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尾礦庫安全隱患方案

時間:2022-11-04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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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尾礦庫安全隱患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尾礦庫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教訓,扎實做好全市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消除尾礦庫重大安全隱患,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落實尾礦庫安全責任;促進企業

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實現尾礦庫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尾礦庫安全風險降低,確保全市尾礦庫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立即開展尾礦庫安全大檢查。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安監、環保、工商、國土等相關部門對本轄市內所有的在建、在用、停用、已閉庫、已廢棄的尾礦庫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摸清底數,掌握尾礦庫的基本情況,特別要查清尾礦庫下游重要設施、居民市域及人員聚集場所情況和全面摸清現有尾礦庫的安全度,并根據尾礦庫防洪能力和尾礦壩壩體穩定性按危庫、險庫、病庫、正常庫四級確定尾礦庫安全程度。對情況不明的尾礦庫,要盡快組織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或組織專家進行全面評估后確定安全度。

(二)扎實做好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對安全評估為危庫的,應當責令立即停產,進行搶險加固,排除險情,并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對安全評估為險庫的,應根據險情實際,采取措施,在限定的時間內消除險情;對安全評估為病庫的,應在限定的時間內按照正常庫標準進行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達到正常庫標準。對危庫、險庫、病庫,在限定的時間內未整治或整治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對整治無望的,要立即關閉。

(三)嚴格尾礦庫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尾礦庫企業針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垮壩、潰壩、滲漏、洪水漫頂等重大險情或事故,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預案,并納入地方政府應急救援管理體系,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的培訓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對危庫、險庫在險情未消除前必須落實現場監控人員24小時值守,及時發現和處置險情。

(四)妥善處置尾礦庫下游安全距離內的居民和重要設施。所有尾礦庫下游安全距離內有居民居住和重要設施的,都要采取搬遷轉移下游居民和重要設施、或搬遷原庫的措施,立即制定搬遷計劃,迅速落實資金、場地和配套設施,盡快組織實施。對危庫、險庫威脅范圍內的居民,要無條件立即撤離。

(五)進一步落實尾礦庫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管責任。按照企業負責管理和屬地監管的原則,全市所有的尾礦庫安全管理單位為尾礦庫所屬企業(無主庫管理單位為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管理責任人為尾礦庫企業法定代表人,尾礦庫安全監管責任人為尾礦庫所在地縣(市、區)長。全市所有尾礦庫安全管理與安全監管責任人向社會公告,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要督促本轄市內尾礦庫企業嚴格執行《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和《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的規定,設置和完善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尾礦庫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力度,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做到機構、人員、資金、培訓和管理五落實。

(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對于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一律不得生產運行;對拒不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廢棄尾礦庫進行生產的企業,要依法予以取締;對于超量排放儲存尾礦、沒有正規設計或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的,要吊銷企業相關證照并依法取締;對已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企業要加強檢查,凡因放松安全生產管理,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待整改合格通過驗收后方能恢復生產。

(七)加強對廢棄或停用庫的管理。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依法對廢棄庫或已停用庫履行閉庫程序,落實閉庫監管責任。未經尾礦庫管理單位同意、未經安全論證及未經安全監管部門批準的,禁止任何單位在庫市采砂或從事尾砂再利用活動。已在進行挖砂活動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補辦手續后方可復工。所有停用的尾礦庫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徹底治理,消除隱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制定本轄市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實施方案,確定工作目標,明確各項任務的進度安排,確保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對排查出來的每一個危庫、險庫、病庫,都要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期限、監控措施、應急預案等內容。

(三)落實治理資金。對于存在重特大安全隱患的尾礦庫,

由生產企業負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對于因破產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遺留的、存在重特大安全隱患的尾礦庫,各地要提出整改方案,落實責任單位和隱患整改資金。

各縣(市、區)每月要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一次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遇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為指導、督促各地開展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我市將組織督查組對重點縣(市、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各縣(市、區)也要制定督查工作計劃,對本地重點重點企業進行督查。

附件:尾礦庫安全度基本知識

附件

尾礦庫安全度基本知識

一、尾礦庫安全度分類

尾礦庫安全度主要根據尾礦庫防洪能力和尾礦壩壩體穩定性確定,分為危庫、險庫、病庫、正常庫四級。

(一)尾礦庫防洪能力的安全程度或可靠程度主要指防洪標準、調洪排洪能力及排洪設施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及符合程度;

(二)尾礦壩穩定性安全程度主要指壩體在規定的工況條件下靜力、動力和滲流穩定性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及符合程度。

