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3 04:30:00
導語:全區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明確職能部門、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業戶之間的關系與職責,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各類商品交易市場中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任務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分類指導、嚴格監管、服務發展”的工作思路,堅持治標與治本、防范與教育、整頓與規范相結合原則,全面落實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切實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正確處理好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市場活力。通過規范化建設,使全區市場成為“主體明確、責任落實、管理規范、誠信自律、文明有序”的規范化市場,實現市場開辦、業戶經營、監管執法“三規范”,讓消費者放心、群眾滿意。
二、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要求
(一)市場開辦單位規范要求
1、嚴格規范市場準入行為。市場開辦單位開辦市場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主體合法、產權清晰、布局合理、設施齊全、方便群眾。集貿市場建設不得占用城鄉道路,影響交通?,F有的農村大集,對產權清晰、開辦單位明確的集市,要按照企業登記的要求進行企業化登記;對開辦單位不明確的,原則上以大集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為開辦單位,自然人可以參股進行企業化登記,實行企業化運作。
2、建立健全市場管理組織機構與制度。市場開辦單位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專門設立市場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服務機構,健全完善防火、防盜、衛生、治安等制度,配備專、兼職消防、保潔和治安人員;多家合辦市場的應當成立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并將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及各項制度在市場公開欄內予以公示,接受監督。
3、完善市場服務設施。市場開辦單位要設立市場布局和攤位布局示意圖、行市牌、宣傳欄、意見箱、投訴電話和公平秤(尺)等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和設備,有專門的車輛停放場所和設施,有良好的給排水設施,有醒目的禁煙火標志和安全疏散標志,有配套的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公廁清潔、無異味。
4、有活禽、活魚等需要現場宰殺、銷售的市場,應有相對封閉的宰殺區域,有獨立的出入口,并設有排風、排水、照明、消毒、無害化處理等設施。宰殺加工區域配備專用的盛裝動物毛發、血液、內臟、糞便等廢棄物的加蓋設施。
5、市場管理應統一規范。上市商品劃行歸市,市口清楚;市場內道路暢通,無占道經營現象;市場衛生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污水;市場內無無照經營、短尺少秤、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虛假宣傳、制售假冒偽劣或經營有毒有害商品的行為。
(二)市場經營者規范要求
1、市場經營者要嚴格按照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指定地點亮證(照)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出借或出賣攤位。經營商品應擺放整齊,明碼標價,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衛生、計量、價格等方面的規定。不得經營法律法規禁止上市交易的物品。
2、經營肉類等重點商品的業戶,要嚴格按照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規范經營。肉類、熟食及散裝、裸裝食品應有防塵防蠅設施。肉類、禽類及其制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檢驗、檢疫,應具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經營的生豬肉還應具有定點屠宰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嚴禁上市交易。
3、經營者不得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哄抬物價;不得經營未經強制檢驗合格或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不得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不得偽造、冒用他人企業名稱、商標、質量標志;不得對商品做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不得有損害其他經營者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嚴禁經營“三無”食品、過期失效和變質食品,包裝食品應有“QS”強制認證標志。
4、購買者要求出具購貨憑證時,經營者不得拒絕或出具假購貨憑證。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市場責任
區政府成立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貿易、工商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一)區貿易局負責全區商業網點規劃、建設及管理;負責全區各類商品市場的規劃、建設及相關的定點、申報、審批、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有關市場建設、管理的規章。
(二)工商分局對市場開辦單位、市場內經營業戶遵守工商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區發改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市場、市場搬遷等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
(四)區公安分局負責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落實治安保衛等工作,查處違反治安法律法規的行為;落實市場安全防范措施,配合貿易、工商、衛生、畜牧獸醫等部門做好執法工作,打擊破壞市場治安秩序的行為。
(五)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區、鄉道路路產路權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侵占區、鄉道路路產路權行為。
(六)區農業局、蔬菜局負責進入市場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等工作。
(七)區商務局負責行使國家和省、市生豬屠宰管理法規的行政執法職能,負責全區生豬定點屠宰和肉類品質檢驗工作,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強化執法監管,確保上市生豬肉及其制品均來自定點屠宰廠。(此項職能劃轉到位之前仍由區貿易局負責行使)
(八)區衛生局負責全區食品衛生監督,查處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牽頭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監督檢查。
(九)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清理城市建成區內市場外占道經營行為,保證道路暢通,依法查處未經規劃許可用于市場經營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設施。
(十)區物價局負責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落實明碼標價工作,規范經營者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一)區畜牧獸醫局負責全區市場的生豬、牛、羊等畜類、禽類及其制品的檢疫工作,查處銷售未經檢疫的生豬、牛、羊等畜類、禽類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規劃分局負責對市場內建筑物的規劃許可。
