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鄉村土地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8 11:38:00

導語:開展鄉村土地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開展鄉村土地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搞好我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根據省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為依據,以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目標,以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中違法違紀行為為重點,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

二、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

(一)檢查農村土地延包后續完善情況,依法糾正農民土地經營權不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到戶、土地承包合同未簽訂到戶的問題;

(二)檢查承包期內違法收回和調整承包土地的情況,依法糾正違法收回和調整承包地的問題;

(三)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依法糾正強迫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截留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的問題;

(四)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農村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的公開和民主管理情況,依法糾正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

(五)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情況,依法糾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問題;

(六)檢查農村土地信訪情況,依法糾正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職能部門不作為、干部作風簡單粗暴的問題;

(七)檢查農村土地征占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問題;

(八)檢查其他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九)重點檢查陽長、曙光、老凹壩、樂治、沙包等鄉鎮及納雍電廠、洪家渡水電站移民搬遷、房地產開發等農村土地承包流轉違法違紀等情況。

三、組織領導

成立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為:縣農業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牽頭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治理的相關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征占農村土地突出問題治理中糾正侵害農民權益行為和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等工作;縣監察局和糾風辦負責組織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違紀行為和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行為;縣民政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相關事務;縣農辦負責研究新時期農村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政策指導;縣信訪局負責落實信訪責任制,加強督查督辦。各成員單位需明確1名聯絡員,并于9月3日前將名單報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調查核實摸清情況后,由縣政府組織召開一次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全縣專項治理及整改工作。

9月下旬,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一次工作會議,通報各鄉鎮專項治理的自查和整改情況,安排全縣督導檢查工作。

10月下旬,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會議。

四、工作部署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階段(9月3日前)。各成員單位、各鄉鎮按《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及具體工作機構,并提出本單位、本鄉鎮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安排和目標要求,把專項治理的任務部署到村組,落實到人。各鄉鎮要深入開展宣傳動員活動,把開展專項治理的目的、任務和要求傳達到廣大干部群眾。要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普及,組織廣大干部學習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領會和掌握各項規定,引導和組織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h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查找涉及本部門的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于9月3日前將突出問題基本情況材料及處理意見和措施報納雍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階段(9月份)。各鄉鎮要對照專項治理九項重點內容,逐項進行自查;縣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督促本系統積極開展自查,切實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于9月20前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階段(10月份)。各級、各部門要加大督導檢查,組織督導檢查組,督促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村組依照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切實糾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10月15日前,由縣農業局、國土資源局、監察局、民政局、農辦、糾風辦和信訪局的科級領導帶隊到各鄉鎮進行督導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責成限期整改,并將督導檢查的情況,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四)總結階段(11月上旬前)。各鄉鎮、縣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總結(包括專項治理開展情況、查出的突出問題、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今后工作的重點等)和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統計表上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和統計表須附電子版)。辦公室及時匯總后,形成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經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于11月15日前上報地區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