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兩考禁噪聯合執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8 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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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在即,為切實抓好今年我區“兩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整治工作,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迎考環境,區政府決定近期組織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環保等部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區“兩考”禁噪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兩考”禁噪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區環保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
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環保局內),由環保局局長劉菊娥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執法對象
違反環保、城管、工商、文化、治安等有關法律法規,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且噪聲擾民嚴重、市民反復投訴的歌廳、音樂茶座、KTV等娛樂場所以及未經審批擅自夜間施工噪聲擾民的基建工地。
三、執法目標
1、確保“兩考”期間,全區考點周邊300米內的歌廳、音樂茶座等娛樂場所及基建工地無噪聲擾民現象,為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2、通過各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切實解決一部分群眾反復投訴、反應強烈的噪聲擾民問題,嚴厲打擊以居民區歌廳、音樂茶座為代表的噪聲擾民環境違法行為。
3、以“兩考”階段性執法為轉機,為今后長效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奠定基礎。
四、執法單位
區環保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
五、執法內容
具體執法行動由區政府組織區環保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著重解決噪聲污染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具體執法內容如下:
對違反有關治安、環保、工商、文化、城管法律法規,無證或超范圍經營,噪聲污染嚴重,被群眾反復投訴,經執法部門查證屬實并書面通知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罰款、查封、暫扣設備;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予以強制取締;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違法行為給予嚴厲打擊。
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聯合作戰,確保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六、責任分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國務院第370號《無證照經營取締辦法》、第458號《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關責任部門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公安部門負責對室內家用電器、樂器產生的噪聲、室內裝修噪聲等社會生活噪聲投訴進行依法查處;對在聯合執法中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違法犯罪分子給予嚴厲打擊,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
2、對于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且噪聲擾民嚴重的,由工商部門依法予以查封、暫扣設備,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3、文化部門負責對沒有辦理文化審批手續且噪聲擾民嚴重的單位依法予以查處。
4、城管部門根據62號令負責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導致噪聲擾民的依法予以罰款和暫扣設備;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夜間施工導致噪聲擾民的基建工地依法予以處罰或責令其停工,其他執法部門予以配合。
5、環保部門負責噪聲監測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
6、特別防護期內,環保部門對夜間施工許可要從嚴審批,原則上一個星期不得超過一次,并將審批回執傳真給同級城管部門備案。
七、宣傳報道
區政府在組織聯合執法前,先向宣傳部匯報,請宣傳部邀請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報道,重點執法行動由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宣傳部負責協調各媒體報道,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
八、具體安排(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5月10-15日)
1、擬定《年“兩考”禁噪聯合執法行動方案》;由市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局、城管局、工商局、環保局聯合發文《關于“兩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知》。區環保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將通知送達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噪聲的企業、工地、歌廳、KTV等單位及場所。
2、召開各部門聯席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年全區“兩考”禁噪執法工作。
3、5月10日至20日屬重點單位的排查期,重點排查各考點500米范圍內各噪聲排污單位。同時,各職能部門按職能分工,分別向有關噪聲排污單位發放《關于“兩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知》,進行宣傳發動造勢。
第二階段:聯合執法(5月16-31日)
1、5月16日晚8:30“兩考”禁噪各成員單位安排2-5人在區政府大門前集合,舉行年全區“兩考”禁噪聯合執法行動啟動儀式。啟動儀式后,由區環保局會同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安排3-4個噪聲擾民嚴重被反復投訴的歌廳、音樂茶座及基建工地進行現場執法。
2、5月17-31日由各職能部門對有關噪聲擾民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該暫扣的暫扣、該停業整頓的停業整頓、該處罰的處罰、該取締的取締。具體執法次數、時間由各職能部門確定,并及時通知區政府辦。
3、5月23日組織一次重點查處娛樂行業噪聲擾民問題,由區環保局會同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安排3-5家娛樂場所進行現場執法。晚上9:00在區政府大門前集合。
第三階段:部門重點執法(6月1-5日)
根據前一階段執法行動情況,對噪聲擾民反復投訴而沒有得到解決的,根據部門職責進行回頭看和重點執法。
第四階段:守點階段(6月6-8日、6月13-15日)
對我區各考點,由區環保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工商分局、區文化局、區公安分局各安排2人進行守點。守點名單于年5月16前上報市環保局。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把“兩考”禁噪執法行動作為為民辦實事和創建和諧社會與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保證足夠的執法人員、執法裝備和必要的執法經費,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2、依法查處。公安、工商、城管必須按規定著裝,其他執法部門必須佩戴統一的執法標志牌,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工商部門準備正規的查封和暫扣手續,并牽頭具體實施,公安和城管部門予以保障;城管部門牽頭查處建筑施工噪聲和臨街高音喇叭;文化部門按有關職責要求對娛樂場所進行查處;環保部門負責噪聲監測及現場協調。
3、注重實效。年全區“兩考”禁噪聯合執法行動各階段執法情況匯總后報區政府;區政府對各職能部門開展的禁噪執法行動進行督查檢查。
4、提供保障。各單位要明確專人組成執法組,定期執法檢查,并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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