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示范區創建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9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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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意見》和區人民政府《關于爭創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實維護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秩序,促進農業穩定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宗旨,以爭創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為核心,以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為原則,嚴格落實農資監管責任制、狠抓農資及農產品的市場監管,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工作機制,大力扶持農資連鎖經營和認真推行農資市場“兩檔三制一網”監管模式,引導農資經營企業開展誠信經營,進一步完善和運行農資和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預警系統,深入貫徹和落實《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現農產品質量全程監管的無縫連接,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二、任務目標
進一步發揮“農資質量監管預警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效能,建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推進以企業為龍頭、基地為依托、標準為核心、品牌為引領、市場為導向的“五位一體”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模式,實現對農資及農產品質量可追溯管理,使我區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日趨完善,流通領域農產品、農用化學投入品更加規范,確保在2012年省政府驗收“省級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中工商負責的八項內容通過驗收。
三、工作重點及分工
各科室所要圍繞“經營主體合法、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行為規范”三個環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認真貫徹執行本方案,全面落實農資及農產品市場長效監管制度,確保農資及農產品消費安全。
(一)加強登記管理。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審批管理職責,嚴把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依法核發營業執照,督導各工商所查處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牽頭單位:企業注冊局,配合單位:公平交易局、市場合同科、各工商所。
(二)嚴厲查處重大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對舉報反映的假冒偽劣農資及農產品案件線索、信訪材料進行梳理,組織力量查處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重大坑農害農的違法案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堅決克服以罰代刑的現象。牽頭單位:公平交易局,配合單位:市場合同科、各工商所。
(三)落實商標戰略,提升市場競爭力。加強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積極引導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地理標志品牌注冊,加大對優質農產品品牌的扶持力度,指導幫助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商標地申請注冊,規范商標使用行為,支持有條件的出口企業和生產基地開展國際認證。牽頭單位:商廣科,配合單位:市場合同科、各工商所。
(四)規范農資及農產品經營行為。督促農資經營戶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全面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對未索證索票和進貨渠道不明的農資商品一律下架退市,并及時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查處農資及農產品違法經營行為:一是經營過期、失效、變質農資產品和標簽殘缺不全、不規范的;二是經營無生產經營許可證、登記證或批準文號、品種審定、產品質量合格證等農資產品的;三是經營經營國家禁用農資產品的,重點是農業部的禁用和限用的六六六、甲胺磷等42種高毒農藥(名單見附件);四是違法經營或虛假農資廣告的;五是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的。牽頭單位:市場合同科,配合單位:各工商所。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至8月30日)
一是把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監管放到突出的位置,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做到及時部署、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制,并切實抓緊抓好。二是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和渠道,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法規、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使用要求等進行廣泛宣傳,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常識,提高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三是全面落實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經濟戶口”和巡查監管檔案,并及時根據巡查情況更新資料,做到對農資企業底數清、數據實、情況明,為實施精細化監管和督查提供基礎數據。四是開展爭創“農資經營優秀誠信企業”和“農資經營示范店”活動,引導農資及農產品經營者誠實守信,營造重信譽、守信用、講誠信的良好經營氛圍。
(二)自查整改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和重點品種。督促農資及農產品經營者認真貫徹《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落實索證索票、進貨臺帳、質量承諾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其經營行為;同時,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重點查處各種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認真征集和更新“系統”數據和內容,全面應用和操作“系統”,對轄區農資及農產品質量實現可追溯管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依照“爭創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工商職責分工,對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抽查轄區農資及農產品經營資格是否合法,流通領域農產品、農用化學投入品銷售是否規范,農資及農產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是否健全,“系統”數據和內容是否更新及時,工商監管檔案是否齊全,《辦法》是否落實到位,農資及農產品監管是否抓出成效等。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落實《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為目標,把維護和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創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繼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認真做好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工作。
(二)加強領導,切實提高農資監管能力。分局成立“爭創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領導小組,由分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局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科室和各工商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分局市場合同科,負責總體協調和調度,各工商所也要建立相應機構,采取局所聯動、同步進行、轄區自治為主的辦法,把我區農資及農產品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協作,形成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監管工作合力。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農業、發展改革、公安、質監、供銷等有關部門的協作,落實創建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及時溝通信息,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農資市場監管長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多部門整體聯動的優勢,形成農資及農產品市場監管工作合力。
(四)深入宣傳,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在農資及農產品銷售使用高峰期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多種媒體,采取護農工作圖片展、印發宣傳資料、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深入到農村田間地頭,宣傳農資及農產品打假工作經驗、成效和農資法律法規。要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的職能作用和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點功能,加大假劣農資及農產品案件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普及農資及農產品法律法規,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和技術咨詢服務,傳授識假辨假知識,提高農民群眾質量意識、科學使用農資能力和識假辨假維權能力。
(五)考核督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加強對農資及農產品監管職責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實行目標考核,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認真履行農資監管職責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措施得力、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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