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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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省、市、區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區環保系統政風行風建設,提高環保隊伍整體素質,推動環保事業再上新臺階,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糾風辦關于2014年度全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市環保系統2014年度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市環〔2014〕36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于服務現代化特大城市建設,圍繞“四個一流”標準,堅持“提質增效、優中快進”的總要求,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工作原則和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以解決影響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以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為目標,以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滿意為標準,著力解決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促進行業作風轉變,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評議內容
以圍繞加快建設“三心一區”和“四個”發展為目標,切實解決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為主題,重點對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評議:
(一)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實行政務公開和落實公示制、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失職追究制;是否順應企業和市場需求,最大限度減少行政許可項目;是否按照“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減少費用”的要求,制定履行審批、許可、執法等職責的最優工作標準;是否存在利用審批權和行業優勢地位違規收費、侵害市場主體利益、謀取部門利益等問題;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問題。
(二)轉變作風,優化發展環境方面。是否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二十四條實施意見和區委十七條實施意見,加強部門作風建設;是否制定相關措施,著力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問題;是否加強部門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本部門損害市場主體利益的不正之風;是否糾正不作為、慢作為和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行政審批效率低下等影響機關效能和執行力的問題。
(三)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執行力方面。是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糾風工作責任制;是否把政風行風建設與經濟發展環境建設需求緊密結合;是否履行“一崗雙責”,是否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在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中發揮領導干部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是否以務實、高效、勤政、廉潔為標準,提升效能和執行力。
(四)整改問題,加強自身建設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政風行風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加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員整體素質;是否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對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通過政風行風熱線舉報投訴和政策咨詢的問題,是否給予認真解決和及時解答;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訴求渠道是否暢通,解決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訴求問題的整改效果如何,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是否滿意等。
三、組織實施
(一)準備動員階段(4月—5月)
1、制定方案,動員部署。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多種形式,對環保審批、執法、服務、履職和工作成效等事項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公眾關心環保、了解環保、參與環保。
3、公開承諾,接受監督。及時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聘請行評督查員,公布行風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查找問題階段(5月—6月)
1、廣泛征求意見。采取公布電話、郵箱、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群眾和企業、召開座談會、設置意見箱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對環保政風行風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認真自查自糾。針對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力戒形式主義,防止走過場。
3、社會公開承諾。認真梳理自查出的問題和征求到的意見,就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重點事項,依據部門職能,作出具體承諾,并通過媒體和政務網站向社會公開。
4、全程接受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監督,配合行評督查員和媒體對本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明察暗訪,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6月—10月)
加強環保系統行風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突出部門特點,做幾件有影響力的、關系到群眾利益的實事,回應百姓關切,贏得服務對象和人民群眾的好評。具體在“八個圍繞”上抓創新、抓落實。一是圍繞重點企業污染整治,督促船舶柴油機有限公司對粉塵和噪聲、船廠的粉塵進行整改,做到達標排放。二是圍繞大氣污染治防治,嚴格執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及黃標車的淘汰工作。三是圍繞水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進西壩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開展運河、沙河、三岔河整治。四是圍繞服務企業發展,進一步按照“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減少費用”的要求,優化服務。五是圍繞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暢通環保訴求渠道,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開展環保環保專項行動,更好地服務民生。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群眾滿意率。六是圍繞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辦理工作,處理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和投訴,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七是圍繞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開展宣傳,堅持點面結合,周密部署“環保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活動,“地球一小時”熄燈活動、“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環境日,綠色課堂進學校,系列環境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環保,引導大眾參與環保,擴大社會影響力。八是圍繞正風肅紀,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二十四條實施意見”,結合教育實踐活動,聚焦“四風”問題解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梳理歸類查找出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整改。突出的個案問題要及時反饋,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開。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暫時解決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計劃;涉及政策性的問題要作出說明,讓廣大群眾切實感受到環保部門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四)集中測評階段(9月-10月)
根據市區兩級安排部署,測評采用第三方評估、服務對象評議和集中評議等方式進行。要積極配合工作,如實提供服務對象信息,主動參與問卷調查測評活動。
(五)全面總結階段(10月)
