院及其二級以上醫院規模分院、中煤三建集團職工醫院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獨立中醫科并打造成優勢學科。
三、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六)加強中醫特色及優勢學科建設。中醫醫院要結合自身條件,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療效顯著、具有影響的中醫特色??疲▽2。?。對中醫醫療機構開展國家、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和重點中醫專科(專?。╉椖拷ㄔO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市、縣級臨床重點??平ㄔO中醫藥要占有一定比例,對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科室予以傾斜。鼓勵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中醫特色專科建設。逐步形成院有名科、科有名醫、人有特色的中醫藥服務優勢,使全市建成一批有特色、有療效、有影響力的中醫特色??疲▽2。?,切實提高中醫藥服務整體水平。
(七)強化中醫醫療機構內涵建設。堅持中醫醫院以中醫藥為主的辦院方向,建立有利于發揮中醫藥優勢的激勵機制,從發展方向、建設規模、資源配置、科室建設、人才培養、專病專科等方面拓展中醫技術服務內涵,積極運用中醫藥手段防治疾病,運用中醫藥價格相對低廉的優勢為群眾解決看病就醫問題,保證中醫醫療機構健康發展。鞏固中醫醫院管理年成效,提高“以病人為中心”的中醫藥醫療服務質量管理水平。
(八)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將“治未病”作為落實“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方針的重要舉措,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方參與的運行機制,積極推進以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為主要內容的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中醫醫院要全面開展“治未病”試點工作,并選擇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參加,積極探索和規范“治未病”服務流程和技術方案,不斷推進“治未病”工作,推進中醫藥預防保健工作的良性發展。
(九)加大中醫藥人才選拔、培養力度。開展中醫藥學術繼承人、中醫藥學術和技術培養對象選拔、培養工作。認真總結中醫藥師承教育經驗,落實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制定相關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與市內外名老中醫結對拜師,培育本地中醫藥后備人才,增強中醫藥事業發展后勁。
(十)完善名老中醫評選機制。在首屆名老中醫評選的基礎上,健全名老中醫評選制度。尊重保護名老中醫,繼承發揚其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配備助手,協助其整理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并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四、推進農村和社區中醫藥工作
(十一)發揮中醫藥在農村衛生中的作用。大力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加快各建制鄉鎮衛生院中醫科、中藥房規范化建設,中心衛生院達到示范中醫科建設標準。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優勢,積極向農村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把中醫藥技術服務貫穿到預防、治療、康復、保健養生全過程,全面提升農村中醫藥服務水平,為基層群眾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
(十二)強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功能。開展全國和全省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創建活動,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科室建設,加強中醫藥人員配備及培訓,普及中醫預防與養生保健知識。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針對社區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連續性的診斷、治療、護理和康復,滿足社區居民對中醫醫療服務的需求。
五、著力提高中醫藥科研能力和水平
(十三)有效整合我市中醫藥科技資源。成立市中醫藥專業科學研究機構,重點加強臨床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技術研究、本地中藥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采取多種措施,整理研究歷代名醫的學術思想、臨床經驗和技術特長。積極發掘和整理民間單方、驗方,開發應用名老中醫的臨床制劑。
(十四)加強中醫臨床研究。依托中醫醫療機構及重點中醫??疲▽2。?,積極申報省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充分發揮中西醫結合臨床優勢,重點組織開展對腫瘤、肝炎、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疑難病癥和老年性疾病中西醫結合防治研究,提高臨床療效,創新醫學研究成果。
六、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十五)加快發展中藥加工制造業和中藥養生服務業。扶持我市中藥國家保護重點品種“華蟾素”科研和生產,支持華潤三九藥業公司中藥飲片項目加工、中藥顆粒劑生產項目,支持輝克藥業有限公司中藥制劑生產,加快我市中藥產業結構升級;圍繞城市服務業發展需要,積極開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開展與先進地區中醫藥科技與文化交流、合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將中醫藥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將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列入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民生工程。
(十七)加大財政投入。建立中醫藥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按照《省發展中醫條例》規定,逐年增加對中醫藥事業投入,中醫藥事業經費預算增長幅度不低于本年度同級財政支出增長幅度。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通過財政杠桿,積極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縮小中西醫發展差距。
(十八)加強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中醫藥工作部門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市中醫藥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全社會共同扶持中醫藥發展的格局。
(十九)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中醫藥事業納入總體規劃,對中醫藥機構的基本建設和其他重點項目予以優先安排;財政部門要將中醫藥人才培養納入衛生人才培養經費補助范圍,并會同衛生等部門制定科學合理的資金分配政策,引導醫療衛生機構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中醫藥人員的職稱晉升、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醫療保障管理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西醫結合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提高報銷比例,降低起付線;物價部門要根據相關規定,及時調整和合理制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針灸、推拿、刮痧、拔罐、中醫正骨等傳統項目的收費標準,合理制定名老中醫專家診療費標準,加強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自制劑價格管理,及時制定和調整中藥自制劑銷售價格;科技部門要加快構建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加大中醫藥科研立項和資金支持力度,對中醫藥科研項目招標和成果獎勵實行優惠政策;農業部門要加強對中藥材種植、加工的規劃、引導和管理,從源頭上推進我市中藥產業健康發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實施中藥材GAP、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工商部門要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切實加強中藥材市場管理和中醫醫療、中藥廣告的管理;廣電部門要加強中醫藥法規政策宣傳,普及中醫藥醫療保健知識;衛生部門要派專人負責中醫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主動支持中醫藥的發展。
(二十)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嚴格中醫藥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等要素的準入制度,清理和取締各種形式的非法中醫醫療活動,進一步加強中醫醫療和中藥藥品廣告管理。建立中醫藥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開展監督檢查,落實中醫藥發展政策,規范中醫藥服務秩序,確保群眾醫療安全。
(二十一)制定并實施引進、培養中醫藥人才的政策。根據中醫醫療機構工作特點、中醫隊伍現狀及未來發展需要,合理核定中醫醫療機構人員崗位,支持中醫醫療機構按需引進、招錄中醫類別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基層農村中醫藥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支持,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招聘中醫執業醫師計劃和招募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對志愿去鄉鎮衛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中醫藥專業畢業生,由國家和省級財政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縣級政府要保障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一名中醫藥院校本科畢業生或中醫類執業醫師的編制及經費,省財政給予專項補助。定期選派中醫技術人員到基層開展幫扶,免費為基層培養中醫藥服務人員。
縣區要根據本《意見》,制訂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積極扶持和促進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努力開創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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