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幫扶貧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27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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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幫扶貧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轉變作風年和調查研究年活動的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民心工程"活動,切實做好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幫扶工作,決定開展"全縣機關干部扶貧困戶"活動,現就活動開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指導思想:以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這個核心,以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深入開展以"捐助一份錢、奉獻一片情"為主要內容的全縣機關干部幫扶貧困戶活動。通過活動,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完善幫扶機制,努力構筑起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幫扶體系,使扶貧幫困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二、目標任務:按照市委、市府辦公室*號通知精神,結合岱山實際,此次參與扶貧幫困活動對象為全縣機關干部,形式為捐助現金。具體捐助標準如下:1、處級干部每年捐助金額400元。2、正科級干部每年捐助金額200元。3、副科級干部每年捐助金額100元。4、一般干部(包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捐助金額60元。5、若一方下崗或單親家庭的,捐贈金額予以減半。三、工作要求1、資金捐助。"全縣機關干部幫扶貧困戶活動"時間定為三年,每年9月1日-15日為規定捐助日,各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把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捐助款統一上交到縣民政局專設的帳戶,專款專用。所得的捐助資金統一由縣民政局根據各鄉鎮、各系統當年上報的捐助名單,針對不同的救助對象采用相應的救助方式,切實解決各類弱勢群體的生活困難。2、幫扶對象的確定。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確定幫扶戶要把握好以下程序:對符合幫扶條件的,由本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審查、核實后,上報鄉鎮或主管部門,經鄉鎮、主管部門的班子集體商定,再上報縣民政局審核同意,確定具體補助資金。確定的補助對象要進行公示,及時接受監督。對捐助的資金收支情況要定期進行審計并予以公布,確保專款專用。四、組織領導1、加強對扶貧幫困活動的領導??h里將成立"機關干部幫扶貧困戶"工作協調小組(設在縣民政局,具體名單見附表二),對幫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相關事項進行部署,協調和督促檢查。協調小組由縣民政局牽頭,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縣殘聯、縣總工會、縣直屬機關黨工委、縣財政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負責對幫扶活動的任務分解、標準確定等工作,定期研究幫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2、各單位要把幫扶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建立相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具體抓,確定工作聯絡員,與幫扶對象保持正常的聯系。要及時把救助金送發到下崗失業職工、漁農村特困群眾家庭。要認真做好上門慰問工作,深入困難群眾家庭,了解他們疾苦,切實負起幫扶責任,并作為領導干部轉變工作作風的重要內容。3、強化督促檢查。各單位對幫扶工作要進行經常性的自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h幫扶協調小組要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組,加大督查力度,開展定期檢查,推動幫扶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對在幫扶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幫扶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通報。民政、人勞、工會、計生、婦聯、殘聯等部門原職能范圍內的工作任務不變,要求不變,應繼續做好。各地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積極支持配合,不斷推進幫扶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幫扶工作,促進我縣社會弱勢群體的救助工作向縱深發展,探索出一條符合我縣實際的弱勢群體救助工作的新路子,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