對行評工作進行全面回顧,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逐一檢查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環保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經研究決定,成立區環境保護局2014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把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重要舉措,作為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手段,認真抓好落實。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和專人。積極爭取市環保局的支持和指導,加強與區糾風辦的聯系和溝通,確保評議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營造氛圍,務求實效。要結合環保工作的特點,公開服務承諾,公布舉報電話,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全面宣傳環保成效,努力提高環保公信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政風行風建設的良好氛圍。圍繞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大局,聽民聲、察民意、訪民情,著重解決影響經濟發展環境、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糾正不正之風,舉一反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三)統籌兼顧,促進工作。妥善處理好開展行風評議與做好環保業務的關系,把政風行風評議與“迎、創、推”活動、治庸問責活動、創先爭優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協調共進,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把政風行風建設作為促進環保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用環保成績來檢驗行評實效。
第二篇: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落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保障環境安全為目標,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危險廢物各項法律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全面檢查危險廢物臺帳管理、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等基本制度執行情況,核實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
一是要加快推進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建立監管重點源清單。2015年年底前建立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監管重點源清單并及時更新。原則上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噸以上的單位列為市級危險廢物重點源;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0噸以上的單位列為省級危險廢物重點源;年產生或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單位應當列為國家級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產生含氰等劇毒類危險廢物以及被劇毒化學品污染的廢棄包裝容器的單位應當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二是要按照《關于布置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重點排查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品制造業(基礎原料制造,農藥制造,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專用化學品制造等),金屬冶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煉焦,電子元件制造(特別是印刷電路板制造),鉛蓄電池制造,多晶硅生產等重點行業企業,督促上述企業在6月30日前完成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上述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填報及備案工作。
三是對未按要求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的,環保部門將暫緩審批其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提供各類環保專項資金支持、不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為其出具包括信貸、生產許可證等各方面的環保合格、達標或守法證明文件。
(二)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行為
一是要依據申報登記工作成果,動態掌握本轄區重點行業和企業的危險廢物底數,對危險廢物轉移實施重點監管,做到危險廢物出廠就必須辦理轉移聯單,督促并指導申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企業進行網上申報跨省轉移,依法打擊危險廢物的非法轉移行為。
二是要大力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危險廢物管理中的應用。省廳正在推進實現全省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物聯網智能監管系統的建設,并在危險廢物轉移、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廢棄電器電子拆解處理等有條件的領域先行實施,實現危險廢物省內轉移信息化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違規風險識別和評估機制,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是開展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及無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以及超量、超范圍、超期經營的專項行動,對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及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和個人,環保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快嚴懲并按高限處罰。對分批次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按多個違法行為,依法分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三、實施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5年8月)
根據《關于開展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的通知》和《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細化整治重點內容和方法,分解責任,落實措施。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5年8月-2014年3月)
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工作,并按市局要求于每單月3日前上報專項整治情況。
(三)總結上報階段(2014年4月)
2014年4月底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報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區局將成立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如下:
(二)注重協調,建立長效機制
加強內部合作和協調。環評審批科室應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環節加強對危險廢物的預測分析和核查。監察部門應將危險廢物監督管理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在日常的執法檢查中加強涉及危險廢物違法問題的監督檢查。
(三)加大處罰力度,嚴厲追究責任
一是建立危險廢物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和全過程行政問責制,相關企業因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造成群發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環境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從其立項、審批、驗收和監管等各個環節,以及生產、儲存、運輸及處置的全過程,依法依規對有關部門、企業責任人員實施問責。
二是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對企業索賠、罰款和刑事處罰力度。對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要追究企業污染清除責任,徹底清理被傾倒的危險廢物以及被污染場地的土壤和地下水,不留后患。
第三篇:環境安全大檢查活動工作方案
近期,我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央、省、市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工作,區政府決定2015年6月至9月底,全區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深入貫徹各級會議和文件精神,進一步摸清環境風險底數,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提高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對保障環境安全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隱患險于事故、防范勝過救災”的理念,嚴格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政府環境安全監管責任,立足預防為主,積極推進環境應急全過程管理。重點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及化學品、飲用水水源安全隱患開展檢查工作,進一步健全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水平,遏制突發環境事件多發態勢。
二、檢點
