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組織系統信息方案
時間:2022-10-13 0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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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評比項目
1.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集體4-5個,其中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組織科2個,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1-2個,本部各科室1個(辦公室不參加)。
2.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個人10名左右,其中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組織科4-5名,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2-3名,本部各科室2-3名。
3.優秀調研成果若干篇,分設特別獎和一、二、三等獎。
4.每年表彰年度好信息3-5條。
5.創設組織工作最佳宣傳策劃獎,全年共表彰1個。
二、考核內容和計分標準
(一)組織領導(本部各科室不參與考核)
1.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每年年初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的組工信息、調研、宣傳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提出指導性意見。按要求組織實施的得20分。
2.年初研究確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年度組工重點調研課題,落實調研人員和完成時間,并上報區委組織部;年中對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年底組織評比。按要求組織實施的得30分,不按要求組織實施的按比例扣分(以相關資料為準)。
3.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分管領導帶頭參與調研并牽頭完成1篇以上年度重點調研課題。按要求組織實施的得20分,不按要求組織實施的按比例扣分(以相關資料為準)。
(二)信息工作
1.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組織科每月向本部報送信息不少于1條,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每季度不少于1條,本部各科室每人每月不少于1條。完成任務的得30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
2.《**組工情況》、《泰州組工信息》、《江蘇組工信息》、中組部《組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條分別得10分、15分、25分、50分;采用的短訊,每條分別得5分、10分、15分、25分。省委組織部網站采用的信息,每條分別得15分。
3.《**組工情況》、《泰州組工信息》、《江蘇組工信息》、中組部《組工信息》發??蚣影凑Z的信息,每條分別另加5分、10分、15分、25分。
4.區委領導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5分;市委領導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10分;省委領導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20分;中組部領導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30分;中央政治局領導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50分;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的信息每人次另加80分。各級領導批示的得分累加計算。
5.由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和區委組織部共同開發的信息,在《泰州組工信息》上采用的每條加5分,《江蘇組工信息》上采用的每條加10分,在中組部《組工信息》上采用的每條加20分。
6.評為市年度好信息的每條另加15分,區年度好信息的每條另加10分。
7.對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緊急信息的,通報一次扣30分,一年內被通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取消有關單位和個人評比先進資格。
8.定期通報信息上報和采用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積分。
(三)調研宣傳工作
1.完成區委組織部下達調研課題的得20分,完不成任務的按比例扣分。
2.獲市年度優秀調研成果、市黨建學會年會優秀文章評比一等獎(特別獎)的文章每篇得60分,二等獎每篇得45分,三等獎每篇得30分;獲區年度優秀調研成果、區黨建學會年會優秀文章評比一等獎(特別獎)的文章每篇得45分,二等獎每篇得30分,三等獎每篇得15分。
3.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平均每季度報送組工文章不少于1篇,本部各科室平均每兩月報送組工文章不少于1篇,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平均每半年報送組工文章不少于1篇,完成任務的得40分,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
4.在《泰州黨建》上發表的文章每篇得15分,簡訊每條得5分,其中“熱點點擊”欄目刊用文章每篇得10分;在省黨建學會《黨的生活》上發表的文章每篇得30分,簡訊每條得10分;在省委組織部《組工研究》上發表的文章每篇得30分;在中組部《黨建研究》、《黨建研究內參》和《組工通訊》等內部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每篇得80分,簡訊每條得40分。
5.在《泰州日報》、《泰州通訊》發表的有關組織工作的文章每篇得15分,簡訊每條得5分;在《新華日報》、《群眾》、《組織人事報》、《領導科學》發表的有關組織工作的文章每篇得30分,簡訊每條得10分;在《人民日報》、《求是》發表的有關組織工作的文章每篇得80分,簡訊每條得40分(發表在以上報刊的文章須由組織系統人員撰寫或參與撰寫,非組織系統人員撰寫或參與撰寫的有關文章不在統計之列)。
6.積極參加區以上組織部門舉辦的各類征文活動,獲得區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得45分、30分、1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得60分、45分、30分,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得100分、80分、60分,獲得中央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得150分、100分、80分。
7.除正常計分外,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在上列市、省、中央級報刊發表的,有區委組織部人員參與撰寫的有關組織工作的文章(不含簡訊),每篇分別加5分、10分、15分。
8.由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區委組織部人員發現、挖掘,并在相關省級以上報刊予以宣傳的先進典型,加50分。由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區委組織部人員撰寫,以區委書記署名,在相關市級、省級、中央級報刊發表的有關組織工作的重要文章,每篇分別得20分、50分、80分。
三、評比表彰辦法
1.信息調研宣傳工作的考核評比每年年終合并進行,次年初進行表彰。
2.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的評選辦法是: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先自行考核,填報《信息調研宣傳工作考核評比積分表》。在相關報刊發表的有關組織工作的文章、信息需開列清單,注明發表報刊名稱、題目、署名、發表日期或期數,同時提供文章復印件(相關獲獎征文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一并報送區委組織部,再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審核后,按積分高低評定。對獲獎集體給予500元獎勵。
3.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是: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根據分配名額,在本單位產生初步人選;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先進個人的產生,先由區委組織部根據綜合得分及先進個人名額確定產生單位(被評為先進集體的不產生先進個人),再由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產生初步人選。在此基礎上,相關單位填寫《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個人呈報表》,報送區委組織部統一研究確定。對獲獎個人給予300元獎勵。
4.年度好信息的評選辦法是: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從當年中央、省、市、區組織部門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中,初選1-2篇報送區委組織部,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有關人員評選確定。對獲獎信息給予100元獎勵。
5.優秀調研成果的評選辦法是: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按要求報送參評成果,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有關人員評選確定獲獎等次。
6.組織工作最佳宣傳策劃獎的評選辦法是: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黨委(工委、總支)、本部各科室按要求報送參評成果,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有關人員評選確定。對獲獎單位給予800元獎勵。
7.區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在《江蘇組工信息》、中組部《組工信息》上用稿,每1篇分別獎勵100元、300元。在《求是》、《黨建研究》、《黨建研究內參》、中組部《組工通訊》用稿,每1篇獎勵500元。如被上述刊物采用短訊,減半獎勵。在《人民日報》、《新華日報》、《群眾》、《江蘇通訊》、《黨的生活》、《組織人事報》、《領導科學》用稿,另外給予同等稿酬的獎勵。信息調研宣傳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年度評先的重要依據之一。
8.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調研成果、年度好信息,均由區委組織部行文表彰、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
本辦法自**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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