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1 05: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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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決策部署,依法、科學、規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政〔2018〕43號)、《關于下達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任務的通知》(食安辦〔2020〕5號),結我縣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實際,制定2021年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以讓人民吃得放心為目標,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為手段,以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為動力,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有效防控系統性、區域性和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食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靶向性原則
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項目,特別是要加大對農獸藥殘留、重金屬及環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題和與人民群眾緊密相關的餐飲食品的抽檢力度和頻次。
縣級靶向重點:一是對本地區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畜禽肉、水產品的獸藥殘留等進行抽檢;二是對食品經營單位,特別是小餐飲的抽檢;三是對食品小作坊、小攤販的抽檢。
(二)堅持覆蓋原則
在突出靶向性抽檢原則的基礎上,點面兼顧,逐步實現區域、企業、品種、項目、環節及業態的覆蓋。即覆蓋城市、農村、城鄉結部等不同區域;覆蓋在產獲證食品生產企業;覆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主要安全性項目;覆蓋糧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類、豆制品等各大類和細類食品;覆蓋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等不同業態。
(三)堅持計劃性抽檢與專項抽檢相結原則
在計劃性抽檢的基礎上,根據日常檢查情況和既往抽檢情況,及時有效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工作。重點突出以下內容:一是社會反映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項目;二是節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節性食品安全問題的食品;三是突發性食品安全問題等需要開展專項抽檢的食品。
三、工作任務
1、本抽樣檢驗計劃包括對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食用農產品的抽檢計劃,不包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抽檢。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小攤販抽檢由各所按計劃有序開展,結食用農產品抽檢盡量做到全覆蓋,小作坊、小餐飲以各所上報縣食品局數據為基礎,對新增或停業的,各市場監管所應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情況上報縣食品局。全縣食用農產品抽檢全年不少于800批次,每月不少于140批次,根據市食安辦《關于下達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任務的通知》精神,縣級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檢驗等經費由縣本級財政承擔,抽檢計劃詳見附件1-6。
2、食品抽樣檢驗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本計劃所列的主要檢驗項目,應按照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執行??h食用農產品抽檢,應完成指定的必檢品種和必檢項目,還應完成可選項目不少于2個(見附件2)。
3、根據上級部署和特殊情況,可相應調整抽檢計劃,并報市局抽檢檢測處。
4、按照省局要求,錄入省局抽檢平臺系統,省級監督抽查公示由省局公示,縣級監督抽查抽信息每月在市政務信息網站公示。
四、抽樣對象
餐飲環節采樣重點為全縣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等。食用農產品盡量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五、組織實施
1、縣局根據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易發多發問題等因素,確定抽檢計劃和需要抽檢品種。各所可根據小餐飲、小作坊日常監管情況和群眾反映熱點有針對性的開展抽檢。
2、落實參與抽樣。各市場監管所開展食用農產品現場抽樣工作,應由不少于2名監管人員參與?,F場抽樣時,應檢查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是否有進貨查驗記錄、法進貨憑證等。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無法提供進貨查驗記錄、法進貨憑證或產品真實法來源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3、根據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承檢機構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縣局招標的檢驗機構已經確定,及時開展抽檢檢驗工作。各所確定抽樣人員與縣食品局協調配,確保全面完成抽樣任務,及時上報相關報表。
4、抽樣單位完成抽樣后應先行將抽樣信息上報縣食品局錄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承檢機構檢驗完畢并復核確認后,將檢測結果上報系統,同時將檢驗報告送達各所。
六、核查處置與信息公布
縣市場監管局在收到不格(問題)食品檢驗報告后,根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稽查執法相關事權劃分暫行規定》,縣市場監管稽查大隊及時啟動對不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核查處置,并將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填報“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系統”。收到不格(問題)樣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程序。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移交??h市場監管稽查大隊按月報送核查處置統計報表。
縣本級的食品抽樣由抽樣單位負責每周向社會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產品格信息和不格產品信息。其中,產品格信息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被抽樣單位名稱及所在省份與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批號等,并需注明該產品格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不格產品信息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與地址、商標、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規格型號、被抽樣單位名稱與地址、不格項目、檢驗結果、檢驗機構和檢驗項目等,同時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并按照省局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中“監督抽檢”專欄食品信息公布格式信息。
七、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做到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要求、嚴格質量控制、嚴格進度管理,按市市場監管局部署,狠抓任務落實。統籌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檢工作進度,穩步推進各項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計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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