(一)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按照“三個不放過”(事件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件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要求,對轄區內較大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整改情況開展檢查,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原因調查及責任追究情況;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開展情況;整改要求落實的情況,包括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開展情況、環境風險評估開展情況、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完善情況、環境應急預案修改完善情況等;仍存在的主要環境風險隱患,以及進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計劃。
(二)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及化學品檢查初步擬定的較大以上的環境風險單位
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所屬類別、進入工業園區情況、廢水受納水體情況等;環境風險防范及應急管理情況,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情況、執行區域規劃及產業政策情況、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開展情況、環境風險評估開展情況、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建設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情況、備案及演練情況、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情況、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實的情況。
(三)其它可能影響飲用水源環境安全的隱患
緊緊圍繞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區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全面排查可能影響環境安全的風險單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嚴格環境安全責任制,切實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防控設施,規范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加強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和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下旬)
認真學習相關會議精神和區安委會會議和文件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轄區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全面組織完成本轄區大檢查活動的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上旬)
督促企業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糾。督促有關企業組織開展全面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環境風險評估,對發現的一般環境風險隱患迅速進行整改,對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經專家論證后實施;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并向環保部門備案;根據環境風險評估的情況,完善環境風險防控設施,整改生產環節的環境風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全面檢查階段(7月中下旬)
對轄區內檢查對象全面開展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對重大環境風險隱患要跟蹤治理,確保整改到位。
(四)迎接省、市檢查及總結階段(8月)
迎接省、市檢查,并對大檢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完成本轄區大檢查活動總結報告。
(五)迎接國家督查和省級總結階段(9月上旬)
9月上旬,迎接環保部將對我省百日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聯絡員制度以及工作例會、統計分析等制度,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工作。
(二)強化督辦,務求實效
要采取有力措施,結合全省飲用水水源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環保專項行動等,嚴格落實大檢查活動的各項工作要求。對大檢查活動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明確整改要求、時限和責任人,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切實把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實抓細。對未按照要求編制和完善環境應急預案,沒有認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或發現隱患沒有及時采取改進措施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對沒有排查隱患或發現隱患沒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要加大行政處罰力度,觸犯刑法的,要配合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發現的重大環境風險隱患,要進行掛牌督辦;對于環境風險突出的行業和區域,要進行建設項目限批。
(三)積極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好環境信息公開,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高度關注、廣泛支持環保的良好氛圍。要向社會及時公布大檢查活動的進展情況,公開曝光一批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企業名單,積極引導企業增強做好環境風險防范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第四篇:環保領域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根據全國、全省、全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總體部署,結合環保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落實中央、省、市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和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為首善之區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動范圍
以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的管理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三、行動內容
輻射許可證情況、輻射安全與防護、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及驗收等相關制度、危險廢物的產生、流向和處置情況及存在的隱患和風險。發現存在和潛在的危險,提出改進措施,督促相關單位按要求落實。
四、行動步驟
堅持企業自查與環保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5年6月開始,到9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6月)
按照全區統一部署,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督促相關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單位進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7月)
按照相關要求,在抓好環保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強化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上旬—8月中旬)
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8月下旬—9月下旬)
全面總結“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同時做好迎接區安委會督查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重要決策部署上來,積極主動抓好“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務求取得實效。
(二)強化領導,落實責任。要嚴格落實“打非治違”工作責任,加強對環保領域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查處。
(三)依法依規,嚴厲打擊。要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要強化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在嚴厲打擊、嚴肅糾正非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將查處非法違規行為與統籌解決相關善后問題結合起來,妥善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四)統籌兼顧,整體推進。要將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加強環保安全各項重點工作,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年”活動扎實深入開展。要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環保安全“準入關”,切實加強新建項目的審核審批。要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環保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工作。要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擴大12369舉報電話的知曉面。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要及時公開曝光、從快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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