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公開調研報告
時間:2022-08-28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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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機構編制政務公開,是社會各界加強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提高社會公共資源使用效益,降低行政資源運行成本,促進機構編制管理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的有效途徑。
一、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的管理方式是按照機構設置構成要素進行公示公告,其內容相對單一,沒有全面反映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本來面貌,只是編制管理結果的公開。群眾對機構編制信息具有強烈的需求欲,還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供給。究其原因有四個方面:
(一)從理論層面看。政務公開理論支持體系建設不成熟。編制政務公開實踐相對超前,理論發展相對滯后,因而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科學系統的理論指導,不可避免地帶有盲目性和隨意性。
(二)從法規層面看。政務公開法規支持體系建設不完善。一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監督依據。推行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初衷是接受社會監督,那么社會各界以什么標準來評判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沒有法定的標準或尺度,對編制政務公開的監督就失去有效性。二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科學評價機制。機構編制管理首要的問題是如何科學合理的設置機構,一般來說,須經相關部門反復調研,多方論證。但是現行機構編制管理仍帶有濃厚的“長官意志”和人為色彩,對機構設置的科學性、人員編制的合理性,群眾無法實施監督。三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過程監督機制。對機構編制管理實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才是最有效的監督。而現行的編制政務公開注重了機構編制管理結果的公開,社會各界對機構編制管理過程實施有效監督還不夠。四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三)從技術層面看。編制政務公開網絡技術亟待提高?,F行的編制政務公開網絡軟件設計處于“靜止”狀態,而機構編制管理內容常處于變動狀態。網絡軟件設計與機構編制管理相互協調性不強,尤其是數據更新操作程序十分繁雜,為提高網絡的使用效益和有效利用帶來諸多不便。
(四)從機構層面看。編制政務公開的工作主體不夠規范統一。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是承擔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主體,承擔著政務公開的各項具體工作。但是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機構設置不夠規范一致,有的把編辦列入黨委工作機構序列,有的把編辦列入政府工作機構序列,大多數是常設議事協調辦事機構。辦事機構設置也不一致,有的地方編辦與人事或組織部門合署辦公,有的地方編辦機構又單獨設置,這樣的機構建制既不利于機構編制日常管理,也不利于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機構編制政務公開應遵循的原則
(一)參與性原則。應把參與性原則貫穿于編制政務公開全過程,發動社會各界更理性地對待編制政務公開。積極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派和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擴大編制政務公開影響面,大力營造關注機構編制、支持編制政務公開的社會環境。
(二)務實性原則。機構編制工作牽涉面廣,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差異大,具有復雜多樣性的特點,尺度不好把握、標準難于統一,在一定程度上給公開工作帶來諸多不便。對此,一是在公開的方式和范圍上,區別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如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和敏感問題,在編制政務公開網上集中公告,保持公開的形式多樣化、多元化。否則,就會走上流于形式的老套路。二是在公開的內容上,堅持規范統一和實事求是的原則,既不回避矛盾和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公開,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多角度公開機構編制事項,增強監督內容的廣泛性,以促進整改、解決問題為落腳點。三是在公開的程序上,應嚴格規定審批的程序和時限,建立編制政務公開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實行層層把關,逐級審核,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
(三)規范性原則。在推進編制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應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制度,為編制政務公開提供盡可能完備的實際操作指南,杜絕政務公開實施過程中的人為隨意性,提高編制政務公開質量。
三、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思考
針對當前編制政務公開存在的問題,要做好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加強編制政務公開法制建設。編制法制建設是促進編制政務公開的有效舉措,也是鞏固公開成果的客觀要求。為此,要把加強編制政務公開法制建設,建立政務公開約束機制,使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具有規范性、強制性和可操作性,使編制政務公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違法必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總結,在總結中完善。
(二)加強編制政務公開理論研究。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剛剛起步,初具雛形。總體來說,此項工作尚處于試運行階段,尤其缺乏科學理論的指導。當務之急要把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置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環境下,認真開展調查研究。
(三)加強編制政務公開程序建設。政務公開制度和程序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加強制度建設是推動政務公開的有效保證。在推進政務公開的過程中,各級都要注重制度建設和研究,并在條件成熟時上升為法律法規,逐步把政務公開納入法制化軌道。這不僅為推行政務公開提供制度保障,也會使政務公開工作有法可依、健康發展。
(四)加強編制政務公開主體建設和技術研究。要加強機構編制部門的機構設置建設,并按照靈活方便、便于管理的原則,加強編制政務公開軟件開發,提高信息軟件的實用性,為政務公開提供組織保證和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