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共事件處置方案

時間:2022-03-30 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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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共事件處置方案

1總則

1.1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為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處置區教育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發展。

1.2工作原則

(1)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全面規范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確立統一領導、責任到人、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2)以人為本,以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因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以防為主,通過建立綜合信息支持體系,準確預測預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盡一切可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4)強化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區教育局和學校分級負責,上下結合,及時、迅速、有效收集和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確保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依法快速調動各項資源參與應急處置,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5)整合全區教育系統應急資源,構建功能完善、內容全面、覆蓋面廣、信息共享、決策科學的應急體系;必要時迅速請求區政府應急委調度全區的應急資源,以滿足本系統處置突發事件時的需要。

1.3編制依據

(1)國家和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

(2)貫徹《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精神,結合區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4基本情況

區有中小學、幼兒園、成職校200多所,在校學生、在園幼兒約10萬人,學校和幼兒園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場所,一旦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難度大,容易造成嚴重后果。許多學校地理位置特殊:有的緊靠公路,有的瀕臨河道,有的地處偏僻,這給學生的安全帶來了一定的隱患。

學校里的實驗室、食堂、計算機房、學生宿舍等都是事故易發場所,而相應的安全設施還沒有完全到位,因此,加強事故防范尤為重要。

地處東南沿海,夏季容易發生臺風、暴雨、雷擊等氣象災害,這些都是造成突發事故的潛在因素。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區應由教育局處置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演變過程和發生機理,按照國家分類方法,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汛情臺風、地震災害、氣象災害;

(2)事故災難:安全生產事故、校舍安全及建設工程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火險事故、爆炸事故;

(3)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

(4)社會安全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群體性上訪事件、校園網絡有害信息事件。

2組織機構和職責

堅持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建立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權利和義務。

2.1組織體系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負責處置本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由局黨委、局行政有關領導、局有關科室、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局長兼任,分管安全的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協調制定本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

(2)組織指揮和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置一般和較重突發公共事件;協調調查和處理一般和較重責任事故;協調配合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處置在教育系統發生的嚴重和特別嚴重突發公共事件。

(3)監督事故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以及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生產秩序。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常務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副組長兼辦公室副主任,相關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做好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負責向區應急辦和市教委報送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3)承辦應急管理專題會議,督促和落實區應急辦有關決定事項、批示。

(4)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演練、應急處置、信息和宣傳培訓工作。

(5)做好對本系統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評比的具體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

各突發公共事件相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原則,開展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1)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教育系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監督和管理工作。各專項應急工作小組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局應急辦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2)各應急工作小組,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后,應根據相應的基礎應急預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關科室、部門和單位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3)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本系統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報警受理和先期處置工作。對于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將情況及時通報給各相關單位。涉及較重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應立即上報區應急辦和市教委。

(4)預測將有較重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事件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給各相關科室、部門,并建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啟動專家顧問組。

3.2預警預防行動

進入預警期后,區教育局及其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發生、發展,并根據預警級別的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實行日夜值班,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及時向有關單位可能受到突發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勸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危害的常識;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要求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行。

3.3預警級別及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即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2)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由區、市應急委。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1)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分為四級:即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2)區教育系統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先期應急處理,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教育局應急辦領導小組。由區教育局應急辦統一負責信息上傳下達和對外。

(3)區教育系統發生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后,突發事件單位應立即報區教育局應急辦,局應急辦半小時內口頭報告區應急辦,一小時內書面報區應急辦,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情況、求援要求、報告人、聯系電話。立即啟動教育系統相應應急預案,各級應急工作機構和人員積極配合開展工作;有關信息報經區應急辦批準后對外通報和。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1)由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由教育局相關科室、部門、學校提供必要的基礎數據。

(2)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救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和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F場信息由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采集,及時向區應急辦和市教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4.3通訊

(1)區教育局建立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應急期間,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各相關科室、部門、學校負責人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4.4指揮和協調

需要區教育局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有關科室、部門、學校開展處置工作,主要是: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及時掌握并向區應急辦和市教委報告事件進展情況,全力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協調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各方關系和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穩定工作,組織動員師生員工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控制突發公共事件事態發展,組織營救、救治和轉移、疏散人員,按照有關程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調集和配置本地資源和其它援助資源,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基礎設施,為師生員工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并及時向區應急辦和市教育委員會報告情況。

