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1 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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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督促企業配套建設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高效運行,確保對周圍環境及附近居民不產生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呼吸新鮮空氣”的基本訴求,降低環境信訪投訴數量,守住環境安全底線。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7日)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8日—4月8日)
(三)總結提高階段(4月9日—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機構
為保障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成立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摸清底數
由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結合日常現場檢查、環境信訪等,對全縣范圍內產生廢氣污染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分別進行登記造冊,經梳理后,明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重點對象。
(三)制定計劃
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按照工作職責及管轄區域范圍內廢氣污染企業、個體工商戶環境污染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計劃,對照工作計劃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責令整改
組織專門人員對所有企業廢氣產生、處理及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廢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依法作出停產整改決定;對廢氣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嚴厲查處,決不手軟
對拒不執行環保部門停產整改、限期整改決定的企業,除一律按照上限實施經濟處罰,執行新《環保法》及配套的辦法、新修訂實施的《大氣法》外,報請縣政府采取停水斷電等強制停產措施,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環境違法行為。
(三)跟蹤督查,務求實效
環保部門將對企業的廢氣污染治理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廢氣產生企業必須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廢氣是否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向環保部門提供監測報告,有效解決長期以來群眾反映強烈的廢氣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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