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12-01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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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

為貫徹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省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省漁業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結合我省漁業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創新漁業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努力實現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2008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力壓降漁業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堅決遏制和減少重大事故,杜絕特大事故,全年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40人以內,漁業安全生產狀況繼續有所改善。

三、整治重點

㈠切實加強漁船監管工作,確保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和維護漁區社會穩定。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漁船和配備、更換安全設備,對重要的安全設備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各級漁船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船檢機構不得發放檢驗證書,漁業無線電管理機構不得發放船舶電臺執照,漁政監督機構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漁港監督機構不得簽證讓其離港。落實漁船編組生產制度和漁船“定人聯船”制度,特別要落實10人以上生產漁船的監管工作,對異地生產作業的漁船要實行跟蹤服務。船檢機構要及時將適航狀況不佳的漁船通報所屬地方政府和港閘管理部門,齊抓共管,多方采取措施,阻止其出海。

㈡大力改善漁港基礎建設,強化漁港安全管理。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制定漁港建設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漁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特別是對漁港消防和引航等安全設施的投入。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與工商、消防、邊防等部門合作,對停泊港內的漁船加強監督,整頓漁港停船秩序,建立消防值班制度,嚴格管理港內流動供油船和流動電焊船,確保漁船停泊的安全。

㈢加強素質培訓,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繼續做好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強化對漁民的安全管理。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制定好船員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活動計劃及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漁船職務船員的持證率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務船員繼續教育工作,使船員適應當前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

㈣實施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建立良好的漁業生產秩序。繼續開展以查處非法捕撈為重點的“護漁2008”專項行動,采取海上和港口同步檢查的方式,重點打擊“三無”漁船和未持有有效漁業捕撈許可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船舶電臺執照、職務船員證書的非法捕撈漁船,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違法作業的漁船,堅決查處并取締外?。ㄊ校┓欠缃缟a漁船,通過實施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在沿海建立起良好的漁業生產秩序。長江、湖泊及內河的捕撈漁船同步按規范進行監管。積極配合海事部門做好長江及海上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工作。

㈤加強技術創新,積極推進海洋漁業安全通信及救援指揮保障體系建設。各地要加強我省近海漁業安全救助網遙控基站建設,年內要完成10座超高頻遙控基站的建設,確保各個臺站的順利建成運行。要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漁業無線電臺值班站建設,建立健全氣象信息的和接收體系,保證漁船在水上能接收到氣象信息和安全指示。進一步完善各級水上漁業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對預案的演練工作。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開拓思路,積極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技術創新試點工作,努力增強漁船抵御風險的能力,切實加強漁港、航標、警示標志等漁業安全生產設施的建設和養護,保證助航設施隨時處于良好狀態,創造安全的航行條件。

㈥全面落實責任,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落實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要求,在2007年開展全省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級漁業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漁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漁業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⒈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合作,檢查、督查專項整治的開展,務求實效。各市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方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大力普及漁業安全生產知識。組織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活動,提高各級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水平。積極組織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伏季休漁期間,在漁區就地舉辦各類船員培訓班和漁業安全生產講座。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漁區、漁港開展漁業安全知識的宣傳,以*富多彩的活動,營造出良好的漁業安全生產氛圍。

⒊加強生產組織,不斷完善漁船事故救助機制。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財政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按照自救、互救與援救相結合的漁業事故救助原則,加強對漁民組織漁船編隊生產的引導,積極開展漁民海上自救技能培訓。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漁民群眾通過建立漁民社團、互助組織等方式,提高漁船編隊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提高漁船相互救助的能力。要將海上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列入漁民職業安全技能培訓的內容。盡可能減少漁船在海上遭遇危險時因信息不通、救助不及時而導致的安全事故。要加強漁業行政執法船的應急救助能力建設。加強對漁政執法人員和漁業行政執法船船員有關水上救助技能的培訓。漁業行政執法船要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和醫療救生藥品,完善安全值班和備航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要加大漁船船東互保工作力度,在穩定漁船船員人身平安互保工作的同時,努力開拓漁船保險工作,為海洋漁業生產提供安全保障。

⒋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減少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堅持主要領導帶班制度,保持通信聯絡暢通。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隨時續報,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五、時間安排

㈠組織部署階段(3月下旬至4月30日)。各地完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㈡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要按照專項整治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我局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聯合督查。

㈢總結驗收階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市、縣(市、區)開展總結驗收工作,12月1日前,由各市將專項整治總結上報我局海監漁政處。12月15日前,我局在各地總結驗收的基礎上組織抽查驗收。

我局將按照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各項要求,結合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各地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對先進單位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