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方案

時間:2022-03-29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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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方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貫徹《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應特大城市特點和知識創新區未來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區作為中心城區面積最大的區域,人口多、密度高,二級以下舊里多、閑置廠房多,生產、儲運、經營危險品企業多,城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基礎設施薄弱。同時,“十一五”期間,舊區改造任務較為繁重,積極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顯得尤為重要。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市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為適應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和處置要求,因各類因素、矛盾引起的集訪、群訪等社會不穩定現象;火災、煤氣泄漏或燃爆、水管爆裂、較大面積的停水、停電等;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社會治安事件;其它災害性、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影響較大的公共事件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事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列為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本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本預案指導全區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1.6預案體系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傮w應急預案是應對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的整體計劃、規范程序和行動指南,是指導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和有關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規范性文件??傮w應急預案由區政府制定并公布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區為應對某種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計劃、方案和措施。專項應急預案由相關區級協調機構負責編制,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本區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的計劃、方案和措施。部門應急預案由相關職能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編制,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4)突發公共事件街道、鎮應急預案。街道、鎮應急預案是根據區總體應急預案,為應對本區域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整體計劃和規范程序,是街道、鎮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指南,由街道、鎮制定,報區政府備案。

(5)突發公共事件基層單元應急預案?;鶎訂卧獞鳖A案是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大型企事業單位、高危行業重點單位為應對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計劃、保障方案和操作規程。區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基層單元應急預案由各單位組織制定,分別報區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或區政府備案。

(6)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并報批準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

各類各級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并報上級審定、備案。各類各級預案構成種類應不斷補充、完善。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網格化、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框架、預案數據庫和管理平臺,使應急管理工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根據區委、區政府決定,成立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2辦事機構

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應急辦)是區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具體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區應急委的決定事項;組織編制、修訂區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綜合協調全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先期處置機構

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建立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

2.4工作機構

本區具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職責的區級協調機構,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協助或指導街道、鎮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2.5專家機構

區應急委和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同時加強與市有關部門和專家的聯系,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邀請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機制

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啟動、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區應急辦要會同區應急聯動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整合各方面資源,充分發揮工作機構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分類分級處置的應急平臺,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3.1預測與預警

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鎮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區公安、安監、消防、建委、民防、環保、質監、食藥品監管、衛生、外事、地震、信息等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市的各類資源,積極與市有關部門溝通,做好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公共安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和城市網格化管理作用,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建立全時段、全覆蓋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加強橫向部門之間的溝通,建立信息的排摸、互通和聯動機制。

3.1.2預警級別和

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及時、準確地將上級、調整和解除的預警信息通過區新聞媒體、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告知公眾,同時宣傳應急避險和防災減災常識。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收到上級預警信息后,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自行啟動相應的預案或工作措施,并向區應急辦(區總值班室)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和通報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應急機構、職能部門、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和責任單位,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向區聯動中心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收集、研判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并根據處置需要加強向各聯動單位的通報。重大信息應及時報區應急辦(區總值班室)。

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在接報后立即向區應急辦(區總值班室)口頭報告,在一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區總值班室)書面報告,區應急辦(區總值班室)視情況向區委辦、區府辦口頭或書面報告和續報。區應急辦根據有關規定和事態情況及時向市有關部門匯報。

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要與街道、鎮加強協作,各街道、鎮之間要加強毗鄰區域協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等信息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超出本行政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通過各種宣傳形式,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公共事件意識,充分運用公共安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集、反映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過110、特種服務電話和其他各種途徑進行報警。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謊報。實行首問接警制,任何接警單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信息接報工作。

3.2.2先期處置

區應急聯動中心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件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公安、消防、衛生、安監、民防、建委、環保、質監、食藥品監管等部門以及各街道、鎮(統稱為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建立并加強與駐區部隊,國家、市有關部門駐區單位協同應急聯動機制和網絡。根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突發公共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單位和所在社區負有進行應急處置的第一責任,要組織群眾展開自救互救。相關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即時應急處置。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先期處置仍不能控制的緊急情況,區應急聯動中心應報請區應急委直接決定,明確應急響應等級和范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設立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應急任務與要求,明確責任單位及信息處理、搶險救助、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物資調用、社會動員等工作程序。

3.2.4指揮與協調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長一般由應急聯動處置專項預案確定的主要責任單位的領導擔任,區應急聯動中心或區應急辦可以根據需要派出或指定現場指揮長。

參加應急處置的聯動單位到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后,應當立即向區應急聯動中心(或區應急辦)報到,并服從指揮,對指令不得拒絕、延誤執行。

街道、鎮應積極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協調、保障工作。

需要區政府組織處置的,由區應急委或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統一指揮、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開展處置工作。

3.2.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負責決定、或執行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街道、鎮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區政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區財政局會同區民政局應積極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會同事發地街道、鎮和單位,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區政府作出報告。

3.3.3恢復重建

善后處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般由事發地所在街道、鎮負責,或由區相關職能部門會同街道、鎮提出善后處置意見,報請區政府審定后實施。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區委宣傳部要做好信息和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4應急保障

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隊伍保障

區公安(消防)、民防救災、醫療衛生、紅十字會、防臺防汛、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和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駐區各部隊和民兵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備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民兵預備役部隊按照“一專多能、一隊多用、平戰結合”的要求,積極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2經費保障

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應列入各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

全區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局安排;一般由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安排;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報區政府審批。

區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4.3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由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經委等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全區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區經委及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專項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區民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會同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

4.5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局根據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建立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和保障系統,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所在街道、鎮提出的需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區建設交通委、公安分局等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通道。依法建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必要時,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公安分局要做好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由武裝部動員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社區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公眾安全和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區信息委要積極爭取市有關部門的支持,整合網絡和有關資源,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迅速、安全的通訊保障,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區各應急部門要建立應急人員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參與部門、人員的通訊方式、聯系方式,以及備用方案和通訊錄,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無阻。

4.10科技支撐

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和重點單位領導和應急執守人員要加強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知識學習;要善于利用市的科技資源,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我區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和培訓

區委宣傳部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民眾防護宣傳教育,編寫宣傳資料,運用區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方面要積極參加市的有關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2演練

區應急辦應當定期組織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各職能部門組織相應的專項應急演練,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各街道、鎮和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應當積極組織社區和單位的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居民群眾,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應急委制定,由區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鎮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區應急委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