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環境安靜創建方案
時間:2022-02-05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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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寧靜行動”實施方案》,打造舒適、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保障市民的身體健康,特制訂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區年“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正處長級干部、區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環保局、區市政園林局、區工商分局、區文廣新局、區交巡警支隊、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檢查和督促責任部門和有關單位建設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工作進度,確保工作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二、建設范圍及目標
建設范圍: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范圍內。
建設目標:在年建成市級“安靜居住小區”4個,其中,街道辦事處2個、街道辦事處1個、街道辦事處1個。
三、責任部門及職責
區環保局:牽頭對創建工作實施統一規劃,具體負責創建的組織協調工作,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建筑工地嚴格進行夜間施工審批,加大執法力度,按照驗收要求完成噪聲監測。
區市政園林局:牽頭對擬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占道經營實施執法檢查,防止流動商販和夜間攤點噪聲擾民。
區工商分局:牽頭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及其他商業門面進行監督檢查,取締無證照經營戶。
區文廣新局:負責配合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區交巡警支隊:積極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周邊城市路段及小區內設置禁鳴標志。
區公安分局:加大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管。
各街道辦事處: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創建工作。積極按照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基本條件篩選確定轄區內擬創建對象,按照“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嚴格實施,加強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協調與溝通,確保創建工作通過驗收。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準備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小區認真進行統計,按照創建的基本條件,選定擬創建小區名單。各街道辦事處務必于6月25日前將確定的創建小區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7月1日前啟動創建工作。
(二)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宣傳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必要性,使創建工作能夠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積極支持,引導社區居民從日常的環保行為做起,提高廣大市民的環保意識。
(三)組織實施階段(8月1日-9月30日)
創建具體工作由各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實施。一是與各居委會聯合,對小區的人口、建筑物及所在單位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為建設“安靜居住小區”提供科學根據。二是根據“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指標和區域噪聲污染情況,制定噪聲治理方案;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以達到創建指標要求。三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環境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防治小區內道路交通噪聲和生活噪聲污染的管理措施,將其納入物業管理制度和公民公約以便共同遵守。創建完成后,由區環境監測站根據考核指標規定的環境噪聲監測項目和要求,對建設后的“安靜居住小區”環境噪聲現狀進行測試,并出具監測報告。
(四)檢查、整改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小區創建工作進行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對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完善。
(五)初步驗收階段(12月)
各街道辦事處于12月10日前向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報送相關驗收材料,報送的材料包括工作總結、小區基本情況和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方案(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環境噪聲監測數據。領導小組將對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建設工作進行初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
“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難度較大、要求較高的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務必高度重視,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考核
“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作為年環境保護責任單位完成目標任務的重要考核指標,區政府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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