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治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1-04 10:30:00
導語:幼兒園治理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促進民辦幼兒園依法辦學,為加強和規范我縣民辦幼兒園管理。推動我縣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改革和規劃綱要》以及《國務院關于當前學前教育發展若干意見》國“十條”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縣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第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步推進,優化整合,規范管理,依法取締”的工作思路,加大城區幼兒園布局調整力度和農村規范幼兒園建設。通過民辦幼兒園的規范和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嚴格規范辦園流程,滿足人民群眾教育需求,維護我縣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清理整頓的范圍、內容、目標
(一)整頓范圍:凡已取得、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學許可證》的我縣管轄范圍內已開辦的民辦幼兒園。
(二)整頓內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況、園舍和戶外活動場地、飲食衛生和接送車輛、設施設備和玩教具、幼兒園消防設施、幼兒園治安保衛和周邊治安環境等安全情況;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從業人員資格。
(三)整頓目標:1.采用疏堵結合原則,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滿足3-5周歲幼兒園的入園需要。2.對具備辦學條件、符合辦園標準,具有一定規模和較好辦學理念的民辦幼兒園,同意其設立并辦理辦學許可證;對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管理不到位,師生比不達標,教育教學方式、辦園理念簡單陳舊落后,教育環境差,園舍結構設施不具備辦園條件的幼兒園,堅決予以停辦取締。3.規范辦園行為,創設安全、良好的幼兒教育環境。
三、工作措施
1、明確責任,建立工作機制。清理整頓工作由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教育部門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會同綜治、人事勞動、衛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設、規劃、房管、文廣影視、民政、物價、工商等部門和各鄉鎮,共同開展清理整頓工作。通過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推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
2、多措并舉,分類解決問題。對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民辦幼兒園,開展聯合執法,堅決予以取締,并做好在園幼兒的分流安置;對有非法辦園苗頭,或者正在籌建中的民辦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介入,說明教育,及時叫停;對基本符合辦園要求的民辦幼兒園,要重點監控,限期整改到位,并確保辦園點暫存期間在園幼兒的安全和健康。
3、堅持標本兼治,促進健康發展。針對學前教育的薄弱環節,加強幼兒園建設,從源頭上治理無證幼兒園。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的統籌規劃,依據實有人口配置幼兒園資源。要扶持民辦幼兒園,引導民辦幼兒園規范、健康發展。要加大對經濟困難家庭兒童幫扶力度,不斷提高學前教育的公益水平。
四、領導小組
各成員單位及鄉鎮政府職責:
縣教育體育局:做好全縣開辦所有民辦幼兒園調查摸底工作,并提供辦園標準,提出清理整頓要求,會同各鄉鎮妥善做好被取締辦園資格的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安置及幼兒家長的穩定工作,幫助指導基礎條件較好的民辦幼兒園積極改善辦園條件,規范辦園行為。
縣民政局:要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事業登記。
縣公安局:負責對幼兒園周邊治安環境的清理和整治,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的落實,消除安全保衛隱患。對阻礙清理整頓工作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對幼兒園的刻制公章進行檢驗。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對幼兒園接送車輛的管理,建立嚴格的審批、檢驗制度,定期組織統計、清查和檢測,對車況、使用年限、車型、駕駛員情況等統一建立檔案,嚴格控制超員和違章駕駛。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幼兒園房舍建筑和消防安全的鑒定、檢查、監督與管理。對幼兒園消防通道、設施、安全標識、應急燈安裝,消防器材配備等情況進行指導檢查,消除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
縣房管局:負責民辦幼兒園危房技術鑒定工作。
縣建設局:負責園舍建設的質量把關。
縣規劃局:對新申請建設的幼兒園房屋進行規劃;根據幼兒園設置要求,提供科學合理的布局依據。
縣衛生局: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幼兒園的衛生保健標準進行鑒定,對幼兒園的食堂進行重點檢查,為幼兒園飲食衛生提供保障,保證幼兒園衛生條件符合規定要求。
縣交通局:在學校門口的交通要道設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標志,經常對道路、橋梁,水上交通設施進行檢查、維修,確保交通安全。定期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縣文廣局:負責定期公示全縣民辦幼兒園檢查整頓情況和分類定級評估結果。在電視臺重要時段開辟民辦幼兒園公告專欄或在人群密集地帶設置固定、長期的公示欄,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幼兒園落實執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幼兒教師的合法權益。
縣物價局:負責幼兒園收費政策的執行和落實,規范收費行為。
縣工商局:負責檢查民辦幼兒園玩器具等設備是否存在假冒偽劣或質量安全隱患,對非法舉辦的民辦幼兒園及時予以取締,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統籌管理轄區內幼兒園工作。把幼兒園安全工作作為本鄉鎮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重點內容,經常檢查、督促幼兒園抓好內部管理。加大經費投入,增加公辦幼兒園的數量和質量。
五、實施步驟
1、成立機構,制定計劃(2011年11月11日——11月16日)。成立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劉克琦同志為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張海風同志,縣政府副縣長王元香同志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小組,各部門要本著對孩子負責、對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作配合,細致深入地開展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
2、調查摸底,建立檔案(2011年11月19日——11月30日)。對全縣民辦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排查摸底,認真填寫《縣民辦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建立專項工作檔案,將所有民辦幼兒園全面納入工作范圍。
3、做好宣傳,營造聲勢(2011年11月19日——2012年1月)。充分利用各級媒體,有計劃、分階段開展宣傳,將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的目的意義講清楚,把早期教育及其科學保教的重要性講清楚,把進入保教質量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民辦幼兒園的危害講清楚,確保此項工作得到群眾的擁護、支持,得到村(居)委會、家長、辦學者的理解和認可,確保清理整頓民辦幼兒園工作的順利開展。
4、全面啟動,集中整治(2011年11月23日——2012年4月)。各職能部門依法對納入清理整頓對象的幼兒園進行整治,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分工如下:
第一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第二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第三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鄉鎮:
5、限期整頓,認真核查(2012年2月——2012年4月)。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對不達標的民辦幼兒園下達告知書,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及期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營造濃厚氛圍。通過媒體、宣傳欄、專題會議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這次清理整頓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媒體上公示申辦幼兒園的標準、程序,公布合格幼兒園及非法舉辦的幼兒園名單。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教育體育局要主動聯系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其他各部門也要按照職責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職。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所有民辦幼兒園進行清查,徹底消除存在的隱患。對被取締幼兒園各鄉鎮要做好幼兒的分流工作,做到讓家長滿意,讓社會滿意。
(三)鞏固成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本次清理整頓活動結束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教育體育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審批各類學前教育機構,未經審批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設學前教育機構,確保我縣幼兒教育健康有序發展。
七、有關要求
開展對民辦幼兒園的規范和清理整頓是一項政策性強、難度大、涉及面廣的工作,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幼兒教育的管理和指導,對拒不服從管理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民辦幼兒園,要堅決予以取締,以確保我縣幼教事業健康持續協調發展。
- 上一篇:縣委書記在土地私下交易會講話
- 下一篇:學校安全培訓工作會領導講話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