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環保局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0 0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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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環保局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兩會”精神,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權益,根據國家、省、市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的環保工作主線,以維護環境安全為主題,進一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著力解決重金屬污染等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確保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努力構建和諧。

二、整治重點及要求

(一)加強重金屬、鉛蓄電池行業的監管力度。

一是著力整治重金屬污染。由環保部門牽頭,各鎮、街道具體負責,對原輔材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以及排放“三廢”中涉及鉛、鎘、汞、鉻、砷等重金屬的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加大對此類企業的監測、檢查頻次,若出現污染物達不到排放標準的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治。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以及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予以取締。按照國務院《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對已確定的涉重金屬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加強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控,切實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淘汰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嚴格化工企業監管,嚴禁偷排偷放;加強涉重金屬化工企業的生產全過程監管,督促企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有關規定,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并在主要媒體公布此類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確定一批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作為重點內容,開展集中整治,一抓到底。

二是徹查鉛蓄電池行業環境違法問題。鉛蓄電池企業的整治是此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要對全區鉛蓄電池行業進行徹查,建立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企業的監督檢查臺賬,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監督性監測。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對依法實施關閉的企業,供電部門要落實斷電措施,工商部門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所屬鎮、街道負責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對停產整治企業,要督促企業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時限要求,未經驗收不得恢復生產。未進行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要于年底前,按照《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周邊環境變化較大的要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環保部門在7月30日前,公開公布轄區內所有鉛蓄電池企業(加工、組裝和回收)名單、地址,以及產能、生產工藝、清潔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新、改、擴建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一律上報省環保廳審批。

三是加強對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的管理。做好排污申報登記,詳細掌握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單位的具體情況,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大對危險廢物轉移環節的監管力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和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的企業進行整治,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同時,督促涉重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確保環境安全。

(二)努力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一是徹底整治化工異味。督促所有化工企業年內全部建設高效工藝廢氣處理裝置,堅決杜絕工藝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對廠界發現化工異味的企業,將實施“一次處罰,二次整頓,三次停產治理”。

二是加強二氧化硫及煙塵、粉塵治理。重點檢查煙氣脫硫脫硝等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旁路鉛封情況及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加大對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檢查頻次,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治理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扣減脫硫電價。嚴格企業設施停運管理,規范企業停(啟)報告,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小電廠整合、大電廠替電工作,6月底前,全區所有電廠要建成末端脫硫工程,完成電袋除塵器改造;鋼鐵企業要完成全過程除塵設施改造和燒結機脫硫工程建設。年底前所有焦化企業建成干熄焦裝置。城區直燃爐灶等要加快清潔能源置換進度,城區燃煤鍋爐年內要全面實施天然氣置換,拆除20噸/小時以下的直燃煤鍋。

三是以交通運輸、建筑拆遷、原材物料儲存堆放和露天開采礦山、石料加工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防治,確保取得顯著成效。

(三)進一步鞏固提高水污染治理成果。

一是抓好基礎設施建設。按期完成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確定的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嚴禁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督促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建立污泥轉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及其去向等情況,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定期向環保部門報告。加快推進齊都古城污水處理廠等工程建設,確保年內完成。

二是按照“治、用、保”相結合的思路,進一步抓好烏河、淄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確保河流水質穩定在COD45mg/L、氨氮4.5mg/L以下。流域內企業外排廢水必須嚴格執行排放標準,超標排污的予以頂格處罰。水務、環保部門要加強河道監管,全面封堵排污口,對私拉亂倒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予以嚴懲。

三是切實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6月底前完成大武水源地企業管網上地、小河溝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健全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飲用水安全。

(四)加強農村環境治理。

一是各鎮、街道要堅持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從源頭管理入手,嚴格落實項目環評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新上項目必須通過環評才能開工。

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嚴查私拉亂倒、偷排偷放,堅決取締轄區內的“土小”企業;嚴防城區污染項目轉向農村,杜絕出現污染“上山下鄉”;突出抓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水安全。

三是加快農村環?;A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完善垃圾收集處理點建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能源結構調整,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四是結合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嚴格控制各類農藥、化肥的使用,切實消除農村面源污染。

(五)認真查處環境信訪和媒體報道的突出環境問題。將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及媒體報道屬實的環境污染問題作為本次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惡意偷排、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改正,實施停產治理;特別是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要一律取締。

三、職責分工

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結合機關單位的工作性質,實行部門工作責任制。

(一)環保分局負責本次行動的總體協調、資料匯總及工作監督。主要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等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區域環境安全;集中開展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治理,不斷提高環境質量;做好水源地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加大粉塵、揚塵治理力度,確??諝赓|量達標;做好專項行動督查工作。

(二)區發改局、區經信局負責研究制定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方案和措施,對已納入淘汰日程或已經關停取締的企業,做好監督工作。

(三)區監察局負責做好紀檢監察,對在環保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失職、瀆職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四)區司法局負責做好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五)區住建局負責做好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辛化路、南楊明溝污水接入齊城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進度,完善城區雨污分流改造,確保生活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解決污水直排河流、溝渠和污水亂排亂放等問題。

(六)工商分局負責對專項行動中依法取締關停的重金屬、鉛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及時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

(七)區安監局負責對重金屬、鉛蓄電池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確保安全生產。

(八)區水務局負責完善“同源一網”供水工程建設,提高群眾飲水質量。組織實施好淄河、烏河、運糧河“三河”綜合治理掃尾工程,確保上半年完成。

(九)區環衛局負責做好城區道路保潔,做到一日“兩掃兩沖”,重點道路一日三掃,確保道路清潔。設立建筑垃圾填埋場,督促各村(居)建立生活垃圾收集點,加強垃圾運輸管理,防止運輸撒漏。

(十)區建管局負責對易造成揚塵污染和影響市容的渣土堆、拆遷垃圾等及時進行清理,城區周邊施工工地必須采用噴淋灑水及防風抑塵網,杜絕開放式作業,減少城區揚塵污染,確保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十一)供電部負責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企業和列入取締關閉的企業、建設項目和單位,一律停止供電。

四、時間安排及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6月20日)。區政府組織召開動員會議,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在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1日—9月20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按照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確保落實到位。

(三)工作總結階段(9月21日—10月31日)。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成立驗收組,對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區政府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該項行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區政府將抽調有關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二)強化部門聯動。環保、發改、經信、監察、司法、住建、工商、安監、供電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部門聯動機制。環保部門要堅持網格化、全覆蓋巡查,加強與公安部門的一體化執法,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問題嚴重的堅決停產整治,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提高環境應急能力。環保部門要針對重大環境危險危害因素,分類細化全區環境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管理中心建設,牽頭組織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反應處置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憂患意識,進一步完善本系統的應急預案,加強相互間的協調溝通,真正形成聯動高效的應急處理和事故救援機制,保障全區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區政府把這次專項行動列入對各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對工作積極、任務完成好的單位,予以表彰;對于工作措施不力、進度緩慢,未能按時完成任務的,通報批評。

(五)搞好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環保專項行動的目的、意義和整治重點,公開曝光一批環境違法案件,形成環保治理的高壓態勢,在全社會構筑關心、支持、參與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