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9 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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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2020年5月8日晚,市弋江區中央城檸檬魚飯店發生液化氣鋼瓶爆炸事故,目前具體傷亡情況不詳。事故發生后,市委書記潘朝暉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妥善處置事故現場,嚴防次生事故發生,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肅問責。在全市范圍內舉一反三,全方位無死角開展液化氣隱患排查整治,科學精準施策,強化責任落實,嚴防同類再次發生。市委書記奚南山迅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住建局,市監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及屬地政府要制定方案,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立體式的安全使用液化氣知識宣傳,立即開展液化氣專項整治,堅決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鎮主要領導指示精神,現就立即開展全鎮液化氣安全檢查工作有關事項,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警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履行液化氣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加強液化氣安全監管工作,立即組織開展液化氣在經營、儲存、充裝、運輸、銷售、使用各環節的安全檢查。安監站要加強液化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取締非法液化氣經營和供應站點,組織對液化氣用戶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對液化氣使用場所是否符合液化氣使用規范要求進行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市監所要加強液化氣充裝站特種設備安全、充裝行為的監督管理,加大對使用的報廢、超期未檢、無條形碼標識和標記不符合規定的鋼瓶查處力度,并依法追究充裝企業責任;交警中隊要加強對液化氣鋼瓶運輸單位和車輛安全監管,依法打擊非法運輸液化氣的行為;派出所要查處非法經營、非法存儲液化氣等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打擊非法運輸液化氣的行為,依法懲治犯罪行為;市容辦負責鎮區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流動攤點的監督檢查;依法履行瓶裝液化石油氣類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職責;經發辦負責工貿企業使用液化氣燃氣的安全監管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派出所要加強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市監所要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隱患,督促餐飲場所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安全供氣合同;安監站要加強液化氣安全的綜合監管,依法督促各村(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液化氣安全監管。各液化氣經營和使用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檢查,掌握應急處置知識和常識;村(社區)要切實掌握轄區內液化氣使用情況,特別是轄區內液化氣鋼瓶使用底數,加大對液化氣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對非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使用液化氣的,要及時上報鎮安監站,以便及時查處取締。

二、突出重點,扎實開展液化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1、專項檢查內容:各村(社區)和鎮直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組織開展液化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查改如下內容:一是液化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預案建設等。二是排查液化氣儲存場站日常管理、站外建(構)筑與設施安全間距、應急物資儲備落實、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等。三是用氣單位是否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是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氣瓶(儲罐)、液化氣燃燒器具以及螺紋連接的不銹鋼軟管、調壓閥、泄漏報警器等配件;是否與正規的液化氣經營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是否落實液化氣安全使用規定;氣瓶存放、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用氣操作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用氣意識和操作技能;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到位。四是轄區內是否有非法充裝液化氣站(點)、瓶裝液化氣流動供應站(點、人),是否有無危化品運輸證的液化氣運輸車輛。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嚴格督促整改液化氣安全隱患,并依法采取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

2、專項檢查分組安排

三、強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要把液化氣安全監管列入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重點研究、重點部署、重點推進,真正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一要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液化氣安全知識。液化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入戶宣傳,深入開展面向群眾的液化氣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能。二要強化應急救援。要加強液化氣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和應急物資器材準備,一旦發生液化氣泄漏或爆燃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出動、救人和應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三要嚴格責任追究。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認真組織開展液化氣安全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查清責任,對未認真履行職責而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