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業綜治總體方案
時間:2022-03-20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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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全區小餐飲業的衛生經營秩序,根據《有關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維修(清洗)場所、小餐飲店管理等問題的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政為民,鞏固創衛成果,落實創模迎檢工作,規范小餐飲業行政管理與經營秩序,提升社區民生水平,提高全區市容環境衛生整體質量,構建和諧整潔。
二、目標任務
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協調溝通,分工合作,齊抓共管,切實履行職能,把加強餐飲業特別是居民住宅區小餐飲業管理作為近期的一項主要工作抓好抓落實,通過整治,逐步改變小餐飲業經營衛生狀況、環境擾民與影響交通秩序等問題,宣傳教育小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持證、持照守法經營,遵守社會公德,使全區的小餐飲店管理工作步上新臺階。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許瑞明副區長任組長,區衛生局余素娟、區城管局黃鎮光任副組長,區衛生局林旭、法制局林梅忠、公安分局馬少雄、工商局李楠、環保分局林純、衛生監督所林蔚生為成員的區小餐飲業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監督所,負責協調與溝通等日常工作,由江文輝任辦公室主任。
四、時間和范圍
整治時間從2009年1月5日至25日,每周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開展一次綜合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地段,各街道創模迎檢活動中整治的路段部位(附件二)及其所在居民住宅區內的餐飲經營攤檔。
整治對象,餐飲店鋪、早市、夜市餐飲臨設攤檔及餐飲流動車攤。
整治內容,檢查餐飲經營者遵章守法、持證持照情況,經營衛生與公德狀況、環境污染、擾民情況及影響交通秩序等問題。
五、工作分工
(一)區衛生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對餐飲店鋪進行衛生監督管理,指導責令其進行整改,協助完善衛生許可手續,對經整改仍達不到衛生標準的餐飲店鋪責令停止餐飲經營活動;對嚴重違反衛生法規的予以取締。
(二)區工商行政執法部門牽頭查處、取締無證照餐飲營業店戶,依法把好餐飲業經營者持有《營業執照》的行政管理關,及時為申辦證照的個體戶、企業開具店戶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對小餐飲店鋪的“門前三包”等衛生責任進行檢查督促,整治規范早市、夜市餐飲臨設攤檔、流動餐飲攤檔的經營行為,對亂擺亂賣、占道經營、影響公共衛生環境與交通秩序的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
(四)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對小餐飲店鋪與攤檔的環境污染與噪聲擾民行為進行查處,取締未經環保許可的餐飲經營行為。
(五)區公安部門依法對餐飲經營者妨害公務、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行為進行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開展小餐飲業綜合整治工作關系到民生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職能部門要從改革與穩定、發展與規范上充分認識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工作的緊迫感與責任感,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二)各職能部門要樹立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按照“職能管理、依法行政、各自把關、通力整治”原則開展工作,要注意工作方式,堅持疏導與制止、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占道經營要依法清理;對有證照經營的小餐飲店鋪要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對無證無照經營的要嚴肅整改,達到標準的給予補辦相關手續,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要堅決取締。
(三)小餐飲業行政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執法工作,各職能部門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頭把關,加強工作溝通與協調,通力合作,形成整治合力。要總結工作經驗,科學開展工作,不斷提高工作的及時性、針對性與有效性,鞏固整治工作成果,促進社會經濟和諧發展,開創小餐飲業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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