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心區域市場環境整改通告

時間:2022-05-21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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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心區域市場環境整改通告

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市城區中心區域范圍內各類市場無序經營現象日趨嚴重,污染城市容貌,制約“雙創”工作達標驗收,亟待規范整治。為加快我市創建省級衛生城市進度,改善城區中心區域市容和環境衛生,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按照《省衛生城市檢查標準》的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利用一個月時間,在城區中心區域開展各類市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范圍是城區中心區域二馬路沿線以西各類市場的市容環境。重點區域為:東至古城農貿市場西墻沿線、西至榆溪河、南至路、北至迎賓大道。

二、整治工作重點

整治范圍內各類從事生產、加工、倉儲和銷售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按照政府指定區域全部進行搬遷,規范經營,原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和環境衛生標準的臨時建(構)筑物一律予以拆除,清理違法占地,恢復基本農田。

(一)市商務局、規劃局、國土局負責按照省集貿市場驗收標準要求,將現有的存放農產品的各類臨時倉儲庫,統一搬遷至臨時規劃的農貿市場內,就近解決農產品倉儲問題。搬遷后的空倉儲庫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拆除。

(二)區政府負責將二馬路區域現有的畜牧養殖戶全部搬遷至麻地灣養殖基地。搬遷后養殖戶的各類臨時建(構)筑物,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拆除。

(三)市商務局負責將各類廢舊物資收購經營戶搬遷至劉官寨再生資源市場及城區內指定的“六統一”收購網點。搬遷后的臨時建(構)筑物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拆除。

(四)市工商局負責將各類玻璃、地板磚等小建材經營戶全部搬遷至現有的建材市場。搬遷后的臨時建(構)筑物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拆除。

(五)市商務局、規劃局、國土局負責按照省集貿市場驗收標準要求,將二馬路區域內所有鋼材、木材、水泥等大型建材經營單位和個人,以及舊家具市場等其他各類加工和修理經營戶,遷入華龍建材市場。華龍建材市場容量不足時,由市政府就近臨時規劃市場用地,解決經營場所問題。搬遷后的各類臨時建(構)筑物由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拆除。

(六)整治范圍內各類經營戶搬遷及臨時建(構)筑物拆除后,區政府負責恢復基本農田,統一標準、規范管理各類農田設施,做到整齊劃一,搞好綠化恢復工作。

三、整治要求

(一)自本通告之日起十日內,整治范圍內的各類經營戶應當自覺配合有關部門完成搬遷、拆除臨時建(構)筑物、恢復地貌及綠化等整治工作。逾期不整改的,由相關執法機關依法作出處理。二馬路區域各類市場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全部完成。

(二)市綜合執法局、商務局、工商局、規劃局、國土局、區政府,以及其他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共同做好實施本通告的有關工作,確保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三)市“雙創”辦、效能辦要加大督查力度,按整治進度做好協調督導工作,對按時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單位要進行表揚,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公開曝光,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