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統廉能防控整體方案

時間:2022-03-21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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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統廉能防控整體方案

為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切實加大預防腐敗力度,強化全區民政系統作風、效能、廉政建設,著力解決制約民政工作科學發展的各種瓶頸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優化民政事業發展環境,不斷提升民政工作的社會滿意度與公信力,推動全區民政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根據《市區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實施方案》(區紀字〔2011〕20號),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節點,運用教育、制度、監督等有效措施,把廉能風險查到點、懲防體系建到崗,實現廉能風險的前置處理和有效預防,構建預防更加超前、監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勤廉的廉能管理體系,以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效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科學發展。為區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圍繞我局2011年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廉能風險防控工作,認真查找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工作效率、外部環境等“五類風險”,健全完善教育、監督、預警、懲治“四項機制”,積極打造點、線、面相結合的立體化的懲防體系,著力形成覆蓋局機關科室和局屬單位所有崗位的廉能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實現崗位風險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發展環境最優化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廉政與效能有機統一。系統規劃,注重廉政與效能的辯證統一、協調聯動和相輔相成,做到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形成既重廉又重效的良好氛圍。

2、堅持廉能管理與民政業務工作有效融合。把風險崗位廉潔自律和勤政為民要求納入民政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做到廉能管理與民政業務工作兩手抓、共促進,既有效防范廉能風險,又進一步強化崗位工作職責,提高業務工作水平。

3、堅持廉能管理與民政制度創新緊密結合。圍繞規范崗位廉能管理,推進民政業務工作流程簡化和創新,建立適應民政工作需要、科學有效的廉能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形成較完善的廉能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四、實施范圍

局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重點是行政許可與審批、公共資源配置、資金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行政執法等崗位及相關人員。

五、組織機構

為推動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的開展,成立區民政局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六、方法步驟

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從8月中旬開始啟動,12月底完成,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8月11日)

召開局班子會議,研究部署全局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和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召開動員大會,對相關工作進行專門安排部署。利用網絡、宣傳欄等載體大力宣傳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使全局干部職工充分認識開展廉政風險防范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參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查找廉能風險階段(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31日)

主要從個人、單位(科室)和重點領域三個層面認真查找廉能風險。

1、理清職責。本著“職權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則,對本局各科室、局屬單位風險崗位權力事項進行清理,逐項審核確定權力事項的類別、行使依據、責任主體、服務承諾和工作紀律,確保各項權力行使的廉政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簡化辦事程序再造業務流程圖,流程圖要簡單明了,既要做到內部運作科學、合理,又要方便企業和群眾知情辦事。凡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程序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項標明具體承辦崗位、職責要求、前置條件、必備資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投訴舉報途徑等制作。8月25日前將制定的業務流程圖報局辦公(監察)室。

2、查找個人崗位風險。結合崗位職責分析并查找出各崗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內容及其表現形式。重點對象為局班子成員、單位(科室)負責人和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經過認真查找后統一填寫《個人廉能風險識別防控情況報告書》(詳見附件1)和《個人廉能風險防控承諾書》(詳見附件2),于8月25日上報局辦公(監察)室。

3、查找單位(科室)崗位風險。根據機構設置、職責和職能安排等情況,著重針對“權、錢、人、物和行政執法”等關鍵環節查找出單位(科室)值得警醒的崗位風險并統一填寫并公示《內設機構廉能風險防控承諾書》(詳見附件3)和《單位廉能風險防控承諾書》(詳見附件4)于8月25日上報局辦公(監察)室。

4、查找專項風險。重點圍繞“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民政資金的使用)方面查找容易導致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風險點,有針對性地抓好專項風險防控,統一填寫《專項廉能風險防控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5),并上報局辦公(監察)室。

(三)確定風險等級,建立風險臺帳階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4日)

根據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高低,進行風險評估。各單位(科室)風險分別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崗位(個人)風險劃分為A、B、C級,一級(A級)廉能風險表示產生腐敗問題的可能性較大或危害程度較深,二級(B級)次之,三級(C級)較小。單位(科室)和個人廉能風險的評估,由單位(科室)責人組織本單位(科室)人員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提出風險等級建議經分管領導初審后報局黨組會研究確定。各單位(科室)要將排查到的風險登記匯總,將風險點及風險排查相關工作圖片、文字資料和自查表整理,統一交局辦公(監察)室,建立風險臺帳,加強風險管理。

(四)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11年9月至11月)

1、加強基礎防控。一是加強“廉能風險防控”專題教育學習,每月定期參加理論學習和觀看警示教育片,使黨員干部增強廉潔意識、風險意識,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各單位(科室)要針對重點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進一步健全完善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問責追究制等制度,編制重點崗位制度目錄和業務流程目錄,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機制。

2、推進風險防控。加強重點崗位廉能風險防范,對崗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和合理配置,加強同一業務不同崗位、同一流程不同環節的相互監督和制約。針對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確定工作任務、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明確各崗位各環節的工作權限。在權力運行過程中,上一環節工作不到位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確保各項權力按流程運行、各環節工作按權限操作,最大程度減少人為因素干擾。

3、實行風險預警。通過信訪舉報、行政監察、政風行風熱線、行政效能投訴等多種渠道,定時、定向收集風險崗位的風險信息。加強對崗位風險的分析、辨識和評估,對潛在的、可能發生的或正在發生的風險,按不同級別發出預警,采取提醒、督導、糾錯等措施,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堵塞漏洞,及時化解風險。

4、強化效能監察。鞏固和發展機關效能年、創業服務年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大風險崗位效能建設力度。積極落實內設機構測評,不斷加強對民政干部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工作效能的管理監測,完善機關效能投訴網絡,加大投訴件查辦力度,著力提升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

(五)總結提高階段(2011年12月)

認真總結廉能風險防控工作取得的經驗和成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歸納總結,不斷規范完善相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各單位(科室)要結合業務工作實際,對照廉能風險點的防控,認真進行查漏補缺,建立健全科學管用、簡便易行、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實效性的規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同時在廉能風險防控的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糾正存在的問題,對新出現的廉能風險和履職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能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和效能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民政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是拓展源頭治腐領域,有效保護干部的一項重要舉措。要通過開展此項工作,促使全局干部職工進一步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減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誤,防止和避免誤入歧途。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積極負責的態度,認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動員,周密組織實施,形成齊抓共管腐敗風險預警防控工作的態勢。

(三)突出重點,加強防范。對確定的風險點要重點進行監督管理,要充分體現每個崗位的不同特點,形成以人為點,以工作流程為線,以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做到提醒誡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監督制約在前。

(四)扎實推進,點面結合。民政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要與黨風廉政建設、懲防體系建設、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等有機結合起來,做到點面結合,環環相扣。

(五)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風險點上的工作人員發生問題的,要迅速制止和糾錯,并及時匯報,防止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對遮掩、袒護不廉潔行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