(十三)質監分局負責生產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重點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管理,確保進入市場經營商品的質量安全。
(十四)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市場內有關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交警大隊負責查糾占道經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規范市場周邊車輛停放,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十六)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督促落實市場內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區文明辦負責對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業戶開展公民道德建設、社會主義榮辱觀等宣傳教育活動,為誠信經營、文明經商創造良好環境。
(十八)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轄區內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的監管指導、宣傳教育等工作,牽頭落實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
四、方法步驟
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7月底以前)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牽頭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轄區內市場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摸清各市場開辦單位的投資主體及投資數額,進一步明確市場產權關系,并將摸底情況登記造冊,在此基礎上召開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市場開辦單位負責人會議,針對每個市場的不同特點制定詳細整治方案。
(二)實施階段(年8月至10月)
1、明確市場產權關系,對市場開辦單位實行企業化登記。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達到有限公司標準的市場開辦單位登記注冊為有限公司,市場開辦單位對市場實行公司化運作;對達不到有限公司標準的登記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市場開辦單位對市場實行企業化運作和管理。
2、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規范市場準入行為。有關部門單位對市場內無照經營行為,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查處無證無照工作的通知》的規定進行清理整頓,對達不到登記標準的經營主體堅決清除出市場。
3、把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警示制度。要在進一步深化“四制一創”活動的基礎上,嚴格食品經營業戶進貨檢查驗收和進銷貨臺帳制度,在市場尤其是農村大集設立公示牌,通過對商品質量的抽查檢驗、案件查處、媒體報道和投訴信息等綜合分析,及時公示不合格商品質量信息,消費警示,對商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4、加強市場經營者信用監管,建立市場禁入“黑名單”制度。要以一戶一卡的形式,在市場中建立經營業戶信用記錄臺帳和計算機檔案,對經營者的良好經營行為和違法不良行為及時予以公布。對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者,實行市場退出制度,并將其列入市場禁入“黑名單”,通過工商系統工作平臺予以曝光,堅決杜絕不法經營者再次或異地進入市場。
5、建立健全特殊經銷業戶報備制度。要加強對市場內“總”、“總經銷”、“特約經銷”、“廠家直銷”、“專營專賣”等具有特殊經銷關系經營者的監管,責令其持雙方營業執照及權利人授權證書等相關證件到工商部門進行報送備案。不經備案審查的,不允許在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
6、因勢利導,促進市場開辦單位責任落實。依托評價機制、社會監督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督促市場開辦單位認真落實市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把好市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關,切實落實市場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同時,把好經營主體資格審查關和商品準入關,自覺參與日常質量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經營檔案,提高管理效能。提高市場開辦單位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構建良好商務環境的意識,積極解決消費糾紛。
(三)驗收評比階段
全區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市場責任制和規范化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區文明誠信規范化市場”,并對先進典型進行總結推廣。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是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快構建富強文明和諧幸福新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健全有效機制。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需要調動各方面力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起政府牽頭、各方配合、聯動推進的工作模式。要重視發揮經營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各責任單位既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又要密切協作,做到把執法檢查和指導服務相結合,以聯合檢查為主,避免重復檢查,為市場培育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三)強化工作保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認識要深化,目標要明確,監管要到位,措施要有效”的要求,堅持“教育為本,規范在先,執法必嚴”的原則,從項目、資金等方面對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給予支持,確保工作持續有效開展。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發揮電視、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作用,廣泛深入地宣傳實行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加強市場規范化建設工作的目的、意義、措施、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動員消費者、企業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參與,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不斷擴大社會影響力。
(五)嚴格落實獎懲。對內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準入制度落實到位、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市場,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及時通報表揚并作為行業評優評先活動的重點推薦單位;對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有明顯失信行為、違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市場,采用提示、警示等告誡手段,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對嚴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取締其經營資格并在媒體曝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 上一篇:電視新聞娛樂化情況綜述
- 下一篇:農林局各部門預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