尾礦庫安全度是通過安全評價對影響尾礦庫安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而確定的。評價單位在對在用或擬閉庫的尾礦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時,應對尾礦庫安全度作出明確結論。

二、危庫

危庫指安全沒有保障,隨時可能發生垮壩事故的尾礦庫。危庫必須停止生產并采取應急措施。

尾礦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危庫:

1.尾礦庫調洪庫容嚴重不足,在設計洪水位時,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都不滿足設計要求,將可能出現洪水漫頂;

2.排洪系統嚴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劇降低;

3.排水井顯著傾斜,有倒塌的跡象;

4.壩體出現貫穿性橫向裂縫,且出現較大范圍管涌、流土變形,壩體出現深層滑動跡象;

5.經驗算,壩體抗滑穩定最小安全系數小于規程規定值的0.95;

6.其他嚴重危及尾礦庫安全運行的情況。

當尾礦庫防洪能力嚴重不足,出現洪水漫頂可能,或壩體穩定性嚴重不足,出現垮壩跡象,或出現其他嚴重危及尾礦庫安全運行時都屬于危庫。危庫完全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必須停產,排除險情,并迅速向當地政府報告,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根據險情的實際可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庫水位,擴大調洪庫容,加高壩體,嚴防洪水漫頂;

2.為滿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必要時,可按最小干灘長度為壩頂寬度,用渠槽法搶筑寬頂子壩,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

3.疏通、加固或修復排水構筑物,必要時可另開挖臨時排洪通道;

4.緊急加固壩體。

三、險庫

險庫指安全設施存在嚴重隱患,若不及時處理將會導致垮壩事故的尾礦庫。險庫必須立即停產,排除險情。

尾礦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險庫:

1.尾礦庫調洪庫容不足,在設計洪水位時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均不能滿足設計要求;

2.排洪系統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達不到設計要求;

3.排水井有所傾斜;

4.壩體出現淺層滑動跡象;

5.經驗算,壩體抗滑穩定最小安全系數小于表6規定值的0.98;

6.壩體出現大面積縱向裂縫,且出現較大范圍滲透水高位出逸,出現大面積沼澤化;

7.其他危及尾礦庫安全運行的情況。

當尾礦庫排洪系統存在嚴重隱患,防洪能力不足,或壩體存在嚴重隱患,威脅壩體安全穩定性時都屬于險庫。險庫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應根據險情實際,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1.降低庫水位,擴大調洪庫容,滿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復排水構筑物;

3.增建或擴建排水系統;

4.處理滑坡,加固壩體;

5.降低浸潤線、消除管涌和流土。

四、病庫

病庫指安全設施不完全符合設計規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病庫應限期整改。

尾礦庫有下列工況之一的為病庫:

1.尾礦庫調洪庫容不足,在設計洪水位時不能同時滿足設計規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

2.排洪設施出現不影響安全使用的裂縫、腐蝕或磨損;

3.經驗算,壩體抗滑穩定最小安全系數滿足表6規定值,但部分高程上堆積邊坡過陡,可能出現局部失穩;

4.浸潤線位置局部過高,有滲透水出逸,壩面局部出現沼澤化;

5.壩面局部出現縱向或橫向裂縫;

6.壩面未按設計設置排水溝,沖蝕嚴重,形成較多或較大的沖溝;

7.壩端無截水溝,山坡雨水沖刷壩肩;

8.堆積壩外坡未按設計覆土、植被;

9.其他不影響尾礦庫基本安全生產條例的非正常情況。

第六節尾礦庫安全度

病庫應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是指壩體穩定性和尾礦庫防洪能力總體上能滿足要求,但局部上不完全符合規定,不影響尾礦庫總體安全。對于病庫,應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時間內按照正常庫標準進行整治,消除事故隱患:

1.抓緊進行防洪治理,確保汛前徹底完成治理工作量;

2.加固、修復排水構筑物;

3.加固壩體或適當削坡,處理局部裂縫;

4.實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潤線,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壩坡,開挖壩肩截水溝。

五、正常庫

尾礦庫同時滿足下列工況的為正常庫:

1.尾礦庫在設計洪水位時能同時滿足設計規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灘長度的要求;

2.排水系統各構筑物符合設計要求,工況正常;

3.尾礦壩的輪廓尺寸符合設計要求,穩定安全系數滿足設計要求;

4.壩體滲流控制滿足要求,運行工況正常。

正常庫應運行工況正常、管理規范、資料齊全,完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每3—5年進行一次安全現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