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中小學師資管理方案

時間:2022-05-16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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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中小學師資管理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及有關政策精神,為適應教師聘任制的需要,逐步完善師范類大學畢業生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用人機制,嚴把教師入口關,使我區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一個明顯的提升,適應和滿足新課程改革需要,促進我區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保證我區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均衡、協調發展,現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在原教師歸口管理的基礎上,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緊密圍繞新時期黨的人才發展戰略所確定的工作重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內容,本著“注重建設、著眼發展、體現創新”的總體工作思路,從嚴謹、規范地執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出發,以實現教師隊伍數量適當、結構優化、素質優良為目標,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育人功能,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及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全面實施提供堅強的師資保證。

二、增人計劃審批

各鄉(鎮)校需新增教師,應將學科、名額報區教育體育局,教育體育局根據全區教師隊伍自然減員情況、各學校在校生人數和教職工編制標準,進行平衡匯總、拿出需增教師名額的意見,經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審核后,按程序報市上審批。

三、竟聘人員綜合素質測試

教師增聘計劃經市上審批后,由區人社局和區教育體育局招聘信息或召開人才交流洽談會,對報名競聘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競聘人員列為測試對象。對競聘中小學(不含私立)教師崗位的所有人員,將按照不同學校層次和不同學科,統一組織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等整個招聘工作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擇優錄用

通過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的競聘人員,根據不同學科所需聘用教師的名額,擇優錄用,并報市政府審批。被確定錄用的人員,由區教育體育局根據不同學校的教師編制標準和實際需要,統一安排具體工作單位。

五、管理方式

被錄用的教師一律實行聘用制管理。在平等自愿、雙向選擇的基礎上、被錄用教師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限、崗位及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作紀律、工資待遇、變更及終止條件、違約責任等等。聘用期限采取分期聘用的模式,即首次聘用簽訂為期兩年的協議期(其中包括半年試用期),首次協議期滿、經考核證明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教師,可續簽下一輪為期5年的聘用協議,每一輪協議期考核合格,延聘5年,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六、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新進教師的招聘管理,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領導,真正把品學兼優的師范類大學本科畢業生吸收到教育系統從事教學工作,徹底改變教師隊伍的結構,區上特成立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人事、編制、教育體育的副區長擔任。教育體育、人事、編制、財政、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區教體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師招聘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