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及撤村建社區工作情況匯報
時間:2022-02-03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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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報告全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及撤村建社區的工作情況,請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基本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見》(浙委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城區撤鎮建街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見》(甬黨辦號)文件精神,自去年月開始,我區開始啟動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區推進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侖委辦號)和《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實施方案》(侖委辦號)兩個文件。成立了以俞雷區長為組長,王銀澤、汪友誠、劉新華、葉雙猛、李躍明、孫黎明等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村改居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及撤村建社區工作動員大會。按照計劃,東部鄉鎮實施行政村規模調整為主,西部街道以撤村建(并)社區為主,通過一年多時間扎實有效的工作,積極穩步地推進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推進了城市管理更加有序,為推進城市化進程奠定了基礎。
目前,我區東部三個鄉鎮已完成了行政村規模調整工作:梅山鄉撤銷了個村民委員會,新設立了梅東、梅中、梅西、梅港個村民委員會,由個村民委員會調整為個;春曉鎮撤銷了個村民委員會,并以三個自然岙為基礎,新設立昆亭、三山、慈岙個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由個調整為個;白峰鎮撤銷了原白峰片和上陽片個村民委員會(郭巨片保持原狀),新設立了白峰、新峰、司沿、港口、勤山、上陽、下陽、陽東個村民委員會,由個村民委員會調整為個。西部三個街道分別進行了撤村建(并)社區工作:新碶街道撤銷了五星、鎮安個村民委員會,居民整體劃歸百合社區居委會管理;大碶街道撤銷了漕頭、河南、干家、方夏、沿陳、扎馬等個村民委員會,居民按居住狀況并入相應的靈巖、高田王、學苑、金泉、壩頭等個社區居委會;小港街道撤銷陳山、渡頭個村民委員會和橋東社區居委會,新設立陳山和渡頭個社區居委會。到目前為止,全區共撤銷村民委員會個,新設立村民委員會個、社區居委會個,減少村民委員會個、增加社區居委會個,撤并后全區村民委員會總數為個,社區居委會總數為個。
二、主要做法
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情況復雜、難度大、政策性強。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為主題,以推進城市化為主線,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突破二元結構,整體推動城鄉改革,加快建設一批規劃起點高、發展空間大、綜合實力強和領導班子優的現代化農村新社區,加快了農村向城市轉型、農民向市民轉變步伐。
(一)深入調研,聽取意見
從去年月底開始,我區從區委組織部、農林局、民政局、區委政研室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調研組,在王銀澤副書記的帶領下,到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座談交流、聽取意見,歷時半年,進行了大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工作。期間還組織各街道、鄉鎮主要領導和區有關部門到江東、鄞州等地參觀考察學習撤村建居和并村工作經驗。先后召開了由各街道、鄉鎮主要領導、區級機關干部、區級老干部、區政協委員、區人大代表和群眾參加的各類專題座談會次,廣泛聽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層層統一思想,使制定的各項政策符合我區實際狀況,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二)因地制宜,科學決策
在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中,區委、區政府確定了兩大原則: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堅持“因勢利導、思想先行,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尊重民意、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協調發展”原則,對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堅持“統一規劃、依法辦事、政經分開、以人為本、積極穩妥”原則。在這一原則指導下,結合實際,對撤并方案提出了“規劃引導,因地制宜,適度撤并,依法辦事,利益兼顧、平穩過渡”的指導性意見。撤并方案區里不作統一規定,由各街道、鄉鎮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但對方案的制定,作了原則性的要求:一是必須要以《區村莊總體布局規劃》和《區社區布局規劃》為依據,要考慮中心村、基層村和“十百工程”的建設;二是撤并形式不搞一刀切,東部地區以并村為主,西部地區以撤村建(并)居為主;三是調整幅度適宜,對村規模過小、經濟薄弱、村干部后繼乏人的村,調整幅度可適當大一些;四是對土地基本被征用,村民大部分搬遷的村和城中村,則實施撤村建(并)社區。有效避免了方案制定過程的盲目和草率,使撤并方案更切合實際。
(三)把握政策,依法辦事
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政策性強,在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涉及基層組織調整、集體資產、土地處理、農轉非等重大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政策依法行事,確保村(居)民和社員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不受損害。在具體工作中,我們重點把好兩個環節。
一是依法制定撤并方案。嚴格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撤并方案由鄉鎮、街道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符合了村(居)民的意愿,村(居)民民主自治權利得到了充分體現。
二是制訂相關政策。區委政研室等相關職能部門,深入調研,為政府決策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集體資產處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在行政村規模調整過程中切實加強村級組織設置和村級班子建設的意見》和項撤村建居的相關政策,為全區面上推開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村級集體資產調處中,牢牢把握三條原則:一是因村制宜原則,從實際出發,根據各村不同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處理方法,不搞一刀切;二是民主決策原則,對債權債務的處理、資產的核定和帳戶的合并等重大事項,尊重村民的意愿,由社長代表會議決定;三是穩定發展原則,在并村過程中,不搞簡單平調,著眼長遠,鞏固壯大新村集體經濟。在資產處理方法上實行“資產合并、權屬不變、統一記帳、分點核算”,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各方利益得到保護。
(四)穩步推進,平穩過渡
