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無證非法幼兒園工作辦法

時間:2022-03-02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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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無證非法幼兒園工作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4號)、《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取締不合法民間組織暫行方法》(民政部令第21號)規則,結合我區的實踐狀況,為給全區幼兒發明一個安全、健康、舒適的生長情況,特制訂整治無證不合法幼兒園工作方案如下:

一、增強指導,成立整治工作指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談宇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職責,增強對無證不合法幼兒園的監管

各街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無證不合法幼兒園進行查詢摸底,登記造冊,并報送有關部分;參加結合法律,共同有關部分對無證幼兒園開展宣傳及督促整改工作。

區教育局作為轄區內民辦幼兒園的營業主管單位,負責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審批、管理,處理《辦學答應證》;對無證辦園行為予以限日整理、中止招生、中止辦園的行政處分并做好被取締無證幼兒園內兒童的分流方案。

區民政局負責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審批、管理,處理《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關于無證不合法幼兒園,下達取締法律文書。

區衛生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審批、管理,辨別處理《衛生答應證》。

區物價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審批、管理,辨別處理《收費答應證》。

區質監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審批、管理,辨別處理《法人代碼證》。

區房產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處理《房屋安全判定》。

區公安分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依法依規處理《消防安全判定》。

區交管局、硚通大隊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法律;依法依規審批、管理民辦幼兒園校車,果斷打擊無證幼兒園黑車營運轉為。

區工商分局負責參加結合法律;宣傳、告之相關政策法律。

三、結合法律,整治有序

(一)宣傳發起(四月份)

區教育局、民政局、衛生局、物價局等部分供應相關材料,如《市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設置審批規范》、《民辦教育機構申辦、審批流程圖》、《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須知》等,共同街道做好無證幼兒園的宣傳工作。

各街道在轄區內進行拉網式檢查,摸清轄區內無證不合法幼兒園的詳細數目,并登記造冊,下發有關宣傳材料,督促其依法依規辦園。

(二)自我整改(蒲月份)

各無證不合法幼兒園依據本身辦園實踐及有關政策法律,制訂幼兒園的整改方案:基本到達審批規范的幼兒園可以提交申辦資料,迅速辦證;關于臨時不能到達審批規范,但整改后可以靠標的幼兒園在蒲月份基本完成整改,然后提交申報資料;關于完全不及格的幼兒園,勸其中止辦學行為,并在停辦之前保證幼兒園的各項安全。

(三)結合法律(六月份)

法律組進行結合檢查。對基本到達審批規范的幼兒園限日辦證;對整改后可以基本到達辦園規范的幼兒園限日整改,達標后辦證;不及格的幼兒園,由教育局制訂幼兒的分流方案,果斷取締。

(四)規范管理(七月份)

關于在限日內未中止辦學行為的無證不合法幼兒園,由區縣政府牽頭,組織區衛生局、物價局對無證不合法幼兒園依法進行處分;區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根據《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取締不合法民間組織暫行方法》(民政部令第21號)進行強迫取締。

在結合整治后,民政局、衛生局、教育局、物價局實時審批基本達標的和經由整改后基本達標的幼兒園,逐漸改善我區的辦園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強指導,提高認識

整治不合法幼兒園是利國利民的詳細工作,是關系到我區安全不變和幼兒健康生長的大事,各單位要在區縣政府的統一指導下,高度注重該項工作,增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依職履責,認真進行研討部署,真正做到部署要縝密,安排要科學,排查要認真,整治要果斷,效果要穩固,保證工作推進到位。

(二)分工協作,落實責任

各部分要在區縣政府的指導下,分工協作,依照各部分的法律和職責,將責任細化、分化,落實到人。堅持逐級督查準則,實時發現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罰款和取締,將嚴厲法律與依法行政有機的結合起來,用“三鐵”(鐵的手腕、鐵的面目面貌、鐵的規范)辦法落實整改,構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場面,保證工作落到實處。

(三)增強宣傳,營建氣氛

整治不合法辦園行為是一項影響面極廣的工作,各部分要結合本單位實踐,充分應用新聞媒體、宣傳欄、公告欄等陣地進行宣傳,在社會上營建濃厚的言論氣氛,指導家長把孩子送到正當幼兒園,承受優越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