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預案
時間:2022-06-01 0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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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先后發生一次旱災、四次洪澇災害和兩次臺風災害,2010年以來。據統計,截至2010年7月28日止,七次災害造成全市共1352123人次受災,緊急轉移安頓21687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7490.4公頃,成災面積22666.3公頃,絕收面積5602公頃;倒塌居民住房1688戶2805間,損壞房屋1752間;直接經濟損失31522.1萬元。需恢復重建1361戶,其中五保戶423戶、低保戶293戶、困難戶640戶、一般戶5戶。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和全市人民的團結奮戰下,市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建設廳、財政廳《關于報送今年強降雨過程造成農村危房有關情況的緊急通知》貴港市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為了做好我市災后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要安排,堅持以倒房戶自力更生為主,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為輔的方針,樹立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的工作理念,將黨和政府的積極組織引導與充分發揮群眾積極性、發明性相結合,建房過程中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做到依法、公開、公平、公正,提高和重建居住房屋避災、防災、減災規劃設計水平實現各種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動災區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開展。
二、成立機構
經研究決定成立貴港市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災民倒房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為確保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實施。副組長由市政府聯系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民政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下列單位組成:市城鄉住房建設和規劃管理委員會(下稱市住建委)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廣播電視局(下稱市廣電局)市扶貧辦公室、市林業局、市平安生產監督局(下稱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管理局(下稱市國土局)市地震局、貴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市工商局)貴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稱市質監局)人民銀行貴港市中心支行(下稱人民銀行)電信貴港市分公司(下稱電信分公司)貴港供電局、中國人民財富平安公司貴港分公司(下稱財保分公司)領導小組成員由上述成員單位協調民政工作的單位領導副職擔任。
辦公室地點設在貴港市民政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曹福軍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救災救濟科科長楊國舉同志擔任。
工作職責
定期向領導小組和上級部門匯報恢復重建進度,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我市倒房重建有關信息。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重建的各項優惠政策,提出重建計劃和建議供領導參考,當好參謀。
料理有關手續。2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倒房重建用地的規劃和報批。
對農村災民集中建房點的設計規劃和建設進行技術指導,3住建部門:負責將今年的災民倒房恢復重建納入今年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試點項目中。加強重建房屋質量的監督,為重建災民料理有關建設手續。
定期跟蹤倒房重建工作進度,4民政部門:負責災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做好資金分配方案會商財政部門后上報政府審批;協助財政部門積極向上級爭取恢復重建資金,主動向住建部門提供已確定的因災倒房需恢復重建住房災民臺賬,為住建部門將災民倒房重建納入危改項目提供條件;主動配合各財保公司進行查勘、核審工作,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為困難災民恢復重建住房籌集更多的重建補助資金。
并做好資金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5財政部門:及時下撥建設資金。協助民政部門與住建委把農村災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納入農村危改項目,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爭取對我市重建資金的支持。
并對重建工程發生的較大生產平安事故進行組織調查處理。6平安監督部門:實施重建施工的平安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并指導災民依照規范回建住房。7地震部門:負責提供災民重建住房抗震能力設計規范參數。
確保建設需要的木材供應,8林業部門:負責重建施工所用木材砍伐手續的審批工作。對需要建設沼氣池的災民給予技術上的指導。
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9扶貧部門:爭取把貧困村災民倒房重建工作列入扶貧項目計劃。為我市災民倒房重建籌集更多的資金實施沼氣池建設。
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支持。10交通部門:負責對新建災民集中安排點道路的規劃和設計。
嚴防假冒偽劣建材進入重建項目建設中。11工商部門:負責加強流通環節建材質量的管理。
杜絕假冒偽劣建材進入重建項目建設中。12質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中災民重建住房建材質量的監督管理。
負責重建項目投入使用后擴容、增容及線路的規劃、架設工作。13供電部門:負責接通并確?;謴椭亟ㄊ┕び秒姟?/p>
為災民災后經濟恢復及發展提供信息保證。14電信部門:負責接通災民新建住房入戶前的各種通訊線路和寬帶網絡。
15廣電部門:負責協調廣電網絡公司接通傳輸電視信號的閉路電視信號線路到村到戶。
查處違規使用資金的案件,16監察、審計部門:負責定期對重建資金的監督、審計。追究違紀人員責任。
17人民銀行:負責協調轄區金融部門落實重建信貸支持。
負責做好轄區內農村“兩屬兩戶”倒房災民的核查和理賠。18財保分公司:根據承保理賠合同相關條款。
三、幫扶對象的類別、原則及程序
已有住房的不予救濟;對于房屋損壞需要維修,幫扶的對象有:住房因災倒塌或受損嚴重無法居住的兩屬兩戶”困難戶及殘疾人家庭、一般農戶。對于一般倒房戶。而自己無力修繕的當地政府可根據財力狀況給予適當救濟,但必需有當地房產部門提供的房屋損壞水平評估演講。
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幫扶原則:⑴堅持倒房戶自力更生建房為主的原則;⑵堅持實行公示制度。確保重建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⑶堅持區別不同幫扶對象,實行分類幫扶的原則。
