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16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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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實施方案

市政府經研究,確定2008年為全市開展三年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的提高之年。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形象,按照“建管并舉,突出安全暢通;綜合整治,突出優化環境”的總體要求,現就“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達小康,建設新高郵”的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照《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揚州市公路環境綜合管理辦法》、《揚州市農村公路管養示范鄉鎮考核驗收標準》、《高郵市政府關于公路養護和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按照“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大力整治全市公路環境,基本實現“三無五化”,即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無直接影響安全和景觀的違法搭建、無新增公路違法建設、公路用地范圍內無違法占用和堆放;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潔化、邊溝暢通化、邊坡穩定化、公路用地范圍內綠化。推進我市公路環境的明顯改變和提高,實現“暢、潔、綠、美、安”,為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和諧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二、活動內容和要求

圍繞“公路環境意識大提高、組織力度大提高、管理水平大提高、整治效果大提高”的總體目標,動真碰硬,大規模開展“拆、清、整、管”行動。

(一)加大拆除力度。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特別是公路平交道口、彎道內側妨礙安全和嚴重影響景觀形象的各類違法搭建,拆除公路兩側影響交通視線、影響景觀的戶外廣告、非公路標牌等,拆除不符合規定的道口,拆除公路沿線設置的非公路交通標志。

(二)加大清除力度。清除公路用地范圍內亂堆亂放、打谷曬場、占道經營、亂倒垃圾、亂拉亂掛,清理車輛占道進行水產品交易等各類馬路市場,規范公路兩邊商業攤點、修車點、洗車點、水產品交易點的經營行為;扶正、清理公路沿線歪斜或廢舊電力桿線。

(三)加大修整力度。修整破損標志標線和標牌;破損安全隔欄;不齊全的橋梁欄桿;調整不準確、不齊全的公路交通標志,褪色上銹的標志,標志桿歪斜損壞的進行維修更換。對拆除的建筑垃圾要進一步整平,整治清理邊溝,整治不穩定邊坡,補植公路綠化,對公路兩邊行道樹進行補缺修整,清除路面雜草、雜物等,對公路進行美化、綠化,達到整潔、順暢。

(四)加大管理力度。公安、交通、水務、建設、土地、工商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切實履行職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公安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公路違法設攤、打谷曬場、違法堆放及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路沿線經商業主的《營業執照》和集貿市場的《市場登記證》要依法嚴格控制,并加強規范和管理。建設、土地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把好公路兩側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批關,控制公路兩邊的建設行為;嚴格審查城鎮和村莊規劃,防止在編制或修編總體規劃時向公路兩邊擴展,把公路變成新的街道。交通部門要加強巡查處治和日常路政管理,把握重點,因地制宜,杜絕馬路市場、路邊堆積物,擅自搭建、設置非標等現象反彈。鄉鎮人民政府不僅要抓好鄉村公路日常管理,也要積極參與轄區內省道、縣道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抓好源頭管理和組織協調,形成嚴抓共管的工作氛圍。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高郵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副市長王正年任組長,市交通局局長曹葉林為副組長,市建設局、城管局、國土局、水務局、農林局、公安局、環保局、工商局、廣電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為曹葉林,副主任為陳祥、姚軍,辦公室成員有王清標、李久強、陸加忠、孫曉震、王宏華、管生海、周惟,辦公室設在市公路站,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整治工作。

四、職責分工和實施步驟

活動的組織工作在高郵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督促、檢查、指導考核工作,確保整治實效。鄉村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實施,由市公安、交通、水務、建設、國土、農林、工商等部門配合綜合執法;國道、省道、縣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相關管理部門與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實施。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采取鄉鎮自查與市檢查相結合,相關職能部門與鄉鎮會戰相結合,治理整頓與規范管理相結合,集中整治和長期治理相結合。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15日—4月15日)

由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全市工作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督導;建立部門、鄉鎮、村三級責任體系,一級抓好一級,層層推進。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列入鄉鎮政府工作目標之中,抽調得力人員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制定計劃落實責任,及時動員和部署綜合整治工作,開展專題研究,明確整治范圍、整治任務、整治標準,組織制訂詳細可行的整治方案,大張旗鼓地開展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簡報等,大造輿論聲勢,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整治公路環境的必要性,提高全社會公路環境意識。

(二)綜合整治階段(4月16日—8月底)

各鄉鎮、各職能部門按照“公路環境意識大提高、組織力度大提高、管理水平大提高、整治效果大提高”的目標和“三無五化”的要求,在完善方案的基礎上,落實責任,上下結合,突出重點,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大規模地組織整治行動,形成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的高壓態勢,促進公路環境大改變、大提升。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1日—11月底)

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督查,推廣先進經驗,對整治不力的鄉鎮進行通報,并根據需要組織綜合會戰;9月底,各鄉鎮人民政府依據綜合整治的總體要求,結合整治驗收情況,嚴明整治工作標準,組織先行自查自驗;10月底前,對發現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及時反饋信息;11月,對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和相關資料報送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將根據公路環境綜合整治要求,對整治工作組織統一檢查考核。

五、考核獎懲

依據考核評比結果,對在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提高年活動中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鄉鎮和部門分別給予表彰獎勵,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分別獎勵1萬元、7千元和3千元;對工作不力,未取得成效的鄉鎮和部門,由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