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區教育局有關科室、部門和學校,應在現場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做到優勢互補、信息共享、協同作戰、高效聯動。

4.5應急處置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尤其是進入應急狀態后,有關科室、部門和學校應當根據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指令立即調動救援力量,確保應急處置行動的有效進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1)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2)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3)針對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

(4)搶修被損壞的設施,為教育教學工作提供保障。

4.6應急人員的安全保護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救援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設備。各有關科室、部門、學校應認真分析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救援程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確保人員安全。

4.7群眾的安全保護

(1)在處置突發事件時,全力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教育局有關科室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師生員工的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

(2)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確定撤離方式、程序、范圍、路線。

(3)處置重大、特大公共事件時,在突發事件單位周圍設置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師生員工提供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應急避難場所內設置必需的生活設施和衛生防疫設施。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1)當發生較重以上突發公共事件時,區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區應急辦和區有關職能部門協助救援。社會力量動員由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動員方案,經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由專項應急工作小組具體實施。組織突發事件單位周邊群眾的撤離應做到決策果斷、措施得力、撤離及時。

(2)利用一切可能的資源,如請有關專家、新聞媒體等,向遭受突發公共事件的師生員工宣傳心理和精神健康知識,宣傳應對災難的有效方法,以提高師生員工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能力。

4.9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1)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聘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開展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2)區教育局完成相關調查之后,及時向區政府和市教委報告調查結果。

4.10應急結束

(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合災害發生時,分別報區應急辦和市教委,經同意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需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上報區應急辦和市教委。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1)善后處置工作在區教育局黨委、行政統一領導下,由相關科室、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相關科室、部門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突發事件損害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事件情況、人員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5.2社會救助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會同相關部門,迅速引導師生員工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保障師生員工基本生活。

(2)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登記造冊,并組織實施救助工作。

(3)接受救災捐贈的單位要堅持“??顚S?、尊重捐贈者意愿”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安排使用救災物資。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要建立接受捐贈工作的制度,使災后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更加規范。

5.3保險

若人員和財產已投保,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盡快獲得理賠。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和事故單位要為理賠提供方便和支持,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利益。

5.4調查和總結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立事故原因調查小組,組織專家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根據事件等級報區應急辦和市教委。處置結束后,將總結報區應急辦和市教委。據此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教育局辦公室牽頭,各相關單位參與,整合完善應急指揮通信網絡系統。以教育網為核心,整合全區教育系統公共網絡資源,形成由教育局、科室、部門、學校構成的網絡傳輸體系。

6.2交通運輸保障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運輸工具、配備專職駕駛員,對全區教育系統的公車進行登記、造冊,在應急期間統一調度、使用。

6.3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單位要配合醫院、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開展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負責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

6.4經費保障

區教育局每年按照適當比例安排突發公共事件預備經費,作為應急儲備金,在一般支出預算中增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項準備資金。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按照“急事急辦”原則,簡化工作環節,確保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教育規劃,對師生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學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宣傳欄、校會、班會等形式,開展危機預防和管理教育,增強師生員工危機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知識、技能。

7.2培訓

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開展面向領導小組成員、專項應急工作小組成員、救援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加相關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知識和能力。各相關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利用現有設施有組織有計劃開展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培訓。

7.3演習

區教育局各相關科室、部門,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做好跨科室、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應急演習應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的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8監督檢查與獎懲

(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由區教育局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監督主體是區教育局領導班子。區教育局局長和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事故第一責任人。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日常管理、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質量,列入區教育局對各單位目標考核內容。

(2)對在事故處置中表現優秀、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3)對在事故中有誤報、漏報、瞞報、延報,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處置不當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視情節輕重、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大小追究相應的責任。

9附則

9.1預案目錄

9.2預案管理

(1)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分為應急預案、基礎應急預案二種。其中:

區教育系統應急預案由區教育局依據《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和《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負責制定和修訂;基礎應急預案由教育局各相關科室、部門根據區教育系統應急預案分別制定和修訂。

(2)區教育系統應急預案、基礎預案經局黨委、行政審議批準后,由局長簽署,報區政府、市教委備案。

9.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區教育局負責制定,由市區教育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修訂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