對符合撤并條件的村,如房屋大多數被整體搬遷,土地征用以上、人均耕地面積在畝以下和“城中村”等已完成農村股份制改造(或資產界定清晰)的行政村,實施撤村建(并)社區工作。在處理好原各村干部的去留問題上,區委也及時出臺政策,明確新村組織設置、班子配備職數等原則,對分流干部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一是對原各村干部實行整體過渡,合并初期新村班子盡量由原各村干部簡單相加。二是對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多挖掘公益性工作崗位,優先考慮分流干部。三是在屆內剩余時段內保留在職期間的適當待遇,對新班子選任時落選干部,實行一次性補助等,確保平穩過渡。
三、利弊分析
從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和我區的試行情況來看,實施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能有效促進農村產業、人口的集聚和中心村建設,加快城市化進程,優勢十分明顯:
(一)有利于行政村的經濟發展。由于村的規模過小,受區域區位限制,生產要素得不到合理的整合,經濟發展受到制約。通過合并,新的行政村規模及經濟總量比以前擴張,有利于優勢互補,通過生產要素的整合、集聚,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利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揮集聚效能,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二)有利于優化村級班子。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重點是加強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提高村干部隊伍的素質。由于村規模小、人口少,再加上黨員隊伍老化,給配強選好村級領導班子帶來困難。通過撤并調整行政村,有利于拓寬選人范圍,配強村級班子,提高基層干部素質,改善黨群、干群關系,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
(三)有利于村莊的合理規劃布局,推進中心村建設。目前,我區中等以下規模的行政村缺乏應有的現代農村基本社區功能,不符合農村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同時,在相當程度上也制約農村經濟的發展。通過撤并調整,有利于城鎮和村莊的合理規劃,也有利于推進中心村的建設,形成以中心村為基本單位的農村基本社區,方便農民的生產生活,架構現代化農村的發展框架,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進程。
(四)有利于減少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減輕農民負擔。由于行政村規模小、設置多,村干部選配數也相應增加,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隨之增加。這一方面增加了農民負擔,另一方面也造成村級基礎設施及公益福利事業建設投入不足。通過對行政村的撤并調整,可以精簡村干部人數,減少開支,集中財力為民辦實事,搞生產項目的開發。
(五)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設的步伐。居住在城市中心地區的村民,許多還是農業人口,相當多的村還是沿用農村的管理方式,農民的生活方式,與日新月異的城市化進程不相協調,撤村建(并)社區開展,加快了農村向城市轉型、農民向市民轉變步伐,有利于推進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
但在行政村撤并及撤村建居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在行政村規模調整中:
一是村級一段時間內管理工作難度加大。并村后,村管理服務范圍擴大,人口增多,農村各種社會事務性工作相應增多,新的矛盾增多,情況更加復雜,而并村后干部職數相對減少,后續管理工作難度會加大。
二是村民對自己的利益保護、資產不平調有顧慮。由于并村時,各村集體資產、經濟實力、土地資源等情況不一樣,村民利益上已存在明顯差異。盡管在并村過程中,區委、區政府已出臺意見確保資產不平調和各方利益受保護,明確一些具體的制度措施,但村民還是擔心隨著時間推移,自己的利益會慢慢侵吞。
三是村民各項服務難以保證。并村前,村民到村委會辦事比較方便,人熟悉、路也近,并村后,村辦公室外遷,有的人生地不熟,有的路遠,給村民辦事帶來不便,對村民的各項服務很難保證。
四是村民建房擇地空間有限。因受土地和土地使用政策限制,加上合并后新村發展規劃制定還需時日,因此,村民要想選擇在中心村居住集中地建房一時還難以實現。
(二)在撤村建(并)社區工作中:
一是對尚有部分土地資源的行政村,在土地未全部被征用的情況下,實施撤村建(并)社區工作,難度較大。如未征土地的耕種、征用發展用地兌現、村代征地問題、山林管理問題,如果土地利益處理不當,可能會影響改革的推進。
二是撤村建(并)社區后,原村集體經濟動作管理,雖然均保留了原經濟合作社組織和人員,但會碰到一些管理、利益等新的矛盾。
三是農民轉居民后,集體房產和村民住宅處理、農轉非戶籍辦理、就業與社會保障和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等等。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摸索,妥善處理。
四、下步工作重點
(一)盡快縮短合并村的磨合期。一是加快推進新村村級工作規范化建設。建立重大村務公決制、村級事務聽證制、村級事務提議制、村級財務公示制、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審計制度、民主聽證會制度、村干部工作報告制和村民事務全程服務制等相關工作制度,規范村務決策程序,暢通村情民意交流渠道。通過制度保障,確保班子成員團結、工作協調,建成黨支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以此來縮短相互間的磨合期。二是加強財務管理。確保新村規范運作。進一步規范財務操作規程,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加大村務公開力度,提高村務透明度。三是明確新村今后經濟發展目標和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整合資源優勢,努力鞏固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四是進一步加大村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為民服務水平。
(二)加強農村社區建設。要以《區社區布局規劃》為依據,認真開展新建社區如何及時跟進社區建設的工作研究,圍繞建設“美麗的花園、舒適的家園、文明的樂園”的要求,組織制定村級建設和布局規劃,在抓好城區社區建設的同時,積極抓好農村建新社區工作:一是加強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社區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與幫助解決居民就業、創業結合起來,利用現有社區教育資源,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各類教育活動;二是強化社區服務,不斷凝聚人氣。以社區服務站為平臺,開設各類服務項目,提升服務質量,使服務與需求能夠有效對接;三是活躍社區文化,不斷倡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各項活動,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文化氛圍;四是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提高社區居民自治意識,配強配好社區工作者隊伍。通過“派一批、招一批、留一批”的辦法,加強農村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三)繼續穩步推進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區委有關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的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前階段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的經驗教訓,扎實做好資產量化和農村股份制改革工作,對符合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條件的村,采取成熟一個調整一個、撤并一個,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并)社區工作,為加快我區城市化建設、實現區域經濟發展新跨越創造良好的基礎環境。