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職數管理經驗交流
時間:2022-11-17 0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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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新晃縣把領導職數管理作為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優化人員結構、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推行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裁減領導職數,實現了職數配備的負增長。20**年底,全縣黨政群機關領導班子成員配備175名,比"三定"方案核定的領導職數少配16名;縣直副局級以上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配備46名,比核定的領導職數少配4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配備156名,比核定的領導職數減少了29名。全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在人員編制中確定在一個合理的比值內,有效地克服了"官多兵少"的現象。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營造按職數配備干部的良好氛圍。在組織實施上一輪機構改革中,該縣針對行政機關中普遍存在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及違規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認為領導職數過多不僅是個數量問題,主要還在于內耗嚴重,容易滋生官僚習氣,造成辦事拖拉,推諉扯皮,"九羊十牧",無事生非。要真正實現機關事業單位精干、高效,必須強化領導職數管理,嚴格按規定的職數配備干部,嚴禁超配、濫配。結合貫徹中辦廳字[2002]7號、湘發[20**]2號、懷發[20**]3號文件和修訂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領導職數配備管理作出的紀律規定,縣編委會議、縣委常委會議分別列出專題,圍繞領導職數管理工作實際進行認真討論,統一了思想認識。同時,該縣還利用電視、黑板報、標語等形式開展宣傳,使"不準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的紀律規定深入人心。
二是堅持領導班子職數管理制度。在縣直黨政群機關"三定"方案、鄉鎮機構改革方案中,對領導職數作出明確規定,按照湘發[20]5、8號文件精神,規定縣直局級班子一般只配1正2副,人員編制在4人以內的單位,只配1正1副,縣政府工作部門黨政一把手原則上實行"一肩挑"。鄉鎮領導職數的配備,二、三類鄉鎮不超過9名,四類鄉鎮不超過7名。全縣黨政群機關領導職數核減12名,鄉鎮機關領導職數核減18名,縣直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領導職數核減5名,全縣納入機構改革的機關事業單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核減130名??h編辦對各鄉鎮、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建立臺帳,領導職數異動登記上冊,隨時為縣委任用干部提供參考。組織部門在呈報干部任免之前,首先確認有無領導職數空缺,只有在職數限額內才制定配備方案,再按程序呈報。凡是超職數配備干部的任免請示,不受理、不研究、不審批。
三是運用改革的辦法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干部。領導職數管理工作中,最棘手的是過來超配干部的消化問題。該縣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拓寬"出口"。首先,推行職位競爭上崗。該縣對黨政群機關內設機構、科級事業單位內設機構及股級事業單位的負責人一律推行競爭上崗,實行公開選配,有47名原正副實職干部在競爭中被淘汰。其二,實行領導干部公開招考。近幾年,該縣從空缺職位中拿出18個科、局級領導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不搞按資排輩,近親繁殖。其三,大力調整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干部。在鄉鎮換屆中,對23個鄉鎮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公開考評,對21名原班子成員因群眾推薦票達不到要求被就地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對縣直黨政群機關班子成員,實行民主評議黨員與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相結合,公務員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組織部門考核與執法紀檢部門監督相結合,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準確識別和認定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幾年來,先后對14名不勝任現職的科局級領導干部進行了調整。通過改革的辦法,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有效解決了以往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存在的職位控制難、能上能下難的問題。
四是強化領導職數責任追究制度。首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各級黨政一把手對領導職數管理工作負總責,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凡不按規定配備干部的,"一把手"承擔領導責任。其二,嚴把領導職數審核關。幾年來,相關職能部門堅持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領導職數運作,對個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或上級明確規定增加職數的,嚴格履行報批程序;對超職數的單位不調進領導干部,不提拔、不公招領導干部;確因工作需要調整的,堅持做到"先出后進"、"只出不進"。其三,強化檢查監督。每年年底,縣委組織部門會同紀檢、人事、編制等部門對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領導職數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不按規定、隨意增加領導職數的嚴肅批評教育,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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