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糧食安全應急方案及措施
時間:2022-05-25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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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糧食有效供給,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確保全市糧食供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浙江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和《平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和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行動。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嘉興市糧食局和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處置要求,由各部門各負其責,在本級糧食事權范圍內,負責本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
(2)科學監測,預防為主。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出現前兆及時預報,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于未然。
(3)協同應對,果斷處置。各部門之間積極溝通協調,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多渠道糧食經營主體的作用,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能夠立即響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4)依法規范,權責一致。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參與應急處置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單位和人員應視情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
(5)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證全市人民“有飯吃”作為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腳點,切實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糧食應急保障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能
市糧食安全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組成。
2.1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成立市糧食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糧食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2.1.1市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糧食局局長。
成員:市糧食局、市發改局(物價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經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供電局、市農發行等單位負責人。
2.1.2市指揮部職責
(1)掌握糧食市場形勢,負責本預案的啟動或終止。
(2)負責對各鎮、街道和市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處置行動的督查和指導。
(3)及時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本預案啟動后,糧食應急狀態升級或者沒有收到預期效果,經市政府同意,報請省、嘉興市糧食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
(5)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糧食局:負責糧食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和應急糧源、應急加工企業、應急供應網點等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負責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以及糧食的儲備和調配;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市發改局(物價局):會同市糧食、農經等部門,負責全市糧食產、銷、調計劃的制訂。負責糧食價格監測、信息和監督檢查工作,向市指揮部提出采取價格調控和干預措施的建議。
(3)市公安局:負責應急處置行動中糧庫和糧食調運的安全保衛,維護糧食應急供應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
(4)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審核實施本預案所需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5)市交通局:負責全市糧食應急運輸車輛、船舶的保障和協調工作。
(6)市農經局:負責提出恢復糧食生產的規模、品種和布局計劃及具體措施。
(7)市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應急處置相關的糧食生產和消費統計監測工作。
(8)市工商局:負責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糧食銷售活動中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罰.
(9)市質監局:負責對糧食加工環節進行監管,嚴肅查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10)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市場供應糧食質量安全進行監管。
(11)市供電局:負責確保糧食應急預案實施時糧食加工企業的用電。
(12)市農發行:落實應急糧食采購資金貸款。
各有關部門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2.2.1市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糧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市糧食局、發改局(物價局)、財政局、交通局、工商局、農發行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根據應急狀態下糧食市場動態,向市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
(2)根據市指揮部指示,聯系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行動。
(3)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4)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處置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對參與本預案實施應急處置行動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5)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事件分級
根據省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的分級,市糧食應急狀態分為Ⅰ級(較大)、Ⅱ級(一般)兩個等級。
3.1Ⅰ級(較大)糧食應急狀態
糧食供應的緊張狀態持續一周以上并且在一周內價格上漲50%以上,市民搶購且恐慌,加工企業及銷售網點庫存急劇下降。
3.2Ⅱ級(一般)糧食應急狀態
當糧油供應趨緊,市民開始爭購,價格上漲一周或上漲幅度達到30%以上。
4預警監測
4.1市場監測
市糧食局負責糧食監測點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信息報告制度,負責對國內和周邊地區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
當監測到市場糧食價格短期內上漲幅度較大或糧食價格波動逼近省糧食局設立的“安全警戒線”,以及本區域內發生重大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時,要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時要及時報告,發出預警信息,并做好各項應急供應準備工作。充分利用各部門所屬信息中心等單位現有的信息資源實施市場監測,加強信息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4.2信息報告
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糧食、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及時逐級上報。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程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市糧食安全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相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確認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按照本市糧食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立即做出應急響應,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級糧食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
5.2Ⅰ級應急響應
5.2.1預案啟動
出現Ⅰ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指揮部在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后,立即向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4小時),負責啟動本預案,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市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報告有關情況。
5.2.2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市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組織有關人員按照各自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安定民心。以市政府名義,召開新聞會,或進行電視廣播講話,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政策、措施及市場監測情況,防止信息誤傳、謠言誤導引起社會恐慌。各級要根據市糧食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通過各村、居委會做好宣傳穩定工作。啟動本預案后2小時內把有關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向上級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報告。
(2)加大市場監測力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全天24小時開通。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糧食市場的監測,建立信息日報制度,加強對重點網點的監測,及時將糧食購銷及庫存情況報市指揮部。
(3)加強糧食市場管理,打擊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違規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4)由市糧食局動用周轉成品糧投放市場,并動員企業利用原有渠道,采取多種方式,及時組織外地糧源,擴大市場糧食投放量,調控市場,平抑糧價。
(5)拋售儲備糧食調控市場。在拋售周轉糧仍不能平抑糧價的情況下,由市政府下達動用本地儲備糧的指令,通過應急加工企業,加工儲備糧食投放市場。
(6)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如動用本級儲備糧仍不能滿足應急供應,確需動用省級儲備糧,由市糧食局向市政府提出方案,報省政府批準。
5.3Ⅱ級應急響應
5.3.1預案啟動和信息上報
出現Ⅱ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執行市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24小時監測本地糧食市場動態,及時上報信息,重大情況在第一時間上報至嘉興市指揮部辦公室。
5.3.2應急處置
市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市糧食局要求各應急加工企業提高生產能力(必要時滿負荷生產),各供應網點備足糧油,動用最低周轉糧庫存糧源投放市場,維護市場秩序。
5.4響應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市糧食應急指揮部負責終止糧食安全應急響應,恢復正常秩序。
6應急保障
6.1糧源保障
6.1.1完善地方儲備糧制度。做到“規模、資金、費用、倉庫”四到位,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出、用得上。
6.1.2保持必要的糧食周轉庫存。市糧食局要儲存一定的糧食周轉庫存和成品糧周轉庫存,確保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資源。
6.1.3各糧食經營企業都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承擔最低和最高庫存量義務。
6.2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在市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通過地方糧食應急網絡組織實施。
6.2.1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根據糧食應急加工的需要,由市糧食局掌握、聯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糧源、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糧食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6.2.2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完善糧食應急銷售網絡。市糧食局要選擇認定一批信譽好的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6.2.3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根據糧食儲備、加工企業、供應網點的布局,有關部門要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后,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劃、優先運輸,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6.2.4市糧食局應當與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市糧食局指定的應急加工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優先加工和及時供應。
6.3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
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強中心城鎮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6.4通信保障
參與糧食應急處置行動的市有關部門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的通信聯絡方式,確保指揮通信暢通。
6.5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訓練有素的專業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7后期處置
7.1評估和改進
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行動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安全應急預案。
7.2應急經費和清算
(1)市財政局會同糧食局,對應急動用地方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
(2)對應急動用的地方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市農發行會同糧食收儲公司及時清算、收回貸款。
7.3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生產、增加糧食收購等措施,補充地方儲備糧食及周轉糧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8附則
8.1名詞解釋
糧食應急狀態: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市內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8.2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糧食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隨著糧食安全形勢發展,市糧食局會同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并報省糧食局備案。
8.3獎勵和處罰
對參加糧食安全應急處置行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對糧食安全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依法給予處罰。
8.4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糧食局負責解釋。
8.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04年制訂的《平湖市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實施辦法》(平政辦發〔2004〕28號)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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