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期間企業復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8 09: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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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期間企業復工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主要精神》、《關于延退企業復工的緊急通知》、《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補充通知》的通知精神,結合上級視頻會議關于復工要求,督促督導企業復工履行如下工作。

一、成立組織,有序推進

鎮政府成立病毒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初審企業要求復工的措施是否到位、時機條件是否成熟,指導企業有序安全復工。及時受理企業反饋的疫情防控相關問題,并協助企業處置突發應急情況。

二、嚴明措施,明確職責

1、本鎮區域內各類企業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的企業,須向市、鎮防控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鎮初審、市督導組復審、市經信局定審批復后,方可復工。鎮域內的公司需動員離開人員不要提前返回,卻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公司,所在單位要加強檢疫和防護并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做到全覆蓋。

2、復工企業要優先使用本地員工,重點地區員工在疫情未有效解除前不得返回,其他地區返無的員工要履行接觸史、旅行史調查。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一律規范落實隔離醫學觀察14天,要細化責任,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復工可結合實際,盡量減少人員密集的生產線,不得臨時聘用流動性工人。

3、企業復工前務必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小范圍負責人),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節后復工方案,開展一次全員安全生產培訓,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安全檢查,做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全覆蓋、管理人員安全專項培訓全覆蓋,確保各類設備設施處于完好適用狀態,確保安全復工。

4、復工企業做好企業內部特別是員工宿舍、食堂、車間、電梯等公共場所的衛生消毒和環境清潔工作,保障員工工作和生活環境安全衛生。必須全員全時佩戴口罩,每天對員工進行2次體溫檢測,對于返崗上崗員工健康狀況要每日登記造冊。不得在人員密集場所啟用中央空調,不得在食堂集中就餐,最大限度減少人員集聚。對于防范疫情物資不到位、不充足的,如缺乏口罩、消毒液儲備的,堅決不開工(原則上必須具備20天儲備量)。

5、擬復工企業要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履行申請復工報告,同時制訂報送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復工中要堅持企業負責人帶班,強化巡查督查,既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又要關注員工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有員工出現乏力、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盡快讓員工做好防護措施,及時到附近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對于疑似病例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接觸人員膈離醫學觀察,并及時報告。

6、結合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同時,做好返崗員工安全承諾工作。提醒和教育員工自身是安全防疫和生產的主體,要強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意識。

7、組織好員工上下班交通運輸等問題,最大限度保證員工特殊時間內在居家和生產相對封閉的安全環境內。

8、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員工防疫和安全生產負總責,對于因違反上述要求而導致發現疫情等問題,將依法嚴格追究企業責任。

三、狠抓落實,嚴厲打擊

除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它特殊需要企業外,本鎮區域內其它企業不得早于2月8日24時前復工,對于2月9日以后具備成熟條件復工的,必須履行報告批準制度,嚴格按照鎮初審、市督導組復審、市經信局定審批復后,方可復工。同時,企業必須同鎮政府簽訂責任告知書。對于違反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通知(命令)的,或措施不到位發生問題的,鎮政府將聯合公安機關、城市管理執法機關對有關企業進行嚴厲打擊,并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對于造成重大影響的,進行警示宣傳、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