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指導方案

時間:2022-09-11 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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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指導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督,努力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以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強化部門聯動和行政稽查,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重金屬污染和危險廢物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切實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努力推進幸福建設。

二、工作重點

(一)深入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

在我市2010年、2011年環保專項整治基礎上,認真分析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企業,明確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強督促指導,盡快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確保環境安全。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重點檢查企業廢水、廢氣(包括無組織排放)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建立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制度,對重金屬污染企業排放口、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從嚴查處偷排、超排行為。加強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生產全過程監管,督促企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督促金隆銅業公司等重金屬排放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公開環保不達標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開展黑砂河、新橋河等水體及土壤中重金屬監測,推動有色公司加快實施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嚴格環境準入和環評審批,進一步規范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凡是達不到要求的,不予批準投入生產。

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違法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等經營活動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不能依法達到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

(二)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監管力度

結合我市污染減排工作重點,在環保專項行動中確定重點整治企業,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清潔生產、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切實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淘汰落后產能,鞏固污染減排成效。繼續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重點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排放超標的污水處理廠。加強污水處理廠進水、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全面分析、掌控污水處理廠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尤其是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情況。進一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嚴禁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直接排放。督促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利用單位建立污泥管理臺賬,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及其去向等情況,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定期向市環保、水務等部門報告,嚴厲查處非法傾倒和違法處置污泥行為。

繼續加強電力企業和鋼鐵企業監管,督促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有效運行。重點檢查煙氣脫硫設施運行情況、旁路鉛封情況和連續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加大燃煤電廠和鋼鐵企業脫硫設施運行檢查頻次,結合在線監測數據和監督性監測數據,檢查設施運行是否正常,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脫硫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連續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加強脫硫設施停運管理,規范企業停(啟)報告,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三)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危險廢物管理

以排污申報登記為基礎,全面排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及利用、處置單位情況,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大危險廢物的轉移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化工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的環境污染問題,規范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

(四)進一步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

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省城鎮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取締城市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所有入江排放口,清除區內違規建設項目;加強對城市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規范整治與監管,嚴格規范船舶停泊與作業,嚴格管控網箱養殖等違章行為。對水源保護區內違法排污、超標排污和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實行限期整改;對長江段沿岸化工、冶金等大中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力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達到規定要求。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20日至4月15日)

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全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會議,做好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4月15日至9月30日)

1.全面排查使用、生產及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企業,排查涉鉛、涉砷企業。對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嚴肅查處和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對存在嚴重環境違法問題企業實行掛牌督辦。

2.進一步督查皖能發電有限公司、國電發電有限公司和富鑫鋼鐵有限公司脫硫設施運行效果,督促城市污水處理廠完善管網建設,確保正常有效運行。

3.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單位,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4.對重大環境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

(三)督查階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企業環境問題整改情況的督查,并對縣、區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四)總結階段(10月16日至11月1日)

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成效與不足,研究制定長效機制,認真加以落實,上報總結報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我市2012年環保專項行動。制定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召開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會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送、移辦制度,強化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追究責任

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長期超標排放得不到解決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對不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統籌結合,務求工作實效

一是將環保專項行動與環境安全及維穩工作結合起來,努力做好梅塘社區居民等敏感人群群體上訪問題;二是與“銅都環保世紀行”活動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三是與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活動結合起來,動員全社會力量齊心合力抓好環保工作。

(五)加強宣傳報道,曝光典型案件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分階段制訂宣傳計劃,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環保專項行動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上報工作動態信息,編印工作簡報??h、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每周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重點環境污染問題、查處的典型案件和階段性工作總結,對不報、遲報和瞞報的,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