報地級市民政局和自治區民政廳備案。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審批結果均要在村級張榜公示。幫建程序: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請、村委申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地級市民政局備案;集中建房的由村委會申請、鄉鎮申報、縣(市、區)民政局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四、工作目標
確保新建房屋布局合理、結構平安、經濟適用,農村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要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而且有較強的抗災能力。
五、時間要求
建設具體時間要求:2010年7月30日前因災倒房需重建的11月31日前建好并入住。7月30日后新災倒房需重建的2011年春節前建好并入住。
六、建設面積和補助標準
(一)建設住房面積規范。既要充分考慮倒房重建與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相適應。做到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合實際的高標準建房,防止增加災民負擔。為此,此次災民倒房重建的建房面積對比危房改造建設規范實施,災民自己申請需要增加建筑面積的原則上給予批準,但不能超過80平方米,所需資金由個人籌集。
(二)政府補助規范。根據我市和各縣市區目前財力。采取分類補助的方法給予救濟。災民倒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依照歸口管理權限下撥,除危房改造工程項目補助外,上級民政補助局部和平安理賠資金重點補助農村“兩屬兩戶”住房恢復重建,缺乏局部由個人籌集。為防止全倒戶災民將政府補助的倒房重建補助資金挪作他用,可采取補助同等價值建筑資料的方式給予補助。補助的規范由各縣市區確定。
七、規劃和選址
(一)重建規劃要求。恢復重建中。依法料理有關用地手續。
必需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災民倒房重建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須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原則上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過申報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解決,確實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由民政、國土和住建部門統一規劃選址,及時明確重建用地規模和范圍。這項工作必需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不在原址重建住房的災民,要及時將舊宅基地整理復墾為耕地,將舊宅基地指標置換為新宅基地的用地指標。重建規劃必需有利于今后的防災減災避災,不能再建泥土房。
充分尊重倒房災民個人意愿的前提下,倒房在10戶(含10戶)以上的自然屯。盡量引導災民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采取集中建設的方式進行恢復重建;分散倒房的災民戶,五保戶的建房,有條件的地方,要結合農村五保村建設,為五保戶進行重建。
(二)設計要求。集中建設的災民新村在設計上。使災民新村的建設與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相適應,又要充分考慮當地住房整體水平和群眾接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三)選址重建要求。選址盡量不占用基本農田。嚴禁在行蓄洪區、低洼地帶、地質災害多發地、風災入口處等易災地帶重建住房。進行災民倒房重建時,要充分考慮農村民居地震平安因素,鼓勵重建災民建房時采取抗震設防措施,力爭達到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設防要求。
八、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黨委、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當前災民倒房重建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重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重建工作任務。
(二)科學決策。對于新建的災民新村應做到設計、規劃、建設及資金的籌措上。
確保建設質量和建設進度。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選址、統一籌建。
五個結合”即:集中建房(災民新村)和分散建房(面上零星倒房戶)相結合;自力更生、生產自救與政府幫扶、社會互助相結合;災民重建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結合;重建規劃與合理節約用地相結合;重建布局與防災、減災、抗災、避災相結合。
五個一點”即:政府支持一點、災民自己籌措一點、親戚朋友幫一點、社會力量贊助一點、銀行貸款一點。
(三)政府重建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劃撥方法。
依照全倒戶個人申請,1管理使用方法:各縣市區要設立專戶。村委初審報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復核報縣市區民政局審批。集中建房的依照村委會申請,鄉鎮政府初審,縣市區民政局復核,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批的順序管理,并依照有關規定將有關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報監察部門備案。
不建不補,2救濟資金補助方法:實行按建設進度補助的方法。超期不補,動工即付補助金的40%砌磚到窗頂再付補助金的40%2011年春節前建好入住的全部付清。
(四)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各縣、市、區。要層層建立協助扶持倒房戶重建新房責任制,實行縣、市、區領導包鄉鎮,鄉鎮和縣、市、區直部門包村的水毀民房恢復重建工作責任制,把每一戶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干部身上,不完成重建任務不得離村;要認真研究并布置好各單位對災區倒房恢復重建的對口幫扶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從資金、技術、物資等方面為災民倒房恢復重建提供協助。
(五)制定專項優惠扶持政策。減免相關稅費,凡災民恢復重建涉及到收費項目,各有關部門一律免收,切實做到零收費。
(六)加強溝通與匯報。各級黨委、政府。責任部門解決工作中的難題,各有關部門要及時交換信息、堅持溝通,及時上報工作進度,每隔15天要向上級黨委、政府演講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同時抄送上級民政部門。
(七)加大對災區恢復重建宣傳力度。對在重建工作中發現的典型事例、好的經驗要及時進行宣傳報道。通過宣傳。為我市的災后水毀民房恢復重建對象募集更多的建設資金。
杜絕截留、挪用、貪污災民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現象的發生。各級監察、審計、財政、民政部門,八)加強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監管。要加強對基層災民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定期組織力量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每一位重建幫扶干部廉潔清正,災民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惠及每一戶住房重建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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