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治辦法
時間:2022-03-31 11:22:00
導語: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治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省、市有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鄖西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有效防范、減少事故為目標,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章生產行為,突出重大隱患排查整治,確保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秩序穩定好轉,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
二、整治目標
(一)對全縣所有礦山企業逐一進行排查摸底,逐一查清所有采礦點的基本情況,全面了解和掌握礦山企業開采現狀和存在問題;
(二)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礦山生產企業,對合法礦山要依法維護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對非法違法礦山要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
(三)對已關停的非煤礦山,要落實關閉措施,吊銷相關證照,確保關閉到位;
(四)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礦山建設企業,超期建設的要在辦理延期手續后方可建;
(五)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全縣境內無證非法生產“零控制”目標;使越界采礦、一證多口、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全面治理,違法案件得到有效查處;破壞礦山生態環境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礦山布局不合理現狀得到徹底改善;行政監管動態監測逐步到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明顯好轉。
三、整治重點
(一)無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和以采代探的;
(二)證照到期未辦理延期手續或無視關停指令仍在采礦的;
(三)超出許可范圍一證多口、多點、多套生產設備采礦的;
(四)超出批準礦界范圍采礦的;
(五)非法轉讓、出租采礦權的;
(六)不按時足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
(七)未依法簽訂礦山救護協議和參加工傷保險及足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
(八)“三炸”物品購買、管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九)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但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十)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
(十一)未履行或落實礦山項目建設“三同時”審批手續的;
(十二)在建設期內從事違法生產活動和建設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從事非法建設的;
(十三)井下作業無機械通風設施或提升系統未經檢測合格的;
(十四)無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十五)尾礦庫無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使用的;
(十六)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未建立健全的;
(十七)勞動用工不規范、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不到位的;
(十八)對政府監管部門監督檢查不予配合的。
四、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4月10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10日—4月25日)
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全縣上下形成支持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氛圍。
(二)排查摸底階段(4月26日—5月5日)
1、對私挖濫采易發區、盲區、死角進行拉網式排查;
2、對全縣已確定關停的19家礦山的關停情況進行摸排;
3、對具備開采條件的礦山生產現狀進行逐礦、逐點摸排;
4、逐礦填寫《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調查摸底登記表》,逐一查清存在問題,擬定處理意見。
(三)依法處理階段(5月6日—6月15日)
1、對無證私開的礦點,要立即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查封采礦設備,組織對非法采出的礦產資源量進行取證和認定,依法處置到位。
2、對確定關停的19家礦山企業,目前關停尚不徹底的,由所在地鄉鎮(場、區)政府(管委會)監督落實關停措施,督促關停到位,并報縣政府相關部門驗收。
3、對證照到期的礦山企業,相關部門一律下達《責令停止生產通知書》,企業在未辦理有關證照延期手續前自行組織生產(經營)的,以無證生產(經營)論處。
4、對超越批準礦區范圍從事生產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退回到本礦界范圍內,由有關監管部門明確四至,埋樁劃界。對屢整屢犯、邊整邊犯的,吊銷有關證照,列入關閉對象。
5、對未經發證機關批準,未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私自轉讓采礦權的,未按照采礦權出租轉讓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的,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行政罰款,情節嚴重的報請原發證機關吊銷證照。
6、對非法購買、儲存、使用“三炸”物品的礦山企業,公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嚴厲查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7、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按照相應的處罰依據處罰到位。
8、對不按時足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依法簽訂礦山救護協議、參加工傷保險和足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要責令其限期落實到位。
9、對違反勞動用工制度、非法雇用童工、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不到位、違反勞動紀律的企業,要按照法律程序嚴厲查處。
10、對停產(業)整頓的礦山企業,要立即停供并清收庫存的“三炸”物品,強制性切斷電源停止生產。
11、對新、改、擴建礦山建設項目未履行“三同時”審批手續或處于“三同時”建設期非法從事采礦活動的,要責令其停產,并依法處置到位。
12、對尾礦庫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非法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
13、對非法違法采礦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違紀政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6日30日)
對符合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要嚴格執行復工驗收制度,開工前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鄉鎮(場、區)政府(管委會)簽字、縣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并報縣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本次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緊、目標明確、任務具體。為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成效,縣政府成立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專班,以扎實的工作作風、負責的工作態度,認真摸排,積極整改,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二)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職責,加強配合,嚴格程序,公平執法,協同作戰,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達到預期目的。
(三)落實責任,確保效果。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要層層落實責任,嚴格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工作不認真、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 上一篇:創建旅游名村工作辦法
- 下一篇: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