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語言文字評估方案

時間:2022-09-04 0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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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語言文字評估方案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二類語言文字工作達標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六政辦[2012]4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核心,以增強全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提高城市用字用語規范化水平為目標,為建設和諧社會和促進我區三個文明建設,全面啟動我區語言文字達標評估工作,確保完成市二類城市語言文字達標我區任務。

二、評估范圍和內容

1、評估范圍:黨政機關、教育系統、新聞媒體和公共服務行業為評估的重點領域。市區黨政機關、各級各類學校為必查單位,其他部門和行業為抽查單位。公務員、教師、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職業學校的學生、公共服務行業的特定崗位的人員(如廣播員、講解員、導游員、營業員等)為重點檢查對象,其他人員為抽查對象。

2、評估的內容:根據《省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試行)》的規定,有綜合管理、普及普通話和社會用字管理三個部分組成。

三、實施步驟

根據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程序,我區城市語言文字迎接評估工作按四個階段推進:

(一)宣傳部署階段(2012年4月至6月)

1、成立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我區迎評方案。

2、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通過懸掛標語、口號,張貼宣傳畫,展出宣傳板報,設立咨詢臺、開展演講比賽等活動進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宣傳,使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深入人心。

3、皖西日報·今日、新聞要及時向社會宣傳有關城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新聞,宣傳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重要意義,營造氛圍,擴大影響,提高全區人民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

(二)培訓和自查階段(2012年7月至9月)

1、區直各單位依據《區迎接市二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任務分解表》(見附件)的安排,對本單位、本系統和社會公共場所開展一次用字用語大檢查,并根據自查結果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措施。7月20日前將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評報告報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

2、在區語委的組織下,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聯合啟動對黨政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主要行業從業人員和特定崗位人員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區政務服務中心、區住建局、區工商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局等聯合開展社會用字督查和廣告用語培訓工作。

(三)區內檢查整改階段(2012年9月)

由區語委組織對全區各單位語言文字工作檢查并督促整改;對四大重點領域進行重點檢查和預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對整改不力、影響全局的,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迎接市級檢查階段(2012年10月)

迎接市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評估小組對我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

四、職責與要求

區語委負責協調全區有關部門、行業語言文字工作,對全區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統籌規劃,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一)區直各單位

區直各單位要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做到有專人負責,有經費保障。

(二)重點單位

區教育局積極配合區語委,對重點單位(如機關、街道、區管學校等)的用語用字檢查落實。

(三)黨政機關

各黨政機關負責管理好本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區直機關工委負責檢查黨政機關的語言文字工作。

(四)公安法檢系統

區公安分局、法院、檢察院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

(五)各級各類學校

區屬各類學校用語用字情況由區教育局負責檢查落實。

(六)新聞媒體

新聞單位用語用字情況由區委宣傳部牽頭檢查落實。

(七)公共場所

汽車站、醫院、旅游、商場、酒店、賓館等公共服務行業的用語用字分別由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旅游局、區商務局、區工商局等主管單位負責檢查落實。

(八)公共場所用字

區公共場所設施用字,道路路名標牌、標志牌用字、公交車體、公交車站牌用字,企業名稱、商場(酒店)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用語用字由區交通局、市交警四大隊、區城管局、區工商局等單位共同檢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