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外資工作安排意見
時間:2022-08-27 04: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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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做好利用外資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利用外資的重大意義
利用外資是實施城市化戰略的重要舉措,實現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推進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要從貫徹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參與國際經濟和區域合作、加快轉變我市經濟發展方式和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利用外資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努力開創我市對外經濟工作新局面。
二、明確利用外資工作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優化結構、拓寬渠道、提高質量,全面提升利用外資的核心競爭力。以招商載體為龍頭,堅持擴大規模與提高水平相結合,堅持提升傳統優勢產業與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相結合,加強與重點地區、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的對接,大力承接產業轉移,不斷提高利用外資工作水平。
(二)發展目標?!笆濉逼陂g,全市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20%以上,其中:2011年在完成市下達我市利用外資任務5400萬美元的基礎上,力爭完成1億美元,總量和增速在全省一類縣中位于前列。
三、優化利用外資的結構和布局
(三)優化外資投向結構。根據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圍繞“兩區多園”,突出“九大”產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鼓勵引進節能環保、信息技術、機械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城市基礎設施、現代服務業項目以及世界500強企業,嚴格限制低水平、過剩產能擴張類項目。加強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謀劃,把利用國外優惠貸款作為籌集項目資金的重要渠道,積極擴大間接利用外資。
(四)突出引資的重點區域。進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明確重點區域,加強深度拓展,堅持每年“走出去”開展各類招商活動。強化接軌長三角、珠三角和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工作,充分發揮區域經濟差異發展的優勢,努力使我市成為長三角吸引外資的重要集聚區。
(五)加強招商載體建設。加快我市省級經濟開發區的建設步伐,推進體制創新、機制創新,著力增強開發區在擴大對外開放、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等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按照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的工作要求,積極搭建各鎮(街道)招商平臺,加強協調服務,引導外資投向鎮(街道)特色和優勢產業,不斷提高各鎮(街道)利用外資的比重,培育利用外資新的增長點。各招商載體要充分發揮其利用外資的主陣地作用,通過設立園中園、深化園區合作等有效形式,強化特色產業培育,促進重點產業形成集聚效應,提高對外資項目的承接力和吸引力。
四、進一步改善我市外資投資創業環境
(六)落實外資項目核準與審批權限下放政策。凡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聯合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允許類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包括增資)的項目,除按有關規定需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核準外,我市享有與市級同等核準權限,合同、章程按屬地原則備案的政策。改進外匯賬戶設立辦法,在項目審批前,符合條件的項目可按外匯管理相關規定開立外商投資者專用賬戶。
(七)建立外資項目準入綠色通道。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最大程度縮小審批、核準范圍。對核準、審批權限內的外資項目,在指導投資商備齊相關資料后,實施一站式即時審批;對權限以外的需上級相關部門核準審批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一條龍審批服務制,由專人負責向上級部門報批,外商投資企業只需到市商務局行政審批窗口領取批件。
(八)構建外商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市商務局、投資促進局、招標局、重點工程局、行政服務中心等機構的職能作用,強化招引外資項目幫辦幫扶單位的“保姆式”服務責任,實行外商投資項目簽約、落地、開工、建設、投產的全程幫辦。加強與外資企業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外商反映的問題,為外資企業在自主創新、技術改造和融資擔保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妥善處理各類外商投訴,維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市商務局負責牽頭統籌協調解決外資企業或項目反映的難點問題,積極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社會氛圍。
五、完善利用外資的鼓勵政策
(九)優先優惠供應土地。對用地集約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先供應工業用地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級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外商投資1億美元以上的鼓勵類項目用地,積極爭取點供計劃指標。
(十)實施財稅政策扶持。研究制定鼓勵利用外資的各項財稅支持政策。入駐我市的外資企業可由市財政給予優于同類內資項目的財稅獎補政策;對引進世界500強企業或實際利用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十一)支持企業增資擴股。在外商投資企業當年新增外資投資技改達200萬美元以上的,可在三年內由市財政按其上繳稅收地方留成的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獎勵給企業。
六、落實利用外資各項工作措施
(十二)加強對利用外資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市政府成立由市長為組長,分管市長為副組長,市政府辦、經信委、商務局、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工商局、統計局、人民銀行等部門為成員的利用外資工作考核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具體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各鎮(街道)、市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也要相應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利用外資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本部門的利用外資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在引資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十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我市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與國外友好城市的商貿聯系,加強產業對接,促進雙方經貿往來。依托現有外資企業在境外開展招商推介,積極對接洽談投資項目。
(十四)組織重點招商。積極“走出去”與外商洽談對接。組織赴上海、蘇州、昆山、廈門、深圳、東莞等外商聚集地,有針對性地開展招商活動。把臺灣、香港、日本及歐美國家作為擴大利用外資重點區域,發揮港澳臺及華人華僑的積極作用,通過親情、鄉情、友情廣泛聯系,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資企業來我市投資興業。積極開展駐點招商,加強與中介機構以及各類商務機構的合作招商,進一步拓展招商空間。
(十五)開展“三個一”活動。發揮現有外資企業的“傳、幫、帶”作用,由市商務局牽頭每年安排一批外資企業,從完善產業配套、延長產業鏈、幫助降低商務成本層面,促使其主動牽線搭橋,“以商招商”;每年組織一批對外貿易企業,促進“以貿招商”;每年邀請一批有明確投資意向的外商來我市洽談,深度對接投資項目,進行重點項目攻關,吸引來我市投資。
(十六)認真開展外資統計。市發改、經信、財政、投資促進、商務、統計、外辦、人民銀行等各涉外相關部門要加強聯系和溝通,推進信息共享,扎實做好外資統計工作,及時準確反映全市利用外資的真實情況。
七、建立和完善利用外資考核激勵制度
(十七)強化目標考核。按照年度利用外資總體目標要求,每年將任務分解下達各鎮(街道)、市經濟開發區和有關部門,從2012年起納入各鎮(街道)、市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單位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鼓勵市直部門招引外資,市投資促進局、商務局、市發改委、經信委等部門每年至少要招引1戶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企業,市直其他單位也要積極招引外資企業,并納入單位招商引資考核內容。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牽頭負責。
(十八)激勵獎勵辦法。
1、對當年新招引外資項目的鎮(街道)和市直單位,按照實際到位資金1:2比例計算招商引資任務。
2、對完成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鎮(街道)和市直單位,按實際到位資金(以美元為單位)的4‰(以人民幣為單位)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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