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環保城市迎檢方案
時間:2022-05-17 0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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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年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39號)文件要求,市將于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迎來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省級預檢和國家復檢。為進一步鞏固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成果,全面整改存在問題,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現制定我區復查迎檢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各部門要根據《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環辦[]3號)、《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環辦[]11號)以及復查迎檢各項準備工作,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到位,及時解決群眾集中反映的影響城市環境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持續提升城市環境質量,確保我區順利通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復查。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合理有序的工作機制,研究部署復查迎檢各階段工作安排、協調推動各責任單位迎檢工作、組織日常監督檢查等。
實行復查迎檢例會制度和督查制度。從今年月至復查工作結束,區環保局迎檢辦每月牽頭召開一次例會,及時了解復查工作動態,交流各項迎檢工作進展,查找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各階段迎檢工作安排,并適時將重大問題報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部署協調解決。區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例會制度,及時聽取各責任部門迎檢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各階段工作安排,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適時將重大進展報迎檢工作領導小組。區效能辦、區監察局要組織對各責任單位復查迎檢工作進行全面督查,確保政令暢通和責任落實。
三、落實責任分工
根據《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環辦[]3號)要求和今年工作重點,結合我區實際,將年區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任務分解到各部門。(詳見附件)
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根據考核指標體系要求與責任分工,對目前尚未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指標要求的項目,要抓緊整改,保證在復檢前達到考核要求。
區環保局迎檢辦要做好復查迎檢檔案工作和現場迎檢點準備,密切加強與上級環保部門聯系,掌握相關考核指標的最新要求,指導各責任部門按照復查指標考核標準要求,在年月20日前完成所負責的各項指標(年到年)的資料提供和檔案整編工作,在年10月底前完成所負責的各項考核指標(年至年)的檔案整編工作,并組織好所負責的現場檢查點位的迎檢準備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
區宣傳部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廣大市民充分了解我區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成果和城市環境質量改善情況,進一步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到我區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工作中來,營造全民關心、全民支持、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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